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华建施招2018-3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县镇级垃圾填埋场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2018】232号)及五华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华府工纪【2018】8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局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五华县辖区内。
2.2建设内容和规模:对五华县辖区内的24个镇级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进行治理。其中:9个场清理搬迁,搬迁存量垃圾数量约9.76万立方米;2个场就地封场,治理存量垃圾约9.28万立方米;1个场升级改造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卫生填埋容积150万立方米;
2.3招标参考价:约9461.7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约:9304.54万元(含预备费约:946.54万元),工程设计费约:157.25万元(工程设计费已下浮)。
2.4 计划工期:设计工期:60个日历天,拟于竣工日期:2019年5月25日(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2.6工程承包方式:建安工程套用中标下浮率按实结算(按现行相关定额及法律法规,材料价格按工程施工期间的五华县主要材料工地信息价格及参照梅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如无,需经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财政局、县重点办等部门询价确定);设计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50%结算(设计费计取基数为工程审定结算的建安造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即责任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证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
(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省内企业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上公开发布。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梅州市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岗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施工项目负责人另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详见本公告附件1);
(6)设计单位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
(7)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资料);
(8)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如企业法定代表人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9)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详见本公告附件2)
(10)省内企业须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打印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报名时,工作人员将现场进入社会公布的《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跟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不一致,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11)省外企业须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打印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各方资料盖各自公章),提供复印件的资料须同时递交原件核对,由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及带二代身份证原件亲自到现场报名。
5.2报名时间:2018年8月15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
5.3招标文件的获取:?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投标报名申请人于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2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五华县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4日14:30~15:30时,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独立法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办公地点:五华县城前进街建设大厦六楼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0753-443645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五华县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五华县城前进街建设大厦七楼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53-4430323
日期:2018年8月7日
附件1
项目施工管理班子人员要求
姓名 |
人员 |
岗位要求 |
数量 |
岗位证书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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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
市政公用一级注册建造师证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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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市政工程专业类工程师证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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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证 |
5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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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证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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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造价工程师 |
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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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师 |
机械工程师证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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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施工工程师 |
电气施工工程师证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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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
建安C 证 |
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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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员 |
质检员证 |
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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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 |
施工员证 |
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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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员 |
资料员证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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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员 |
材料员证 |
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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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施工管理班子人员岗位安排必须一人一岗(人员不能重复安排,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2、投标报名时各投标人须另外提交一份项目施工管理班子人员名单(单独装订,按附件1格式)
附件2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联合体内部成员依据其职责分工范围各自独立承担其违约责任、税费等合同约定的义务并且各自对其工作成果向发包人负责;
因任何一方违约行为,导致发包人或第三方向联合体成员无过错的另一方追究责任之后,无过错的一方有权向对方追偿有关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除代表牵头人负责的工作外,负责本工程的设备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建构筑物以及附属设施的市政、土建施工,设备单机及联动调试、试运行、操作人员培训、竣工验收及相关技术服务。
成员一:对图纸的设计、优化、改进、调整。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项目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本联合体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