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浙江省金华监狱东、南、北关押点雷视融合周界警戒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或登入“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11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JH-B202413026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金华监狱东、南、北关押点雷视融合周界警戒设备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元):1217000.00
(四)最高限价(元):1217000.00
(五)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浙江省金华监狱东、南、北关押点雷视融合周界警戒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121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有力维护监管安全,拟在东、南、北关押点采购部署31套周界型雷视融合设备、4套雷视融合一体机单元(分布在东关押点周界、南关押点生活区周界、北关押点周界),包含立杆、配套辅件辅材及安装调试等内容,概算资金121.7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六)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合同义务履约完毕为止。
(七)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7:00(北京时间),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在招标人系统内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招标人本单位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招标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与本项目职责范围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以上相关人员也不得作为中标人项目实施管理的委托人,参与签订合同、项目管理、货款结算等活动。中标人如有违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发现的将终止合同。
三、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一)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11日9: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二)地点(网址):http://zfcg.czt.zj.gov.cn
(三)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注册咨询电话:95763;注册流程见网址:https://www.zcygov.cn/luban/ruzhu/sjzc)。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应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为在线电子招、投标项目,不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9:30时(北京时间)
(二)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政采云平台)
(三)开标时间:2024年9月11日9:30时(北京时间)
(四)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在线解密开启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关注政采云平台开标评标过程及结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二)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电子投标事项特别说明
(一)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二)标前准备(CA驱动办理):供应商应在开标前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正式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四)供应商将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五)具体的响应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
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发生无法解密等未知情况。
(六)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招标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金华监狱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蒋堂开化村
项目联系人(询问):施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720023
质疑联系人:李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720349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51号6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晓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67319929
质疑联系人:孟雯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360251
(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
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8.20(定稿)招标文件-浙江省金华监狱东、南、北关押点雷视融合周界警戒设备采购项目.docx
160.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