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cfw-2023-070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飞1738710829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8
公告正文

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法制审查专项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KCFW-2023-0700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法制审查专项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国有100%,招标人为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
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小写:¥380000.00 元/年(大写:人民币每年叁拾捌万元整);最高
限价:小写:¥380000.00 元/年(大写:人民币每年叁拾捌万元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法制审查专项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法制审查专项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
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
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模块内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ccgp.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查询无不良信
用信息记录,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网站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 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2 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
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
本开户银行2023 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注:供应商若
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 2023
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
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
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
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
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
面声明。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为分所参与本项目的,须为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分所,并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说明:律师事务所执业许
可证为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定证明文件)。
3.2 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成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含)3人且
均受聘于供应商,均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资格证须年度检审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其中:服务团队成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执业期限不低于(含)六年(以律师执业资格证发证日
期为起始之日开始计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16日16时00分到2023年06月26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3年06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06
月 26 日23时59分。地点(网址):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www.ygzdztbcom)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登录 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www.ygzdztb.com),凭企业帐号【或企业数字证书(CA)】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磋商资料(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有2种格式,分别为 PDF 格
式和WORD 格式)。未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ygzdztb.com) 注册的
用户,须先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并成功拥有企业帐号后,方可登录
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磋商资料,此为获取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唯一途径,不接受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磋商资
料。采购人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其他内容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8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栋1单元12层昆明晨晟招标有
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8日14 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栋1单元12层昆明晨晟招标有
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法制审查专项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ygzdztb.com/)获取竞争性磋商文
件,并于 2023年06月 28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FW-2023-07007
项目名称: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法制审查专项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小写:¥380000.00 元/年(大写:人民币每年叁拾捌万元整)
最高限价:小写:¥380000.00 元/年(大写:人民币每年叁拾捌万元整)
采购需求:
标段标段名称数量计量单位预算金额
(元/计量单位)最高限价
(元/计量单位)
1 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法制审查专项服务2年 380000.00
380000.00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承担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法制审查专项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
不限于:
(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文书管理、合同管理、内部规章制度的梳理与优化、行政管理和执法服
务流程和纠纷管理、劳动人事纠纷、尚未形成诉讼纠纷案件管理、法律可行性咨询、参与重
大商务谈判、法律培训等服务;服务方式:现场(根据采购人的需要)、邮件、微信、电话、
短信,每周至少坐班一个工作日。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二)法制审查专项服务
提供行政执法案件过程性法律问题的咨询执法案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服务,出具书面
审查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执法规范性的专项培训交流会;执法程序及执法文书使用指导;
执法疑难问题咨询、指导,必要时出具书面分析意见和建议:根据法规的规定,依据采购方
实际执法的需要对正在使用的执法文书进行完善,起草执法有关的法律文件;对行政执法过
程中涉及执法权限、当事人的认定,以及执法程序中送达、证据保全、法律适用、文书制作
等工作进行指导等。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三)合同履行期内诉讼案件(包含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服务等。
说明: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项目实施地点:云南滇中新区。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现行标准、规范及要求;满
足采购人就本项目的服务要求,确保服务成果合法、合理,操作规范有序,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须有意见和建议,具有可行性。满足采购人实际使用需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年终考核合格后可续签第二年
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
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
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模块内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ccgp.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查询无不良信
用信息记录,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网站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 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
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
本开户银行 2023 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注:供应商若
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3
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
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
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1.4.2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
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
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
面声明。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为分所参与本项目的,须为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分所,并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说明:律师事务所执业许
可证为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定证明文件)。
3.2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成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含)3人且
均受聘于供应商,均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资格证须年度检审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其中:服务团队成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执业期限不低于(含)六年(以律师执业资格证发证日
期为起始之日开始计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06月26日23时59分。
地点(网址):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ygzdztb.com)。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登录 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www.ygzdztb.com)凭企业帐号【或企业数字证书(CA)】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
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磋商资料(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有2种格式,分别为 PDF 格式
和WORD 格式)。未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ygzdztb.com)注册的用
户,须先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并成功拥有企业帐号后,方可登录阳
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磋商资料,此为获取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唯一途径,不接受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磋商资料。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www.ygzdztb.com)注册的用户,须先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并成功
拥有企业帐号后,方可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竞争性电子磋商文件及其它磋
商资料,此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已提供线上注
册企业帐号的业务(操作流程供应商进入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一选择“投标
方入口”一点“立即注册”后按要求进行操作),供应商可通过电话:400-883-9300 进行业
务咨询及注册企业帐号等业务(注册企业帐号为免费服务)。确需现场递交文件资料的,要
做到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即办即走,减少人员聚集。
温馨提示 供应商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并成功拥有企业帐号后,供
应商已拥有云南CA数字证书的用户,可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对企业数字证书
(CA)进行绑定(具体详见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投标单位数字证书绑定的
操作的通知》操作流程),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支持企业帐号和企业数字证书(CA)
同时登录认证的模式。特别提醒已拥有云南CA数字(全文简称“数字证书”)证书的用户,
但未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的用户,是无法使用云南CA数字证书在
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相关操作的。
技术操作咨询:
上海思佩弛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883-9300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4.1截止时间:2023 年 06 月28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栋1单元12层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
任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5.1时间:2023年 06 月
28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栋1单元12层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
任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标段1)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法制审查专项服务:
保证金金额:4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网银或电汇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6-28 14:00
其他: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元
博网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和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www.ygzdztb.com)上发布,我公司及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
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栋1单元
12层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将拒收。
说明:本项目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竞争性磋商资料须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
平台(网址 https://www.ygzdztb.com/#/home/index)进行操作完成,不接受有意参加的
潜在供应商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竞争性磋商资料。投标采用传统的纸质投标进
行,响应文件编制的具体要求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的相关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空港经济区滇兴街1号滇中空港商务广场1号10楼
联系方式: 0871-67336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栋1单元12层
联系方式:17387108295、153985757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飞、孙志奇
电 话:17387108295、1539857576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空港经济区滇兴街1号滇中空港商务广场1号10楼
联系人:/
电 话:0871-6733632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栋1单元12层
联系人: 李飞、孙志奇
电 话: 17387108295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季卜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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