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全过程咨询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24-2320s142435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东莞市普乐科技创新合作中心
招标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工020-3786075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0724-2320S1424358
项目分类:房屋建筑业
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全过程咨询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全过程咨询,项目建设单位为东莞市普乐科技创新合作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莞市普乐科技创新合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全过程咨询
2.1.2工程建设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G4栋4楼。
2.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范围位于该建筑第四层,项目设计面积约1400平方米(其中夹层面积约300 平方米)。楼层层高为8.1米,梁底层高6.6米,设备风管高度距离地面为5.7米。本项目作为国家级文化展厅类别,促进文化输出与交流。项目功能需要具备展览展示、休闲办公、会议、洽谈接待等主要功能。改造涉及专业:钢结构、暖通设备改造、消防专业、机电专业、灯光设计、硬装设计。
项目投资:约人民币700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2.2服务范围:
负责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工程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等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合同约定条款及委托人要求):
(1)项目管理服务: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建设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的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等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及项目管理过程中各种手续的报审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档案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算、移交使用单位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
(2)工程监理服务:建设项目的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含工程旁站监理、临时施工用水、临时施工用电等)、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含监理服务期内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防疫管控、进度控制、装配式建筑的驻厂监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协调甲方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
(3)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的工程范围所述的一切工程从编制概预算、招标清单、标底、预审、付款、审核变更签证及索赔、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尾款支付工作等全面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可分为以下阶段服务内容:设计阶段造价咨询、施工阶段造价咨询、项目竣工结算阶段造价咨询、项目决算阶段造价咨询及甲方要求的本工程其他全过程投资控制服务事项等。
2.2.3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2.4工作目标:
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工作目标包括:
(1)工程监理进度控制目标:施工工期控制目标为暂定120日历天。根据业主的合理要求进行必要调整,确保本工程按期或提前完成。
(2)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目标:执行国家最新建筑施工规范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等,一次验收合格,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
(3)工程监理安全文明控制目标: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和广东省建设厅有关安全文明绿色施工规范性文件,不发生严重职业病和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争创“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称号。
(4)全过程造价咨询控制目标:动态的控制工程建设全过程,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利用科学管理方法和先进管理手段,合理地确定项目各阶段的造价和有效地控制造价,以提高投资效益和建筑安装企业经营效果,不超过甲方批复的施工图版目标成本。
2.2.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8.984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接工程监理任务的一方提供)。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香港企业满足参加监理、造价咨询项目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业务备案,备案业务范围应满足本项目对应的监理、造价咨询资格要求,且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条款的相关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须以具有第3.1.1所述资质并承接工程监理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联合体组成单位的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2.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统筹合同全面履行。
3.3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
投标人须配备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要求如下:
3.3.1项目总负责人需同时具备下述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2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3.3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造价咨询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4.3投标人已出具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进行招标文件线上售卖(建议使用“搜狗(www.sogou.com)”浏览器,且在浏览器设置中需要允许flash运行)。
2、首先在国e平台完成注册以及注册审批手续;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国e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平台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用户指南中《用户注册手册》;
3、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第6点所述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领购时间: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5日17:00;
6、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投标人可在国e平台注册审批通过后登陆系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①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
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③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国e平台,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格式。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9月28日14:00
5.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9月28日14:30
5.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3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莞市普乐科技创新合作中心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学府路1号9栋613室
联 系 人:林工、陈工 联系电话:0769-22690202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联 系 人:梁工、刘工 联系电话:020-37860752、020-37860756
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普乐科技创新合作中心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学府路1号9栋613室
联 系 人:林工、陈工 联系电话:0769-22690202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全过程咨询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只有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有权以联合体全体成员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全权处理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注:本协议书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分类:房屋建筑业
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全过程咨询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全过程咨询,项目建设单位为东莞市普乐科技创新合作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莞市普乐科技创新合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全过程咨询
2.1.2工程建设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G4栋4楼。
2.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范围位于该建筑第四层,项目设计面积约1400平方米(其中夹层面积约300 平方米)。楼层层高为8.1米,梁底层高6.6米,设备风管高度距离地面为5.7米。本项目作为国家级文化展厅类别,促进文化输出与交流。项目功能需要具备展览展示、休闲办公、会议、洽谈接待等主要功能。改造涉及专业:钢结构、暖通设备改造、消防专业、机电专业、灯光设计、硬装设计。
项目投资:约人民币700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2.2服务范围:
负责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工程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等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合同约定条款及委托人要求):
(1)项目管理服务: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建设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的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等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及项目管理过程中各种手续的报审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档案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算、移交使用单位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
(2)工程监理服务:建设项目的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含工程旁站监理、临时施工用水、临时施工用电等)、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含监理服务期内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防疫管控、进度控制、装配式建筑的驻厂监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协调甲方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
(3)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的工程范围所述的一切工程从编制概预算、招标清单、标底、预审、付款、审核变更签证及索赔、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尾款支付工作等全面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可分为以下阶段服务内容:设计阶段造价咨询、施工阶段造价咨询、项目竣工结算阶段造价咨询、项目决算阶段造价咨询及甲方要求的本工程其他全过程投资控制服务事项等。
2.2.3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2.4工作目标:
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工作目标包括:
(1)工程监理进度控制目标:施工工期控制目标为暂定120日历天。根据业主的合理要求进行必要调整,确保本工程按期或提前完成。
(2)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目标:执行国家最新建筑施工规范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等,一次验收合格,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
(3)工程监理安全文明控制目标: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和广东省建设厅有关安全文明绿色施工规范性文件,不发生严重职业病和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争创“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称号。
(4)全过程造价咨询控制目标:动态的控制工程建设全过程,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利用科学管理方法和先进管理手段,合理地确定项目各阶段的造价和有效地控制造价,以提高投资效益和建筑安装企业经营效果,不超过甲方批复的施工图版目标成本。
2.2.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8.984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接工程监理任务的一方提供)。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香港企业满足参加监理、造价咨询项目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业务备案,备案业务范围应满足本项目对应的监理、造价咨询资格要求,且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条款的相关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须以具有第3.1.1所述资质并承接工程监理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联合体组成单位的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2.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统筹合同全面履行。
3.3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
投标人须配备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要求如下:
3.3.1项目总负责人需同时具备下述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2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3.3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造价咨询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4.3投标人已出具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进行招标文件线上售卖(建议使用“搜狗(www.sogou.com)”浏览器,且在浏览器设置中需要允许flash运行)。
2、首先在国e平台完成注册以及注册审批手续;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国e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平台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用户指南中《用户注册手册》;
3、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第6点所述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领购时间: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5日17:00;
6、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投标人可在国e平台注册审批通过后登陆系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①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
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③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国e平台,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格式。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9月28日14:00
5.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9月28日14:30
5.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3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莞市普乐科技创新合作中心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学府路1号9栋613室
联 系 人:林工、陈工 联系电话:0769-22690202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联 系 人:梁工、刘工 联系电话:020-37860752、020-37860756
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普乐科技创新合作中心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学府路1号9栋613室
联 系 人:林工、陈工 联系电话:0769-22690202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全过程咨询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只有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有权以联合体全体成员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全权处理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注:本协议书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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