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宝鸡市凤县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1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0/03/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jfmt2019(088)号
预算金额21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宝鸡福美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女士13319178519
标书截止时间2020/04/01
投标截止时间2020/04/15
公告正文

宝鸡福美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宝鸡市凤县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鸡市凤县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BJFMT2019(088)号

三、采购人名称: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

地址:凤县双石铺镇车站路109号

联系人:张 工

电话:0917-476198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宝鸡福美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三迪金域中央2幢1单元805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3319178519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序号 标项名称 采购数量 单位 预算总金额(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采购内容备注
1 宝鸡市凤县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监理 1 210000.00 自用 对宝鸡市凤县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治理修复项目提供工程监理服务及环境监理服务。
2 宝鸡市凤县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施工 1 6790000.00 自用 对宝鸡市凤县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进行治理修复,治理修复面积75亩,其中:中、轻度污染治理与修复面积为51.49亩,重污染治理与修复面积为8.51亩,轻微污染治理与修复面积为15亩,铅锌尾矿风险管控阻隔覆盖面积12808m2。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施工标项: 1、投标人须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7、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10、投标人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按照“供应商注册注意事项”要求,完成注册审核;(注册公示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项:1、投标人须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执业单位为响应供应商本单位。3、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8、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查询的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1、投标人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按照“供应商注册注意事项”要求,完成注册审核;(注册公示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3-24 09:00:00至2020-04-01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8楼805室

3、文件售价:

序号 标项编号 标项名称 标书金额(元)
1 BX-宝鸡市-2020-00014 宝鸡市凤县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监理 500.00
2 BX-宝鸡市-2020-00015 宝鸡市凤县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施工 500.00

注:投标人发送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法人签字确认的投标申请书扫描件至代理公司邮箱(917553743@qq.com),投标申请书需注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联系电话、邮箱、日期等内容,代理公司收到申请书后按照所列信息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申请人邮箱,并邮寄纸质版招标文件至申请人联系地址。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4-15 10:0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8楼806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4-15 10:0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8楼806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319178519

2、开户名称:宝鸡福美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

4、账 号:158326499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宝鸡福美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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