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张家川县中医医院购置高频电刀主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 交易编号 | ZCZYYY2023-004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联系人 | 马建雄 | 联系电话 | 15009384230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采购方式 | 邀请采购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8-16 16: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8-16 18: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价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3-08-12 15: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08-16 15:59:00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 |
---|---|---|---|---|
1 | 张家川县中医医院购置高频电刀主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001 | 001 | 货物类 | 55000.00(元) |
公告内容
兰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信息平台
建设(一期)招标公告
甘肃九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6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兰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信息平台建设(一期)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兰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2)项目编号:NYZFD-2023-02
(3)项目名称:兰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信息平台建设(一期)
(4)建设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258号兰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四楼会议室
(5)最高限价:17.92(万元)
(6)建设规模:1、完成搭建兰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平台一期硬件建设项目
2、建设一套综合数据展示系统。
(7)供货期:按合同约定
(8)质量标准:合格
(9)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2021年度或2020年-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按要求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三、投标人注册须知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四、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时间及竞价时间
1、凡有意竞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8月12日15时00分至2023年08月16日15时59分前,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省级平台)自行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及报价(PDF格式加盖公章)。
2、竞价时间:2023年08月16日16时00分至2023年08月16日18时 00 分。(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竞价环节的投标人自行报价,只能报价一次,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五、网上竞价办法及要求
1、低价评标法。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无效报价为:投标人明显低于行业成本的恶意低价报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公示。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资格证明等材料。招标人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资格或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时限上传,将按无效标处理。
3、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材料及投标预算或上传资料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竞标。
4、本次竞价完成后,通过竞价中标的投标人,请与成交公示结束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包括资格证明材料、技术方案、报价文件等)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须胶装成册(一正一副,电子版一份)送至建设单位,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六、结果公示
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最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兰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258号
联 系 人:金鑫
联系电话: 0931-886621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九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高新区雁滩园区海鸿居然之家第六栋第一单元2312室
联 系 人:耿芳
联 系 电 话:13659438360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