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林州市环境保护局生态林州智慧环保综合监控平台及配套硬件设备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林州市环境保护局 | ||
行政区域 | 林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0日 16:0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20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26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www.lzggzy.com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13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二楼一开标厅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牛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36368567 | ||
采购单位 | 林州市环境保护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林州市长春大道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399905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林州市紫云国际8号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836368567 |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林州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就生态林州智慧环保综合监控平台及配套硬件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为中央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生态林州智慧环保综合监控平台及配套硬件设备项目
二、采购编号:CG-2017-122 招标编号:LCG-2017-175
三、项目内容:
软件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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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价格(元) |
供货期限 |
1 |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 |
1项 |
400000 |
签订合同之后20日历天内 |
2 |
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 |
1项 |
27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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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环境决策驾驶舱 |
1项 |
2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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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环境监控一张图 |
1项 |
10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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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空气质量发布查询APP |
1项 |
215000 |
|
硬件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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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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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数据库服务器 |
1台 |
20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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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应用服务器 |
1台 |
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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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操作系统 |
2套 |
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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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数据库软件 |
1套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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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接入交换机 |
1台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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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机柜 |
1台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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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屏显示系统 |
1套 |
3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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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机房装修 |
1套 |
100000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
4.2 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四)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据实明确说明有/无上述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对有罚款行政处罚的,要求提供是否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律师意见函;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4 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支付10%的运营管理费等。
4.5 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查询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原件开标时提供);
4.6 投标人报名前须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电子信息登记,否则将无法下载相关文件等,(登记流程详见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zggzy.com)网站“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实行交易用户网上登记的通知》);
4.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6日下午17时前,凭企业用户名与密码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招标文件费2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3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二楼一开标厅。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注意事项
8.1投标人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电子信息登记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等;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招标文件无效。
8.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不记名形式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出。
8.3 本次采购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8.4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8.5 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8.6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招标文件内容。
九、本次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成交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公示,各投标人对推荐成交结果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林州市环境保护局)、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如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林州市环境保护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81005607928X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13939990519
地 址:林州市长春大道5号
河南方正智慧城市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毕先生
电 话:18738283921
地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国家863科技产业园
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00017487A
联 系 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15836368567
地 址:林州市紫云国际8号楼
采购办监督电话:0372-6808856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