招标
东莞市小石磨豆制品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莞市小石磨豆制品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受理号(号)20230016170项目名称东莞市小石磨豆制品有限公司迁建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北岸二路10号建设单位东莞市小石磨豆制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龙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东莞市小石磨豆制品有限公司迁建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北岸二路10号,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53'6.250",东经113°59'55.752"。项目迁建后厂区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4750m2,迁建后产能规模不变,迁建后主要从事豆浆、内酯豆腐、南豆腐、豆腐干、豆腐花、油炸豆腐、豆皮的加工生产,迁建后年产能不变,年生产豆浆550吨/年,内酯豆腐1500吨/年,南豆腐60吨/年,豆腐干30吨/年,豆腐花1500吨/年,油炸豆腐100吨/年,豆皮100吨/年,项目设有员工3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均在项目内食宿。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大气环境环保措施项目加石膏工序投料粉尘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处理技术燃烧后废气引至高空排放;项目拟将油炸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油炸工序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静电型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通过增加车间通风次数,稀释车间内的煮浆工序加工气味浓度;项目采用静电型油烟净化器对厨房油烟进行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项目采取对水解酸化池、污泥池进行加盖处理,合理控制停留时间,对污泥实行快速脱水,及时清运等措施减少废水处理站恶臭。通过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2、水环境环保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和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项目雨水经厂区的雨水收集渠收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锅炉用水定期补充蒸发损耗用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黄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的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两者较严值要求后排放到市政污水管网,最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黄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综上所述,项目排放的废水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3、声环境环保措施项目采取设备室内安装、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可以明显减轻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4、固体废弃物环保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餐厨垃圾及餐厨废油脂经收集后,定期交由取得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权的收运处理单位回收处置。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公众参与情况无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公示时间2023-08-14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23391131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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