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南湖院区建设工程-大门及挡土墙工程 | ||
品目 | 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
||
采购单位 |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31日 13: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0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1月22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902.7441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初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84995636 | ||
采购单位 |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仙台大街12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初女士0431-84995636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五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石堃15714304043(办公电话)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LGC202210-122
项目名称: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南湖院区建设工程-大门及挡土墙工程
预算金额:902.744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2.744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南湖院区建设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国卫规划函[2019]14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和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门及挡土墙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南湖院区建设工程-大门及挡土墙工程。
2.2 招标范围:新建大门、门卫、围墙、柱廊装饰迎宾墙、挡土墙及路灯照明外网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内容)。
2.3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61493平方米。
2.4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南湖新村东街1028号医院南湖院区内。
2.5 计划工期:2022年11月30日至2023年2月27日,共计9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1月30日至2023年2月27日,共计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B类或C类);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一人一岗,均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及授权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标书中所附证件复印件有效期为准。3.3 近年(竣工日期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3.4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19年-2021年(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具有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所有人员资格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19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31日 至 2022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
方式:采取网上获取方式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2日9 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开标时间一到,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载明会议号进入腾讯远程开标会议室,如遇会议室异常以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推送的会议号为准,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视为认可开标过程及结果,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 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6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七.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网站维护中)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仙台大街126号
联系方式:初女士0431-84995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五楼
联系方式:石堃15714304043(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初女士
电 话: 0431-84995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