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001-2024-2035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云浮-肇庆地区1:25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项目(2024)实验测试委托协作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4-05-28,更正为:2024-06-11。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06-04,更正为:2024-06-18。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12 09:00:00,更正为:2024-06-25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6-12 09:00:00,更正为:2024-06-25 09:00:00。
序号 |
位置 |
原内容: |
现修改为: |
1 |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测试并提交成果。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
2 |
一、项目概况: |
完工期: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测试并提交成果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
3 |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主要商务要求 |
标的提供的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测试并提交成果 |
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
4 |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主要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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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支付比例100%,1、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采购预算金额的30%发票给采购人用于预付款支付。 2、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电子汇款方式支付成交供应商。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需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3、采购人于合同生效次月起每月最后一日(节假日顺延)与成交供应商做明细结算。注:每期结算的服务费=样品类别单价×数量×成交折扣率。服务期内,采购人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30%的预付款可直接作为结算周期费用支付的抵扣进行扣除,抵扣后按实际费用支付),按次据实结算。 4、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1期:支付比例100%,1、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采购预算金额的30%发票给采购人用于预付款支付。2、采购人于合同生效起每季度(3月、6月、9月)最后一日(节假日顺延)与成交供应商做明细结算,12月的结算日期提前至12月20日。最后一期费用需经专家组验收通过合格后方可支付。注:每期结算的服务费=样品类别单价×数量×成交折扣率。服务期内,采购人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30%的预付款可直接作为结算周期费用支付的抵扣进行扣除,抵扣后按实际费用支付),按次据实结算。3、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电子汇款方式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成交供应商均需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4、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5 |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主要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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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要求:1期:1、样品测试质量需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组验收通过,质量等级应达到优秀;如验收不通过,需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修改甚至返工,直到通过为止。 2、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及其响应文件的承诺执行。 |
验收要求:1期:1、分析测试成果资料需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组验收,视为验收通过;如验收不通过,需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修改甚至返工,直到通过为止。2、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及其响应文件的承诺执行。 |
6 |
合同条款 |
合同条款涉及上述变更的按变更后修改。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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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佛山地质局(广东省佛山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43号
联系方式:0757-83321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联系方式:0757-839214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小姐
电 话:0757-83921423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