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应急填埋区建设工程
发布时间:2022-12-2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应急填埋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7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3946.53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1489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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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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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应急填埋区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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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长春中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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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吉长南线14km以南6.5km处的蘑菇沟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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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394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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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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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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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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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年01月28日至2023年07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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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01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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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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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3年01月04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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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应急填埋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M-2022-11-1673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扩建项目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应急填埋区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应急填埋区建设工程。 2.2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 计划投资额:3946.5293万元人民币(其中含暂列金318万元)。 2.4 工程概况: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应急填埋区建设工程。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 2.6 建设地点:吉长南线14km以南6.5km处的蘑菇沟屯。 2.7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7月1日。 2.8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诚信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及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备案的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12月28日9时00分至2023年1月4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同晟科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同晟科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776776635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同晟科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二室。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响应原件材料。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远程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应在准备解密的电脑端提前安装好CA驱动并且能正常登录系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197号 联系人:迟孟春 联系电话:0431-85960774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中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2303室 联系人:孙楠 联系电话:0431-81868016 八、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2.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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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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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 (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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