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秀区2015年安运司华西片区及客车南站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5号地块)室外配套高压电力交易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18/0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安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西秀区2015年安运司华西片区及客车南站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5号地块)室外配套高压电力项目

废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市中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贵州安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西秀区2015年安运司华西片区及客车南站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5号地块)室外配套高压电力于2018年1月17日11时0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评标委员会共收到投标文件3份,经评审0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贵阳黔勃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贵州通源道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湘乡市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三家投标单位提供的清单报价中,安装部分表-12-3(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未填写电源搭火费的暂估价20000元,与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暂估价不符。根据招标文件附件B:无效标条件B2.7条规定,以上三家作废标处理。建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组织招标。


废标结果公示至 2018 年1月23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中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9日

评标报告.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