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分公司2023年车辆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三轮)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分公司2023年车辆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三轮)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分公司2023年车辆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BPOST-FW-2023030)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2、采购内容:
(1)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入围一家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158.59万元/2年。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序号 |
路向 |
预估总趟次 |
单趟里程(公里) |
最高限价 (含税) |
报价权重 |
预估服务期内 采购金额 (元) |
服务期限 |
合同包一 |
镇海区分公司车辆运输业务外包服务 |
1-1 |
镇海-宁波空港单程(12吨) |
1460 |
39 |
603.89 元/趟 |
55% |
881679.4 |
2年,到期后协商一致可再续签一年。 |
1-2 |
镇海-宁波空港-中心局-镇海往返(12吨) |
730 |
103.8 |
964.64 元/趟 |
45% |
704187.2 |
外包环节:包含镇海-宁波往返及单程邮路,供应商负责安排人员、车辆履行合同要求,将邮方指定的邮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安全地运输到指定地点。
注:招标人不承诺合同有效期内授予的采购合同相关趟次及总金额;
(2)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驾驶车辆以及人员、车辆保险、保养维护、燃油、路桥费等一切费用。
后期集团、省公司要求运输调整,参照集团、省公司执行,若有大的变动,双方协商调整合同价格,甲方可单方无责提前解除合同。
外包计件方式:按趟结算。按指定运邮路线进行区别计价,邮路里程按高德地图进行测定。分公司通过邮政车管平台委办派车系统取数,区分路线,汇总统计。系统数据如不完整以手工登记,双方确认为准;
1.临时路线派车,临时路线运价计算机制:
若临时出现增加运输线路未详细约定的,按照变动里程调整结算运价:新路线单程(或往返)运价=合同单价/合同里程*新单程(或往返)里程,新增邮路的运行里程以高德地图导航货车里程数据为依据。
2、标准车型与其他车型对应关系如下表:
车长 |
车型 |
容间 |
折算系数 |
4.2m |
5吨 |
>=17m3 |
0.65 |
7.5-9.59m |
8吨 |
>=45m3 |
0.85 |
9.6-12.49m |
12吨 |
>=60m3 |
1.0 |
12.5-15.9m |
16吨 |
>=75m3 |
1.2 |
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当符合分公司的车型(吨位)需求,当供应商调派的车型载重量大于分公司需求时,分公司有权按分公司要求的需求配载量装车后发车,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当供应商未按要求派车或调派的车型小于分公司需求的车型时,分公司有权要求供应商增派车辆或追究供应商承担无法满足运能的相应责任。
3、过路过桥费调控机制
若合同期内,国家针对公路收费进行调整,则双方须本着“红利共享、成本共担”原则进行协商处理,分公司应享受或承担50%的调整金额。
(3)服务规范和标准、考核内容、邮路运行计划
(4)项目地点:镇海区分公司。
3、需求单位:镇海区分公司。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4.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3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4.4须具备有道路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范围需包含普通货运。
4.5运输的车辆办理不低于2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
4.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8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4.9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4.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5.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响应人:请于2023年9月19日09时00分至2023年9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响应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响应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2)采购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响应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响应人下载采购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5.2采购文件售卖费用: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对首轮、二轮已购买标书的供应商,本项目三轮公开采购时不再另行收取文件费)。响应人将标书费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采购人,作为标书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NBPOST-FW-2023030-响应人名称-标书费)。
5.3注册成功的潜在响应人,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人承担。
5.4购买采购文件统一开具宁波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响应人购买采购文件后,由采购人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将推送至响应人所留的联系人邮箱,请各签字或盖章或盖章响应人注意查收。
5.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标书费现金缴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5)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6.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电子版与纸质版采购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9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管家”递交加密的电子版采购文件,并在2023年9月26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完成电子版采购文件“签到”流程。
6.2递交地点、解密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响应人须派代表至投标地点当面递交纸质版采购文件,并且使用电脑(须安装好相关驱动证书,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解密电子版采购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采购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采购文件将被拒绝。
6.3线上电子版采购文件加密、解密:响应人须在开标前对“投标管家”递交的电子版采购文件进行加密。响应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采购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采购文件进行解密。
6.4电子版采购文件与纸质版采购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或盖章或盖章,在制作电子版采购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或盖章或盖章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或盖章或盖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或盖章或盖章)。
注:电子版采购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投标管家”的电子版采购文件。
纸质版采购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采购文件以及U盘介质的word可编辑版、PDF采购文件。另外,现阶段如遇电子版采购文件与纸质版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采购文件为准。
采购人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采购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采购文件恕不接受。
7、磋商时间和地点
7.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进行开标。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并在线下通过纸质响应文件唱价。
7.2开标时间:2023年9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电子版响应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开标,如也无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将被否决。响应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7.3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
8、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额:
按2万元/家收取,磋商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所有磋商保证金在与成交人签订合同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候选人若弃标,则没收磋商保证金;无正当理由弃标的供应商将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在3-5年内禁止参加全省各级单位采购项目;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应答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打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规定帐户,逾期拒绝接受响应。(缴款备注:项目编号:NBPOST-FW-2023030-磋商保证金缴款凭证)
9、其他事项
(1)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参加。
(3)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及参与磋商的有关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或成本。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
联系人:吴工
电话:0574-87032767/13221901246
邮箱:578733823@qq.com
收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3901110019200028808
附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
NBPOST-FW-202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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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分公司2023年车辆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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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磋商文件单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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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发票抬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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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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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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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设备制造商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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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磋商文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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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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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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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购买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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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职务)(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招标项目名称) 的 (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