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漳州市医院
乙方:厦门亿科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ETH[CS]2019009的放射防护预、控评及环评验收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0505 |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放射防护预、控评及环评验收服务项目 | 1 | 项 | 国内 | 238000 | 238000 | 厦门亿科特 | 详见报价书 | 无 | ||||
合计: | 238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叁万捌仟元整(¥238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1、合同签订后,核技术应用环保竣工验收需在30个工作日完成;2、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完成2台CT的预评价报告及其专家评审;2台投入正常运行使用后30个工作日完成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如医院提供相关评价资料不全则工期顺延;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59号;
4.3交付条件:按磋商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漳州市医院2台医院直线加速器(Clinac 6EX与Clinac ix)、4台DSA、核医学科(1台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及辅助科室、治疗病房,其使用核素:Tc-99m、I-131、Sr-89、F18、I-125)核技术应用环保竣工验收,提供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竣工服务(包含验收监测报告、组织环保专家评审会、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平台填报相应信息与验收意见等材料存档);2、2台CT放射卫生预、控评价和核技术应用环保备案登记;3、朝阳院区3台放射装置核技术利用环保备案登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完成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表)、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表)、核技术应用竣工验收并出具符合相关要求报告、核技术利用环保备案登记及放射诊疗许可证与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变更,并对技术质量负责。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50 | 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提供相应发票则医院1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50%服务款 |
2 | 40 | 核技术应用环保竣工验收完成后,中标单位提供相应发票则医院1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40%服务款 |
3 | 5 | 2台CT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控评价和核技术应用环保备案登记费用根据医院投入设备使用情况以实结算,若2台CT预评价报告完成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完成,则依据中标单位提供的相应发票则于1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5%服务款 |
4 | 5 | 剩余5%服务款待2台CT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及其核技术应用环保备案登记完成后付清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结算完毕。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单位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费用的,每超过一日,应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逾期违约金给乙方;10.2由于乙方单位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按合同金额千分之一支付逾期违约金给甲方。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依法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根据漳州市医院2台医院直线加速器(Clinac 6EX与Clinac ix)、4台DSA、核医学科(1台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及辅助科室、治疗病房,其使用核素:Tc-99m、I-131、Sr-89、F18、I-125)核技术应用环保竣工验收,提供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竣工服务(包含验收监测报告、组织环保专家评审会、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平台填报相应信息与验收意见等材料存档);2台CT放射卫生预、控评价和核技术应用环保备案登记;朝阳院区3台放射装置核技术利用环保备案登记。具体内容如下:(1))提供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服务(包含验收监测报告、组织环保专家评审会、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平台填报相应信息与验收意见等材料存档)。(2)编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含专家评审会)并负责取得福建省卫健委的预评批复文件。 (3)编制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含专家评审会)并负责通过福建省卫健委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取得验收批复文件。 (4)办理2台CT机放射诊疗设备放射诊疗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变更。(5)办理放射装置核技术利用环保备案登记。(6)以上费用不包含:设备的大型配置许可证、放射工作人员证、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费用、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卫生培训费用、放射防护用品(如铅衣、铅帽、个人剂量监测报警仪)、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配置的放射工作人员等所列费用、专家提出的整改费用等;我公司提供上述事项的技术指导服务。14.2提供本地化的、配合医院提供并收集预评、控评、核技术应用竣工验收服务等所需相关资料的前期准备、基础资料及编辑。14.4组织国家级专家和省级专家对预评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及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服务各进行一次性整体服务的评审并承担其所需费用。14.5合同价格及包含内容:(1)合同总价应是完成本招标项目清单内所列全部项目所需预评、控评、核技术应用竣工验收服务等出具成果报告书编制提交费用、项目报审过程费用(含报审费、评审费、会务费、专家费用);取得福建省卫健委的预评、控评批复文件及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平台填报相应信息与验收意见等。(2)本项目预评价、控评价、核技术应用竣工验收服务全部成果报告和资料,以及本项目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纲要,进行评价作业,编制成果报告包含在合同总价中。(3)合同总价仅包含对预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及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服务进行各一次集中服务的专家评审及现场勘查费用。(4)合同总价为合同附件所列明细清单的整体集中服务费用。14.6项目完成周期要求:(1)合同签订后,核技术应用环保竣工验收需在30个工作日完成;(2)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完成2台CT的预评价报告及其专家评审;2台投入正常运行使用后30个工作日完成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如医院提供相关评价资料不全则工期顺延。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建省漳州市医院 | 乙方: | 厦门亿科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59号 | 住所: | 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写字楼9A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文海丽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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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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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2082901 |
联系方法: | 0592-5181138/1885006249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厦门富山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7342110182600061414 |
签订地点:福建省漳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