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23006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评定分离)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R23006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通致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R23006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世纪大道北、崇州大道西、科甲路南、胜利路东侧地块。
2、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2723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5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配套用房、 地下车库等,项目总投资约:185000万元(不含土地)。
3、设计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420万元。
4、设计服务期限:
A、施工图设计阶段: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每一批次施工图设计开始指令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符合施工图审查报审条件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投标人一旦中标,项目负责人及拟派项目设计组成员均须在招标人办公场所驻场设计,驻场时间自每批次设计开始之日起至每批次设计完成之日止。
B、其他阶段:
①方案设计阶段:配合招标人对总平及方案进行审核,对技术经济指标、面积、日照分析及日照间距等进行校核。
②设计文件报批阶段:全力配合招标人进行内审及报批手续、第三方精细化审图单位审查(招标人另行委托)、施工图审查等工作。按招标人、第三方精细化审图单位及行政审批、审图办等部门的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直至施工图审查合格。
③在招标人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阶段:乙方须对标段划分、各标段间施工界面的划分等给出合理化建议;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编标答疑会;对不满足招标控制价编制深度的设计内容进行及时补充和完善。
④施工阶段:定期或不定期参加招标人召开的设计协调会;参加第一次工地例会;参加施工图技术交底或图纸会审;必要的技术论证;设计变更处理;参加工艺设备调试;提供关键工序现场指导;工地现场问题跟踪服务;各阶段工程检验及验收等。
5、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以及招标人的具体要求,并能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7、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
1)各单体施工图(含地上地下)、地下车库施工图(人防区域除外)、消防等设计;
2)总平面图、总平定位图、竖向设计、对方案日照分析及日照间距进行复核,并承担连带责任;
3)室外配套:室外管综图、室外给排水图、雨水回收;
4)空调、新风、地暖专项设计及报审;
5)对设计方案(招标人另行委托)的经济技术指标以及各楼栋面积进行复核,并承担连带责任;
6)根据精装修设计单位、BIM咨询单位(招标人另行委托)最终确定的水、电、暖点位,对室内及公区水、电、暖、预留套管等点位设计进行调整完善并达到施工要求;
7)对景观绿化设计、建筑外装饰设计、建筑亮化设计、智能化设计、标识系统设计等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进行审核及确认,同时在施工图中落实相关设计内容,并承担连带责任;
8)对包括但不限于门窗、幕墙、雨棚、汽车坡道顶棚、钢结构、抗震支架等二次深化设计成果进行审核并最终确认,并承担连带责任;
9)配合营销完成销售户型图、周边环境因素和红线内不利因素的提示等销售需要的文件;
10) 对售楼处、展示样板房、会所、泳池等区域精装修设计(招标人另行委托)的机电部分进行二次设计并达到施工要求;
11)协助招标人开展施工图的报批报审工作;
12)配合方案设计单位对地库布置进行优化;
13)提供施工图现场等后续服务;
14)设计合同中要求的其他配合服务,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15)招标人要求的其它事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且同时具备建筑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特别提醒:
①项目负责人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执行;
②职称证书若不能显示其专业的,须提供职称评审材料或其他可以证明其专业的佐证材料。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项目施工图设计任务,并担任项目负责人。
注:须同时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或业绩规模 (如果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体现的建筑面积不同,按照建筑面积少的计取) 或其他相关内容的,则另需提供原建设单位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4、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7)本设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2月21日。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1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设计采用资格后审、评定分离方法,具体详见附件。
八、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南通致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翰林府12号楼二层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5962957720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同济科技园B7栋4楼
联系人:陈芳敏
联系电话:13814618609
附件: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 一律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开标时特别说明: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一、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技术标的评标。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2 |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
授权委托书 |
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
3 |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4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5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且同时具备建筑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
同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职称证书(职称证书若不能显示其专业的,须提供职称评审材料或其他可以证明其专业的佐证材料)。 特别提醒:项目负责人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文件执行。 |
6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
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
7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项目施工图设计任务,并担任项目负责人 |
须同时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或业绩规模(如果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体现的建筑面积不同,按照建筑面积少的来计取)或其他相关内容的,则另需提供原建设单位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
8 |
服务承诺书 |
有效的服务承诺书 |
提供有效的服务承诺书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9 |
诚信承诺书 |
有效的诚信承诺书 |
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10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提供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11 |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
三、评分标准
1、技术标评审(暗标,满分70分)
注:技术标(暗标)编制要求: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暗标要求如下: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不得出现任何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技术标上传于“勘察设计方案”模块。
由评委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后打分,技术标的最终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1 |
技术标评审(70分) |
施工图设计技术路线(满分15分) |
施工图设计总体工作思路及技术路线是否完整,各专业设计整合落地思路,施工图设计对方案设计的响应性和匹配性,质量控制体系的完整性及可靠性。 (优得10(含)-15(含)分,良得5(含)-10(不含)分,一般得0(不含)-5(不含)分,无内容不得分) |
单体方案优化设计(满分20分) |
①根据建筑单体平面意向图深化厨房、卫生间各功能设施布置图; ②单体地下空间的优化方案; ③根据建筑单体立面意向图绘制建筑单体立面方案及一张透视效果图,表达建筑单体外观造型的立面构思及造型整体效果。 ④优化方案的可实施性。 (优得13(含)-20(含)分,良得6(含)-13(不含)分,一般得0(不含)-6(不含)分,无内容不得分) |
||
单体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满分15分) |
①根据建筑单体方案绘制的建筑单体施工图的深度; ②立面各部位材料选择的经济性; ③施工图图纸质量的准确性及完整性。 (优得10(含)-15(含)分,良得5(含)-10(不含)分,一般得0(不含)-5(不含)分,无内容不得分) |
||
单体结构、设备专业技术方案(满分10分) |
①根据建筑单体施工图图完成结构梁、板、柱等布置图; ②结构技术方案的经济性及安全性; ③单体机电技术方案的经济性; ④技术方案编制深度及合理性。 (优得8(含)-10(含)分,良得6(含)-8不含)分,一般得1(不含)-6(不含)分,无内容不得分)。 |
||
设计进度计划编制及设计质量保证措施(满分10分) |
①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符合招标人对本项目的设计周期要求 ②设计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完备。 (优得8(含)-10(含)分,良得6(含)-8不含)分,一般得1(不含)-6(不含)分,无内容不得分)。 |
2、商务标(满分30分)
2.1资信业绩部分(20分)
(1)拟派项目设计组成员要求(均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
①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
②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
③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④给水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⑤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⑥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注:
1)提供拟派项目设计组成员有效的对应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提供证书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执行;
3)职称证书有专业要求的,若不能显示其专业的,须提供职称评审材料或其他可以证明其专业的佐证材料。
4)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处在有效期内,如证书上未体现注册单位名称、注册有效期及其他有效信息的,则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查询截图,截图中需反映相关有效信息。职称证书除外。
5)本项目专业负责人(6名,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造价专业设计人员)不得为同一人、也不得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慎重考虑拟派项目组成员,投标人一旦中标,项目负责人及拟派项目设计组成员均须在招标人办公场所驻场设计,驻场时间自每批次设计开始之日起至每批次设计完成之日止,中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及派驻现场的项目专业负责人应与投标标书人员保持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2)类似设计业绩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项目施工图设计任务,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每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须同时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或业绩规模(如果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体现的建筑面积不同,按照建筑面积少的来计取)或其他相关内容的,则另需提供原建设单位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资格审查业绩与资信业绩部分的类似设计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2.2经济标(投标报价)评审(10分)
(1)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不超过对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
(2)确定评标基准价: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总价(暂定总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3)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投标报价每上浮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下浮1%扣0.2分,不足1%的采用直线插入法,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仅有3家投标单位,计算举例如下:
单位 |
报价 (万元) |
基准价 (万元) |
偏离率 |
得分 |
A |
400 |
400 |
(400/400-1)*100%=0% |
10 |
B |
385 |
(385/400-1)*100%=-3.75% |
10-3.75*0.2=9.25 |
|
C |
415 |
(415/400-1)*100%=3.75% |
10-3.75*0.1=9.63 |
备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如经评标委员会修正且经投标人确认的,其投标报价为修正后的评标价。
3、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总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评委完成评标后,应按总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前5名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总得分相同且影响入围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入围;如总得分和报价均相同时由招标单位以抽签形式决定中标候选人入围单位。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投诉或质疑导致中标候选人少于五家时,中标候选人数量不再递补。
注:总得分不带入定标阶段。
4、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各投标文件独立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经过讨论汇总后形成综合评审意见,内容主要包括: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
四、定标程序
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
1、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或以上单数;
2、组建监督小组;
3、定标会议
招标人应当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召开定标会。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的原则,采用直接票决定标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拟中标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定标前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情况等。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
4、中标候选人递交的定标评审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1)投标文件(含技术标及商务标,且必须与在CA系统上传的内容一致);
2)投标人认为可体现其履约能力、企业综合实力的其他相关资料。
5、定标评审资料的递交。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定标评审资料,具体如下:
①定标评审资料(含技术标及商务标)5套(纸质)。
②电子光盘(含所有定标评审资料内容)1套。
投标人须自行制定标评审资料的封面,并将上述资料并分别密封在对应封袋内提交(纸质材料还需自行制定目录,提供复印件或打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定标评审资料-技术标/商务标”、“定标评审资料-电子光盘”、投标人名称、日期,且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评标资料及定标资料的复印或打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加盖骑缝章)。
以上所有资料在定标前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具体通知进行递交。
如未按时递交或被发现技术标与在CA系统上传的内容不一致的,视作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中标候选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截止前递交定标评审资料,视为自动放弃定标评审,其余中标候选人参与下一步定标评审。
6、定标(票决法)
(1)票决法: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2)定标(择优)因素: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下列内容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投票决定:
序号 |
定标因素 |
1 |
施工图设计技术路线是否完整,施工图设计对方案设计的响应性和匹配性。 |
2 |
根据建筑单体平面意向图深化厨房、卫生间各功能设施布置图;单体地下空间的优化方案;建筑单体立面意向图绘制建筑单体立面方案及一张透视效果图,表达建筑单体外观造型的立面构思及造型整体效果;优化方案的可实施性。 |
3 |
针对本项目建筑单体多的特点,对于地上管线如何与景观绿化、道路、巷道等合理设置提出设计思路;地下室管线综合的设计思路。 |
4 |
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符合招标人对本项目的设计周期要求;设计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完备。 |
5 |
根据建筑单体施工图完成结构梁、板、柱等布置图;结构技术方案的经济性及安全性;单体机电技术方案的经济性;技术方案编制深度及合理性。 |
五、在定标结束后将对定标结果公示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
六、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拟中标人因质疑投诉问题被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七、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