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现场勘查处理设备(进口大型手印熏显柜)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7/1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公司晋江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晋江市公安局

乙方福建安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82]WS[GK]2017012现场勘查处理设备(进口大型手印熏显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人 报价单位 联系方式
1 1-1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1 300000 CA-60T 合同签订后 (5) 天内交货 我司提供验收之日起三年质保期,我方提供电话、现场、email、远程支持,具体内容参见投标文件。 晋江市公安局 陈佳林/13506066108 福建安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8259893892
合计: 3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3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招标文件要求乙方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交货,乙方实际投标文件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5) 天内交货,以乙方投标文件为准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和平中路1号

4.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交货,安装完毕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乙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 2、甲乙双方应当面验收,并做验收实验报告。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0%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 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前,以银行转账、电汇的方式向甲方缴纳按中标总金额5%计算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乙方供应的设备全部验收合格后直接转为质量维护保证金,该维护保证金于设备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时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长期有效

10、违约责任

I、 乙方逾期交货,每超时1天按本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甲方逾期付款,每超过1天按本合同总金额的 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超过本合同规定时间30天未完成项目安装,可视为严重违约;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索 赔损失,索赔金额不超过本含同总标的额的3. 5%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提交仲裁委员会总裁。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甲乙方所在地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2、本合同所提供货物为美国AIR SCIENCE生产的CA-60T;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份,送备案晋江市政府采购办、招标代理机构各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晋江市公安局 乙方: 福建安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晋江市和平中路1号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街道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24层04室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侯明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3506066108
联系方法: 18259893892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账号: 35050100240600000847


签订地点:泉州晋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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