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街道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发布时间:2023-01-12 09:1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街道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株天发改审[2022]13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株洲市天元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株洲市天元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工程勘察测量、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街道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一期全过程咨询
2.2项目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街道片区
2.3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片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等,具体规模为:(1)老旧小区改造涉及楼栋81栋,总户数2786户,总建筑面积约28.32万平方米;(2)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涉及:市政管网改造包括电力埋管改造3700米和排水管网改造6057处(DN150-DN400)等项目内容。项目总投资14327.4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按500日历天(以项目管理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初步结算完成止)。从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起计算。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完成满足本标段工程技术要求的工程勘察及测量(包括原地形测量、管线探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的补充勘察等),提供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委托人要求》。
√设计服务:√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其他):完成满足本标段工程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提供施工阶段与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委托人要求》。
√监理服务:本标段工程红线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施工监理(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监督、文明施工监理等。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具体要求详见《委托人要求》(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对建设工程提供项目策划、报批、投资、安全、进度、质量、合同、信息、风险、组织协调等全周期综合统筹管理,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具体要求详见《委托人要求》。
√招标代理服务:对本项目建设施工、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内容提供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 □可分包 / 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勘察综合乙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4)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5)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年内(起)不少于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当由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证书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可兼任其他专业负责人。
(3)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800天内参与过 1 个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服务类似工程经验(全过程咨询或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造价咨询或工程项目管理或招标代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无法体现人员的,则须提供项目业主的书面证明材料。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2)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
(3)拟任项目监理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复印件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本项目拟任项目监理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4)拟任项目造价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
(5)拟任项目管理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如分级应为一级)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中的一项执业资格。
(6)拟任项目招标代理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的工程师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3.2.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本项目仅接受项目管理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9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给予任何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月13日起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 “工程建设—房屋建筑—招标\资审公告”(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28686070。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市天元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火炬大厦4楼
邮 编:412000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0731-288318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德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江山路79号宏达鑫座11楼
邮 编:412000
项目负责人:冷先生、敬女士
电 话:0731-28102883
电子邮件:272622421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