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对江苏二次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评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对江苏二次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评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823920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此件公开发布)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 设 单 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万吨生物蛋白项目 | 淮安市涟水县涟水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港3号厂房一、二层部分 | 江苏二次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2万吨生物蛋白项目 | 江苏尚云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发酵罐清洗水、蒸汽冷凝水、制备废水和生活污水。发酵罐定期使用自来水或软水制备浓水进行简单清洗,清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和盐分,主要成分为未利用的豆粕和菌类,其中豆粕可作为种子液制备所需的培养基质,同时可回收一部分菌类,用于种子液制备。蒸汽冷凝水、制备废水主要为含盐水,属于清洁下水,用于发酵罐清洗可行。产生的一部分蒸汽被用于发酵工序的冷凝,冷凝过程中随着温度的升高蒸汽会成为冷凝水,直接回用于入蒸汽发生器。生活污水经过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涟水县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涟水县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七支大沟。 2、本项目除杂废气(卸料粉尘)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膨化后冷却废气通过沙克龙旋风除尘器处理,调质、膨化、膨化后粉碎废气通过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除杂废气、膨化后冷却废气、调质、膨化、膨化后粉碎废气一并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发酵、烘干废气通过旋风除尘器+水帘柜装置处理;成品冷却废气通过沙克龙旋风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发酵、烘干废气、成品冷却废气一并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成品粉碎废气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打包废气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成品粉碎废气、打包废气一并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本项目营运期过程中的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浓度限值要求;蒸汽发生器废气参考《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天然气锅炉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 3、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除清筛、调质器、膨化机、沙克龙、锤片粉碎机、粉碎机、打包秤、环保设施风机等高噪声设备等。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合理布局、隔声以及加强院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期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的排放限值。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材料、杂质、除尘器收集粉尘渣、废布袋、废过滤材料、清洁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用品等。其中废包装材料材料、杂质、除尘器收集粉尘渣、废布袋、废过滤材料、清洁废物属于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材料、杂质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集粉尘渣回用于生产,废过滤材料由厂家回收,废布袋和清洁废物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用品等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7年第157号)中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危废暂存库污染防治工作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相关规定。所有固废零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823920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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