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破)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汇锦华庭1幢110室商业房
金额
31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19/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15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起 拍 价 : 1,620,000 加价幅度 : 10,000 类 型 : 拍卖
保 证 金 : 320,000 竞价周期 : 1天 程 序 : 清算
评 估 价 : 3,150,000 延时周期 : 5分钟 优先购买权人 : 无

浙江汇锦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

关于临安汇锦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汇锦华庭1110室商业房拍卖公告

特别说明:本拍品为破产案件的相关产品,经管理人之申请,本院同意其通过淘宝网拍卖平台处置本拍品。本院仅承担提供网拍平台及划转保证金等责任,其他事项均由管理人负责。

浙江汇锦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将于201911月20日10时至201911月21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处置单位:浙江汇锦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监督单位: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临安汇锦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汇锦华庭1110商业房,土地证号: 临国用(2011)第03663号,土地使用权面积:26.45平方米,房产证编号:临房权证锦城字第0022636号,房屋建筑面积137.57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建成年份2005年,所在层次1。含简单装修、房屋保养较好。(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浙恒估(2018)鉴字第180509号评估报告)

拍卖标的的具体状况以现场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315万元,拍卖起拍价162万元,保证金:32万元,增价幅度 :1万元或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二天止接受咨询(非工作时间除外),有意者可与杭州临安汇锦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联系,统一安排实地看样。也可自行前往实地看样。看样联系人:吴先生,电话,13806522752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拍卖结束时,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则该竞价人竞买成功。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杭州临安汇锦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不承诺提供标的物相应发票。

七、标的物如能过户则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成交后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产生的税费(包括杭州临安汇锦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及买受人应承担的全部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的七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九、与本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三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911月24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名:浙江汇锦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账号:3305016173270000000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临安支行),汇款时请备注:买受人名称”+“汇锦华庭1110室拍卖尾款)。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1—6107278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管理人电话:0571-87903617许女士/ 13806522752吴先生

法院咨询电话:0571-61072754 王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浙江汇锦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 20191014

浙江汇锦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将于201911月20日10时至201911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处置单位:浙江汇锦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监督单位: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三日向杭州临安汇锦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并经管理人审核确认,再报名,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三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32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32万元以上,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规格以及数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标的物为土地的,请自行向当地政府询问企业准入要求情况等,拍卖人不作担保),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企业准入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当地政府咨询确认。

十、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201911月2111时前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并于付款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等原件)到浙江汇锦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地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联系人:87903617许女士)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后,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浙江汇锦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账号:3305016173270000000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临安支行,汇款时请备注:“买受人名称”+“汇锦华庭1110商业房拍卖尾款”)。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在十五日内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在评估、确定起拍价时已考虑原产权人应缴纳的税收,故标的物的转让登记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营业税、附加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及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等)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当由原产权人、买受人支付的一切税费作为交易价格的约定全部由买受人另行承担。其他可能涉及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十四、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五、浙江汇锦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不承诺提供标的物相应发票。买受人应及时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在办理过户之前,缴清或向管理人先行交纳标的物(含土地、存货、设备等)涉及的所有税费,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管理人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二十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二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 05716107278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管理人电话:0571-87903617许女士/ 13806522752吴先生

法院咨询电话:0571-61072754 王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浙江汇锦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四日

如有“拍卖贷款”需要,可咨询: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拍卖按揭”服务咨询:

何经理:0571-63718306

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万马路233号。

浦发银行杭州临安支行“拍卖按揭”服务咨询:

沈经理:1358822565861102555

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石镜街537号。

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拍卖按揭”服务咨询:

周经理:0571-6396138213735507979

韦经理:0571-6396137818357196828

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街82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市支行“拍卖按揭”服务咨询:

周经理:6375809813656673356

陈经理:6375622713868016942

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街960号。

电子版180509-临安汇锦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汇锦华庭南区剩余8套).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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