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鼓山沿线景观风貌提升工程(施工)(项目名称)福州市鼓山沿线景观风貌提升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270.44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0.44万元
招标公司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工0591-8361881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4
公告正文
福州市鼓山沿线景观风貌提升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 福州市鼓山沿线景观风貌提升工程(施工)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福建省榕圣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花木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鼓山沿线景观风貌提升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园林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费用约2704486元,发包价为2362037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三环和鼓山沿线用地及景观整治提升,魁岐隧道至琴亭互通段,沿线两侧绿地花化彩化提升;站西路与华威汽车客运站之前山体边坡提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套管线、绿化景观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费用约2649196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649196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3.7.1①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未出现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③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 月12 日至2023 年7 月17 日,每天上午9 时30 分至11时30 分,下午14时30 分至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4层)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 年7月24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至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家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城投优采在线(https://fuzhouctyc.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136号建总大厦,邮编: 350007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3411697 ,传真:/
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4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3618812,传真:/
联系人:何工、李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136号建总大厦
联系电话:0591-83411697
开标地点:在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开标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 2023-07-12 16: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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