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远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元宵节焰火晚会燃放服务(第2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7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20525-2023-00065
预算金额7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婷婷0717-310499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0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0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远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元宵节焰火晚会燃放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AZ0989-202301-01F(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5-2023-00065
3、项目名称:远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元宵节焰火晚会燃放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72(万元)
6、最高限价:72(万元)
7、采购需求:
负责2023年远安县元宵节焰火晚会燃放方案设计和燃放许可报批,施工安装和组织燃放及拆除运离以及焰火燃放相关的安全保险投保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2月5日下午16:00时前完成全部安装与调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 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其营业范围需包含焰火燃放作业等相关内容;
6.2、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及投资人),具备生产高空礼花弹的能力,可生产A级礼花弹产品;
6.3、具备《大型焰火晚会燃放作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明》;
6.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技术的高级职称。
6.5、供应商拟派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须具备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员作业证或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证;
6.6、供应商提供的燃放点火设备必须是合法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产品;
6.7、供应商必须具有大型焰火晚会高空焰火燃放设计及实施的项目业绩;
6.8、供应商连续三年以来没有发生安全生产、安全燃放事故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令《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全部内容,其中包括生产安全、经营安全、运输安全、燃放安全、法律责任。
6.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11、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 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组成部分;(谈判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谈判现场公布,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谈判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时,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谈判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1月29日至2023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谈判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的,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2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本项目采用见面谈判方式。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光盘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现场递交至远安县鸣凤大道双利二巷7号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2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远安县鸣凤大道双利二巷7号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uanan.gov.cn)发布。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谈判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谈判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由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规定处理。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根据宜昌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昌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宜市财采发[2022]4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4号
联系方式:0717-3812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大道双利二巷7号
联系方式:0717-3104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婷婷
电   话:0717-3104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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