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第三十一中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30 16: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湛江市第三十一中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本招标项目湛江市第三十一中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 湛江市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湛江市第三十一中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湛坡发改〔2020〕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湛江市第三十一中学。项目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湛江市第三十一中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位于湛江市海东新区海东西路以南、育园路以东、东城西路以北。
1.2.3 工程范围:新建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规划建设用地约47360.75 平方米,校
区总建筑面积52191.95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综合楼、食堂、教学研究
制作楼及架空车库、垃圾站、电房、校门、钟楼、泳池、连廊及校区室外配套设施、
运动场等工程。
1.2.4 规划意见文件: 湛城规用地〔2016〕376号。
1.2.5 项目批准文件: 湛坡发改〔2020〕4号 。
1.2.6 资金来源: 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1.2.7 投资总额:2500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8918万元。
1.2.8 招标内容:
(1) 工程勘察工作(含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作,以及满足本项目的方案优化及调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及招标人的要求。
(2) 负责完成立项(含可研)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范围涉及的所有建设内容的方案优化及调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专业内容: 建筑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照明工程、弱电工程、绿化工程、消防工程、综合管线、电气等】
(3) 其他工作:
1) 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概算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
2) 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
3) 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中标人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招标人的设计评审、招标人组织的专业人士的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4) 分包要求:本项目中应保证按规划及建筑功能要求、配套设施要求完成本工程中包含的全部项目的专业专项设计(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限于专业资质问题不能进行的专项设计,报招标人同意后可进行分包,专项分包设计费由承包人承担。专项分包施工图设计文件中,需承包人校核确认的部分由承包人及专项分包方人员进行会签并盖经授权的图纸审核专用章或公章;专项分包方须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成果文件必须满足相关部门的要求。
(注:上述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及勘察设计任务书。)
各阶段各专业的勘察、设计和服务深度需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编
制单位)。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
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
1.4 投标资格
1.4.1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 建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②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1.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1.4.4 投标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申请人在册人员,并具备一级注册建
筑师资格;投标申请人委派的勘察负责人须是投标申请人的在册人员,具备注册土木
工程师(岩土)资格。
1.4.5 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配备1名专业设计人员负责施工阶段配合服务工作与解
决有关设计技术问题,设计人员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等设施费用全部由设计人自
行解决。
1.4.6 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登记。
1.4.7 投标申请人在登记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1.4.8 投标人如果是广东省外注册的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
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
1.4.9 投标登记者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①若是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登记,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其本人身份证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印章代替签名无效)原件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并携带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上述投标登记者必须提交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前 3 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并在投标登记现场在线查询。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0年 5 月 1 日至2020年 5 月 6日的上午
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包含节假日),由投标人到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 25号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1.5.2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且加盖投标
申请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1) 投标人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投标人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该项无需提供原件核对);
(3)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开户证明格式不限);
(4)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勘察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复印件(注册证书须盖上其本人有效的注册章);
(5) 投标登记者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①若是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登记,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其本人身份证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
人授权书》(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印章代替签名无效)原件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并携带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上述投标登记者必须提交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前 3 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并在投标登记现场在线查询。
(7) 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前 3 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并在投标登记现场在线查询。(社保查询:投标人于投标登记现场登录“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社保费申报缴费个人明细查询”);
(8) 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见附件1);
(9) 投标人如果是广东省外注册的企业,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登记信息资料,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在线打印(此项无须原件核对);
(10)项目负责人需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到场投标登记。
(11)投标登记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zb.gd.cn);
(12)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须附上有关年检记录)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年审合格才有效。
(登记资料一式二份,(1)-(10)项按顺序胶装成册,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
页码,每页加盖单位公章;(11)项原件一式两份,单独提交)以上登记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不接受登记)。
备注:投标登记申请表需填写项目负责人,一经登记成功不得更改。
1.5.3 符合条件登记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足3名时,将重新组织招标。
1.6 时间及地点
1.6.1 开标时间:2020年 5 月 21 日 9 时 00 分。
1.6.2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 11 号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
号)。
1.7 费用
1.7.1 工程勘察设计费:
招标控制价总价为519万元,此费用包括招标公告第1.2.8条的所有内容。其
中勘察费暂定为67万元、基本设计费暂定为447万元、绿色建筑设计费暂定为5万元。
1.7.2 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书所填的勘察设计总费用下浮率在-10%≤a≤0%范围内为
有效报价。(若超出此报价范围,则作废标处理。中标单位所投的报价为工程勘察设
计总费用收费及签订合同依据。)
1.7.3 本项目勘察设计总费用中包含了本项目招标内容中全部内容的费用:(1)包
含了方案评审、初步设计(含专项设计)(含资料费、专家费、交通费、会议费、误
餐费等费用)等相关评审费用;(2)包含了为完成本设计项目所需进行的研究或评估
等工作的所有费用;(3)施工过程中派后续施工配合服务人员的相关费用等。
1.7.4 中标人必须严格掌握设计标准完成全部合同工作内容及控制工程造价,不得突
破规定的工程建筑安装投资估算,建筑面积不突破规定的规模;如属中标人原因造成
的,并超出投资估算达10%及以上的,招标人按中标单价的比值扣减设计费,中标人
同时无偿对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修改及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1.7.5 如属招标人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工程造价超出投资估算10%(不含10%)的,
超出部分的设计费用按中标单价的比值计算设计补偿费用。
1.7.6 本项目不设经济补偿,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
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8 工期
1.8.1 勘察设计总工期: 40 个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
序号 |
工作内容 |
工作起始时间 |
工作天数 (日历天) |
备注 |
1 |
勘察报告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签订合同之日起 |
10 |
勘察工作配合设计工作平行进行,不计入关键线路工期(即已包含在设计总周期40个日历天内) |
2 |
方案优化及调整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签订合同之日起
|
10 |
|
3 |
初步设计及概算 |
自建筑方案审核通过之日起 |
15 |
|
4 |
施工图设计 |
自初步设计审查通过之日起 |
15 |
|
合 计 |
40 |
|
||
说明:1.设计总工期合计 40 个日历天。 2.工期不含方案、设计的审查、审批时间。3.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1.9.2.1中标人按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约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9.2.2招标代理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的币种相同;
1.9.2.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9.2.4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
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费率收取。
1.9.2.5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划入: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广东中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719868674051
1.9.2.6 如果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9.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4 有关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5 与招标人、代理机构有可能存在利害关系的潜在登记人,不得参加登记。
1.9.6 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获得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一经发现,不论时间长短,立
即撤销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乃至取消中标后所签订的合同,三年内不得进入湛江市建
设市场,并追究相关责任。
1.10 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
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zb.gd.cn/)上发布。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1 招标人
1.11.1 名称:湛江市第三十一中学
1.11.2 地址:湛江市坡头区
1.11.3 联系人: 林生
1.11.4 电话(手机)号码:0759- 3953468
1.12 招标代理机构
1.12.1 名称:广东中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12.2 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西路3号皇家花园第4号楼
1.12.3 联系人: 杨工
1.12.4 电话(手机)号码:0759-2276865
1.12.5 传真号码:0759-2276863
1.12.6 电子邮箱:gdzszb@126.com
附件1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
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