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6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竞争性比选项目2023年专项工程智能摄像机(枪机)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重庆首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地点: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2 项目概况:2023年专项工程智能摄像机(枪机)采购项目,本次竞争性比选内容包含渝东公司(万开路)2023年专项工程视频系统升级改造、石忠路隧道监控摄像机更换、东北公司隧道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渝合公司2023年隧道视频事件检测改造项目进行更换的实施。
2.3 实施路段:渝东、东北、渝合公司管辖路段。
2.4 采购预计金额:126万元。
2.5比选范围:主要的工作内容为1、智能摄像机(枪机),包含应用层,可实现各类智能分析算法应用的部署及迭代,智能算法包括车辆检测、车辆基本特征识别及车牌识别等;2、算法部署服务,包含线上的算法模型训练、转换、打包、调测等服务,并可通过部署工具在本地调试打包算法模型;3、支持服务,包含各类算法以及应用的技术支持(线上与线下),产品使用手册、摄像机软件版本、APP开发指南、API协议开发文档、常见场景工勘说明文档以及必要的技术问题分析及处理。(详情请见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
2.6 工期要求:收到甲方下达的订单后15天内供货,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以下资质文件若因疫情影响过期无法办理延续手续,需附相关行政部门下发的延期办理文件):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价人需为设备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设备代理商需具有设备厂家授权代理证书或项目授权证书(同一品牌的厂家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
(3)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2 业绩要求:报价单位所投设备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本竞争性比选函发出之日)至少承担一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高速公路智能摄像机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业绩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3.3 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执行人名单。
3.4 报价人须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所有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公章。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均按无效报价处理。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愿意参加的潜在报价人,在2023年9月15日上午10:00前在将响应性文件递交至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52号东界龙湖重庆首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报价人应随时关注高速集团官网(http://www.cegc.com.cn/gw/newsInfoMenu.html?id=42&key=2)上发布的竞争性比选文件答疑、补遗、澄清等文件内容,不管报价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
6. 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9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 报价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若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须在报价截止当天将文件送达并参与现场开标;若采用邮寄方式需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邮寄到达递交地址,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采用邮寄方式的报价人默认认可采购人的开标结果,不得由此提出任何质疑。
6.3 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52号东界龙湖三楼重庆首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4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5采购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报价预备会。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首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52号东界龙湖三楼
商务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8623655450
技术联系人:胡 工         电 话:13983604241
附件:
附件一、2023年专项工程智能摄像机(枪机)采购项目-竞争性比选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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