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邮件处理中心 物业保洁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邮件处理中心
物业保洁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邮区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桂林邮件处理中心物业保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NNYQ-2023003)以公开比选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
1、项目概述:桂林邮件中心位于桂林市北辰路8号,服务面积:19698平方,包含生产楼主楼、辅楼和大院。供应商需每天负责中心主楼一、二楼内场保洁工作(含生产作业区、办公、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辅楼职鉴站及场院绿地。如遇疫情期间需提供场地、邮件消杀工作。
本项目采购期限为两年。(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2、采购内容及范围:
生产现场、办公区及场院绿地的物业保洁服务。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式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人工费(人员的各种工资、加班费、相关的福利待遇和社会、医疗、保险费等)、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垃圾清运费(包括合同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以及开展上述工作所需的办公费等一切费用。
3、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并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四)供应商具备物业服务资质
4、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03月0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在广西南宁市安吉大道40号东头402室现场登记获取采购文件电子版(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文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资质材料)。
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06日上午9时30分。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3月06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
2)递交地点:广西南宁市安吉大道40号东头四楼402。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邮区中心
详细地址:广西南宁市安吉大道40号东头402室
邮 编:530001
项目联系人: 彭女士
电 话:0771-2897550
QQ邮箱:786418725@qq.com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