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政执法和水上应急救援大艇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2023518
二、项目名称:渔政执法和水上应急救援大艇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海得游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前时路16号
成交金额:775000.00元
评审报价:775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2.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艘) |
单价 (元) |
备注 |
1 |
玻璃钢艇体 |
海得 |
HD1056 |
1 |
109500.00 |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玉顺、余俊、胡莹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金额:1162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南漪湖管理站、宣城骏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黄家墩、宣城市宣州区梅溪路466号,联系电话:18156335695、15324590195。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南漪湖管理站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黄家墩
联系方式:18156335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骏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梅溪路466号
邮箱:1049294682@qq.com
联系方式:15324590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主任、秦工
电话:18156335695、1532459019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宣城市南漪湖管理站
宣城骏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