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甘泉片区道路环境保洁项目中标公告
道路环境保洁整体设计货物供应车辆必须安装GPS调试有关技术服务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国际国内运输保险培训计划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自备垃圾清运车辆道路保洁中转场运作环卫有偿服务费道路一览表高温补贴集中清扫限时保洁垃圾收运绿化带树坑的保洁道路清扫保洁保洁作业保洁清扫上门收运垃圾不间断巡查保洁道路垃圾收集自备小型慢车道扫路车常态化巡回保洁自备护栏清洗车自备洗扫车清扫车自备洒水车小型洗扫车小型高压冲洗车人行道每日巡回保洁垃圾容器交叉路段的保洁行道树穴保洁道路沿街巷道保洁分界路分界桥机械化清扫清扫垃圾重中型车辆车辆设备更新车辆及时保养小型车辆有害垃圾箱水表洒水降尘雾炮车数字化城管信访案件办理垃圾清理渣土染污路面环卫设备路灯杆卷帘门无条件及时清理渣土污染路面无主建筑垃圾无主装修垃圾杂物自备货车自备铲雪车机械化雪铲机械化洒水车机械化洗扫车道路冲洗周道路油污人力三轮车中转站管理垃圾外运有害垃圾专项收运归集点管理垃圾转运场站管理油污垃圾桶定期清洗果壳箱中转站内要及时冲洗牛皮癣清理散落垃圾中转站设备及时维护和保养生活垃圾冲洗平台场地冲洗环卫电瓶充电服务插头充电桩充电场地充电设施厕所清扫小型电动收集车新能源车辆垃圾点位堆放管理除雪设备电动液压挂桶式垃圾分类清运车机械化车辆清扫工垃圾清运工中转场操作工厢房有害垃圾收集箱环卫设施分类收集站台取水消防栓路政设施窨井盖雨水篦子路面开挖面电瓶车边脚淤泥保洁工保洁三轮车垃圾不分类收运撤筒道路隔离护栏渣土污染未及时清理应急预案除雪铲重型洗扫车重型洒水车重型新能源洗扫车物业管理
金额
209.8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hczc-2023004号
预算金额216.4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莉0514-89787281
中标公司江苏蓝航环境管理有限公司209.8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新甘泉片区道路环境保洁
中标
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HCZC-2023004号
二、项目名称:新甘泉片区道路环境保洁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蓝航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502
中标金额:209.85601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新甘泉片区道路环境保洁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爱凤、朱凯、徐秋生、孟凡梅、金剑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采购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服务类收费标准*40%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扬州市邗江区平山乡平山路
12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三楼
联系方式: 0514-89787281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莉
电 话:18252789178
十、附件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标文件新甘泉片区道路环境保洁项目编号:JSHCZC-2023004
三
第四章项目需求25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一章招标公告.3目录发放日期:2023年01月19日
新甘泉片区道路环境保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受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新甘泉片区道路环境保洁项目(JSHCZC-2023004)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0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49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4、最高限价:216.4万元3、预算金额:216.4万元2、项目名称:新甘泉片区道路环境保洁项目1、项目编号:JSHCZC-2023004一、项目基本情况
1.1投标函(原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5投标人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1.2资格声明(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gov.cn/zwgk/2011-07/04/content_1898747.htm)。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1.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代理机构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1.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注一:若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不能提供1.5-1.7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开标时以现金形式缴纳。3、方式:自行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872543509@qq.com,联系电话:18252789178)邮件标题为企业全称+项目简称。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回复确认,如未收到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开标当日交付《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2、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1、时间:2023年01月19日至2023年01月31日,获取时间结束后仍可下载采购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获取招标文件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2、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三楼)1、时间:2023年02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4、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02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名称: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5366909248联系人:殷建宁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平山乡平山路123号名称: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电话:18252789178项目联系人:陈莉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8252789178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3楼
2.1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即“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投标人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此项目。1、招标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023年01月19日
4、投标费用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3、适用法律2.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2.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2.2合格的投标人
(3)代理服务费不在响应报价中单列,包含在响应总价中,由中标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2)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转账、支票、现金等形式支付;(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4.3本次采购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收费标准*40%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4.2本次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招标公告6.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6、招标文件构成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4.4专家评审费按《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扬财购〔2020〕40号)执行。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投标文件格式(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4)项目需求(3)合同条款及格式(2)投标人须知
8、招标文件的修改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7、招标文件的澄清6.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3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6.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通知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投标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和编制8.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8.2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按照法定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产品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供货一览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投标文件构成9.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9.3投标人应使用人民币报价。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3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相应的投标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12.3有关费用处理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2.2标的物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12、供货一览表和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2.6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5投标货币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4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3.3培训计划;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3.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1)项目总价:包括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4.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3.5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3.4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7、投标有效期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6、投标保证金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15.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8.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8.2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18.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7.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9.2.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9.2.2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19.2.1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19.2密封的投标文件应: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21、迟交的投标文件20.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1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20、投标截止日期
23.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开标22.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2.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
24、评标委员会23.6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3.5代理机构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各投标人需仔细核对开标纪录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23.4开标时请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登记簿上作纪录无误后,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23.3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23.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代表、监委、投标人代表等参加。
25.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5.1公开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5、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4.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4.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6.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26.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26、投标的澄清25.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代理机构进行查询,逾期将不予受理。25.4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3在评标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若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27.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反馈。27.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7.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对开标一览表内容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7.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27.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7.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否则不允许修正。27.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8.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8.1无效投标条款28、无效投标、废标及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7.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28.1.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8.1.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该范围);28.1.5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28.1.4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8.1.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8.1.2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28.2.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28.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8.2废标条款:28.1.10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8.1.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8.1.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8.3.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8.3.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8.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28.2.5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8.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2.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9.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9.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9.3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9.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29、确定中标单位
29.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9.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9.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29.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9.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9.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9.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9.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9.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9.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9.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30.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交。30.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0.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0.1.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0.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原件送达)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0、质疑处理
30.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0.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0.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0.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0.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0.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0.4.6提出质疑的日期。30.4.5必要的法律依据;30.4.4事实依据;
30.8.3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0.8.2投标人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30.8.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0.8诚实信用30.7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
31.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1.2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签字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若无回复,则公告后视同中标供应商已经知悉并同意接受。31.l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31、中标通知书30.8.5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投标人诚信档案。30.8.4投标人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32.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2.3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中标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或致使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现象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32.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2.1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否则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2、签订合同31.4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34.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结束后,乙方凭甲方签署的验收报告,向甲方提请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甲方收到提请后15天内以非现金形式予以退还。34.1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履约保证金33.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账号:90030188000025015开户行:江苏银行蜀冈支行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履约保证金账号:34.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根据质量考核的结果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无息退还给成乙方。若发现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见证方:乙方:(卖方)甲方:(买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扬州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以下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补充,但补充内容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以及通用条款,不得作实质性修改。
二、合同金额1.3数量(单位)1.2型号规格:1.1服务及货物名称:一、服务及货物甲、乙双方根据(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及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四、知识产权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及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三、技术资料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6.3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由甲方无息退还。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履约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6.1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允许中标人自主选择支票、汇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六、履约保证金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及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产权担保
八、质保期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及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七、转包或分包6.4履约保证金收取:10%
十、货款支付9.3交付地点:_________9.2交付方式:_________9.1交付期:_________九、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8.1质保期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税费(2)服务开始后,甲乙双方按一个季度为一个周期结算服务费用,每周期结束后,甲乙双方按考核结果确定实际支付费用,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支付。10.3甲方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10.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10.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⑶退还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及服务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款项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2.2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在质量期内因服务及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及服务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3.2乙方交付前应对货物及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交付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及服务交甲方。13.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及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交付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十三、调试和验收12.5上述的货物及服务免费保修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12.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及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4.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交付甲方。14.1乙方应在货物及服务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及服务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十四、货物及服务包装、发运及运输13.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3.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及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3.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及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款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十五、违约责任14.5货物及服务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及服务已送达。14.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3乙方在货物及服务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交付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受交付。
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4乙方所交的货物及服务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及服务,乙方愿意更换货物及服务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及服务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5.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及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8.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代理机构名称)见证盖章后生效。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扬州市。十七、仲裁
甲方: | 乙方: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一、服务范围项目需求日期:年月日项目经办人:陈莉见证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二、服务期限负责上述范围内的工厂、单位、小区生活垃圾清运、道路保洁、中转场运作,协助收缴环卫有偿服务费。新甘泉片区道路一览表作业范围为:西北绕城外新甘泉片区。
序号 | 道路名称 | 道路起(终)点 | 道路保洁标准 |
1 | 新甘泉路 | 扬子江北路至司徒庙路 | 三级 |
2 | 大官桥路 | 司徒庙路至科技园路 | 三级 |
3 | 新谊路 | 司徒庙路至创新湾路 | 三级 |
4 | 俞桥路 | 大官桥路至俞桥村村道 | 三级 |
5 | 科技园路 | 西北绕城桥洞至新甘泉大道 | 三级 |
6 | 巷口路 | 新甘泉路至巷口小区 | 三级 |
7 | 宝湾路 | 新甘泉路至邗江北路东侧(宝能未命名路) | 三级 |
8 | 邗江北路 | 巷口路至创智湖路 | 三级 |
9 | 宝睿路 | 邗江北路至未命名路 | 三级 |
10 | 宝能未命名路 | 新甘泉大道至宝湾路 | 三级 |
11 | 创智湖 | 创智湖周边道路 | 三级 |
12 | 名车路 | 扬子江路至金槐村村道 | 三级 |
5、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严格按照适用于本项目的相关法规、规范和国家标准及最新相关制度标准执行。投标人在服务时应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服务期内服务标准的变更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因此再支付费用。4、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拟派服务人员花名册,花名册人员应符合招标文件人员配备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3、报价时,人员工资低于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及未依法测算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的作无效报价处理。2、投标报价为从事本项目服务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费用:水电费、人员工资、人员社保、高温费、节假日加班费、服装费、所有工器具及耗材费、管理费、法定税费等相关费用,并在分项报价表中列明。所有作业人员的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55周岁。扬州市一线环卫工人最低工资标准为3114元/人/月,高温补贴1200元/人/年,社会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合计为1048.05元/人/月,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80元/天/月计算。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各投标人可自行勘察现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相关工作成本动态因素和自身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进行自主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除因政策调整导致人工费用上涨,总价不作调整(采购人要求外)。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三、报价及人员工资
2.1作业方式:每日上下午各一遍集中清扫,在清扫保洁时间内实施限时保洁,及时解决垃圾和漂浮物等现象。2、作业时间要求:1、作业内容:道路保洁,垃圾清运、中转场运作。四、服务标准7、合同执行期内如果国家出台提高最低工资和最低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标准的强制性规定,投标文件中人员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未达到国家调整后的最低标准的,应当增加提高至扬州市最低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标准。调整日期从扬州市宣布最低工资新标准执行之日起执行。6、扬州市最低工资及社保标准(随着政策调整时间而调整,以扬州市人社、社保部门公告文件为准)。
2.2.7垃圾收运2.2.4其它作业:绿岛、绿化带、树池、树坑的保洁与道路清扫保洁同步进行。2.2.3“牛皮癣”清除:夜间产生的“牛皮癣”,早晨7:30分之前清除,白天产生的“牛皮癣”2小时内清除。2.2.2保洁作业:三级道路:早6:00至晚07:00。2.2.1清扫作业:所有路段应在上午7:30前完成第一遍满扫,下午2:30前完成第二遍满扫,夏季高温时段可适当推迟。2.2作业时间:
3.1快车道保洁清扫保洁全覆盖,保洁范围到边到墙,道路干净整洁,无垃圾、无卫生死角,路面见本色,可视范围内无“牛皮癣”小广告,无油污。3、道路作业标准2.2.7.3小区和单位垃圾清运,一日两清,第一遍应在上午7:30前完成,第二遍在下午3:00前完成2.2.7.2已撤桶,实行定时上门收运的道路,早上9:00至11:00,下午13:00至20:30,上门收运垃圾;不间断巡查保洁。2.2.7.1道路垃圾收集第一遍应在7:00前完成,第二遍在下午1:00前完成;全线作业时间内巡回收集,同时保证垃圾容器不满溢;垃圾收集日产日清。
3.2慢车道(混合车道)3.1.5常态化巡回保洁,做到路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无烟头,无漂浮物等。3.1.4每月冲洗一次快车道,重点路段每月冲洗两次,道路见本色3.1.3自备护栏清洗车,每半月清洗护栏,确保护栏干净整洁3.1.2自备洗扫车、清扫车,每日机械化清扫保洁不少于2次3.1.1自备洒水车,每日洒水降尘不少于2次
3.3.1按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小型洗扫车及一定数量的小型高压冲洗车,重点路段每月两次冲洗人行道,其他路段每月冲洗一次人行道,路面见本色。3.3人行道3.2.4每日巡回保洁,做到路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无烟头、无飘浮物、无油污等。3.2.3自备保洁车(电动、人力),含一定数量的三分类(有害、可回收和其他垃圾)保洁车,巡回保洁。3.2.2每月冲洗一次慢车道,重点路段每月冲洗两次,道路见本色。3.2.1自备小型慢车道扫路车(机动、电动),每日清扫保洁不少于2次。
3.5.1每周定期清洗垃圾容器,确保垃圾容器保持干净整洁,无破损状况,箱体至少一日一擦,三日一洗。3.5道路两侧垃圾容器的保洁要求3.4.2每月定期清掏绿化带(岛),干净整洁,无垃圾、无烟头、无飘浮物、无狗屎等。3.4.1每日巡回保洁,见脏扫脏。3.4绿化带(岛)保洁3.3.2每日巡回保洁,干净整洁,无垃圾、无烟头、无飘浮物、无杂草、无狗屎、无落叶堆积、无油污等。
3.8交叉路段的保洁要求每日巡回保洁,确保行道树穴内无垃圾、无烟头、无飘浮物、无杂草、无狗屎等。3.7行道树穴保洁向道路两侧巷道内延伸30米,确保视线范围内无垃圾、杂物。3.6道路沿街巷道保洁的要求3.5.2每周消杀一次垃圾容器,无蚊蝇、无异味,夏季高温需要每天消杀。
3.11及时处理道路上地面、墙面、公共设施上的“牛皮癣”,并不得在清除“牛皮癣”时损坏公共设施,在采用覆盖手段清除时,要注意覆盖颜色、形状、大小须与周边环境协调。3.10必须无条件完成节假日、重大检查、重要保障任务及突击任务时的清扫保洁工作,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3.9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在作业时,应穿环卫处统一规定的制式工作服,采用的作业工具必须是环卫处统一规定的制式工具,工具和服装上的字样也必须按照环卫处统一规定设置,严禁着装不整洁、穿拖鞋上班。3.8.3分界路:道路中间线向旁边延伸3-5米。3.8.2公界交叉路口:道路边界向外侧延伸10米-30米。3.8.1分界桥:向前延伸10米-30米。
4.1.3车辆定人定岗管理,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教育,杜绝安全事故发生。4.1.2作业车辆标准、比例及更新应符合国家、省市文件规定要求。4.1.1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车况良好,保险齐全有效,数量型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1总体要求4、机械化清扫车的作业要求3.12严禁将清扫垃圾倒至窨井或绿化带内。
4.2.1车辆应错峰作业。4.2重中型车辆要求4.1.7所有车辆设备更新必须提前购置无缝衔接,即一旦车辆设备到使用年限则立即予以更新,衔接期不得超过10天。4.1.6服务本项目的车辆,作业时间段不得离开作业范围。4.1.5车辆及时保养。4.1.4确保车容车貌,车辆进出站必须冲洗干净,车外无油迹、无积灰、无掉漆,车内无杂物、无垃圾、无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每两个月涂装化一次。
4.3.4小型车辆应建立安全管理、检测、保养和更新机制,实时排查隐患,并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4.3.3车辆分类、涂装、标识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数量满足本包需求的作业定时收运要求。4.3.2车辆遵守垃圾倾倒场所的秩序,不得违规操作,野蛮操作。同时在吊装垃圾箱时必须听从操作工的调度。4.3.1各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对小型车辆实行统一编码,未编码登记车辆不得进入中转站。4.3小型车辆要求4.2.2车辆必须安装GPS,实施科学化管理。
5.2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在指定的取水点取水,车辆配备水表。5.1每年的4月1日至10月30日,主干道每日不低于4次洒水降尘(其中满洒不少于2次);11月1日至3月31日,主干道每日不低于满洒2次洒水降尘;重大活动保障全天候洒水降尘。5、洒水车、雾炮车的作业要求4.5运行台帐完整,随时备查。4.4重大活动保障全天候巡回机械化清扫保洁。4.3.5小型车辆配备的数量、功能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数字化城管”、信访案件办理、无主垃圾清理、渣土染污路面的要求5.7洒水台帐完整,随时备查。5.6配备车辆运行GPS,接入甲方平台,可实时监控,运行轨迹纳入考核。5.5洒水时开启适度提醒音乐,注意避让行人,文明作业。5.4低于零上5度和雨雪天不洒水。5.3车辆干净整洁,展示环卫设备良好形象。
7.2清理范围包括标段内可视范围内的墙面、地面、路灯杆、卷帘门、公交站台等7.1自备清理“牛皮癣”小广告的车辆和工具7、“牛皮癣”小广告的清理要求6.3无条件及时清理渣土污染路面,费用自行承担6.2自备垃圾清运车辆,无条件及时清运道路保洁范围内的无主建筑垃圾、无主装修垃圾、杂物等,费用自行承担6.1在扬州市“数字化城管”和信访案件规定的时间内处置完毕相应的案件
9、灾害性天气应急保障的要求8.3全面清洗中标路面的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费用自行负责8.2根据甲方的要求,取消分班,全员上岗,定人定路段,费用自行负责8.1无条件保障“卫生城”、“文明城”、“4.18”、“9.26”等重大活动8、重大活动保障的要求7.3每日上午7点30分前“牛皮癣”小广告全部清理结束,8点之后专人负责巡回检查并清理
10、一线环卫工工作纪律的要求9.5台风天气后,将路边倾倒的树木及时清理到不妨碍交通的场地9.4暴雨天气后,及时清扫路面积水9.3暴雪天气停止后,主干道3日内可视范围内不见明显积雪和积冰;次干道5日内可视范围内不见明显积雪和积冰。费用自行承担9.2自备货车,能及时清运道路积雪、积冰9.1自备铲雪车或机械化雪铲,能及时铲除道路积雪、积冰
11.1主干道每月10日、25日进行两次清洗,机械化洒水车、机械化洗扫车结合人工联合作业,确保道路干净整洁11.道路冲洗周和道路油污的清洗要求10.4捡拾到财物要立即上交,并通知警方处理10.3人力三轮车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驶入快车道10.2工作时间在岗在位,除必要的吃饭、休息、上厕所时间外,不得聚集闲聊、串岗10.1工作期间,工作服穿戴整齐,反光标识明显,不得穿拖鞋
2.1中转站管理:2、作业标准及要求1、作业内容:其他垃圾外运,有害垃圾专项收运和归集点管理。12.垃圾转运及场站管理11.3每日清洗油污垃圾桶及周边地面,定期清洗、见脏就洗垃圾桶(池、房、分类亭)和果壳箱,确保无异味、无油污,地面干净整洁。11.2慢车道、人行道每月的15-20日进行集中清洗,洒水车、慢车道扫路车结合人工进行清洗,确保慢车道、人行道干净整洁
2.1.6确保站内外整洁,中转站内要及时冲洗,不得出现散落垃圾,如在操作中出现散落垃圾必须在5分钟内予以清理。负责站外门前10米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及牛皮癣清理,做到“五无六净”的要求,即:无散落垃圾、无积水、无虫卵、无蛛网、无异味,地沟净、墙面净、地面净、窗户净、天花板净、设备表面净;2.1.5操作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实施操作,不得出现人为的损坏,杜绝非操作人员操作站内任何设备;2.1.4中转站必须确保正常运作,中转站设备及时维护和保养,设备出现故障须在半小时内向采购人报修;2.1.3每日上下班前站内不得有满箱垃圾(半箱垃圾可积存在站内)。特殊时期,如文明城创建、年三十、重大活动等必须清光站内所有垃圾。2.1.2中转站作业时间为早4:30至晚22:00(如遇重大活动保障或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开放的,中标企业必须无条件服从);中标企业根据各中转站的实际运营情况和垃圾量确定具体的分段开放时间,经采购人同意后执行。2.1.1中转站原则上只收运中转园区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特殊情况必须经采购人同意;
2.1.12文明作业,杜绝扰民现象的发生;2.1.11作业区域物品摆放有序,不得摆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2.1.10做好安全生产,包括人防、技防、物防,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2.1.9做好中转站的各类记录,包括各类车辆进出记录、消杀记录等;2.1.8实时做好消杀工作,视野范围内不得超过5只苍蝇;2.1.7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打开喷淋设施,并使用生物除臭剂消除空气异味;
2.2.1.1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车况良好,保险齐全有效,数量型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2.1总体要求2.2车辆管理:2.1.15无园区标识车辆、装运非本区域垃圾的车辆和垃圾不分类收集的车辆不得进入中转站。2.1.14冲洗平台的管理由中标人负责,各自车辆和场地冲洗由车辆责任单位负责。2.1.13中转站为环卫电瓶作业车辆提供充电服务和插头、充电桩、充电场地等设施,并确保充电设施的正常使用。做好各中转站内厕所清扫、管理和维护。
2.2.1.7所有车辆设备更新必须提前购置无缝衔接,即一旦车辆设备到使用年限则立即予以更新,衔接期不得超过10天。2.2.1.6服务本项目的车辆,作业时间段不得离开作业范围。2.2.1.5车辆及时保养。2.2.1.4确保车容车貌,车辆进出站必须冲洗干净,车外无油迹、无积灰、无掉漆,车内无杂物、无垃圾、无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小型电动收集车每两个月涂装化一次。2.2.1.3车辆定人定岗管理,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教育,杜绝安全事故发生。2.2.1.2新能源车辆标准、比例及更新应符合国家、省市文件规定要求。
2.2.3.2车辆遵守垃圾倾倒场所的秩序,不得违规操作,野蛮操作。同时在吊装垃圾箱时必须听从操作工的调度。2.2.3.1各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对小型车辆实行统一编码,未编码登记车辆不得进入中转站。2.2.3小型车辆要求2.2.2.2车辆必须安装GPS,实施科学化管理。2.2.2.1车辆应错峰作业。2.2.2重中型车辆要求
2.2.4冲洗平台的管理由中标人负责,各自车辆和场地冲洗由车辆责任单位负责。2.2.3.7小型车辆配备的数量、功能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2.3.6小区和邻近住宅的垃圾点位应按时清理,轻拿轻放,不得扰民。2.2.3.5小型车辆应建立安全管理、检测、保养和更新机制,实时排查隐患,并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2.2.3.4车辆分类、涂装、标识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数量满足本标段需求的作业定时收运要求。2.2.3.3车辆到站时间为早上4:30,清运趟次按照各站实际需要调整。
2.3.3单位有害垃圾箱每日清运,道路(果壳箱、有害垃圾箱、分类收集点)、小区有害垃圾箱每3日清运一次。2.3.2负责有害垃圾箱的擦洗、管理和清运,并对我区有害垃圾归集点进行管理,规范台账资料,不得自行处置有害垃圾。2.3.1配备专人负责辖区内小区、单位、道路和庄台有害垃圾投放点的收运工作。协助转运有害垃圾至市局指定地点。2.3有害垃圾专项收运和堆放管理2.2.6运行台帐完整,随时备查。2.2.5重大活动保障全天候巡回机械化清扫保洁。
5.4具体人员数量要求:5.3车辆驾驶员:男,机械化驾驶员必须具备B照及以上驾驶证,具有3年及以上环卫车辆驾驶经验。5.2清扫工:55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五官端正,身材适中,具有2年以上清扫工作经历。5.1项目经理:50周岁以下,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强,懂管理,会做思想工作。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少于31人,投标时按31人进行测算,详见岗位表,人数为最低配置要求,低于该标准的投标文件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测算,提供优化、合理的服务方案与人员配置。五、人员配备及要求
2、投标人应仔细研究采购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若在投标文件中提出超出采购需求标准的其它服务的,视为投标人自愿承担相关费用,中标后必须在承诺期限内予以实施。1、突发情况(如台风、雨雪、冰雹、霜冻等天气或气候因素,或车辆、行人等人为因素,或是其它因素,以及复合因素或不明原因的情况)导致的道路污染必须及时清除,不论这些因素是可预测或不可预测的,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除甲方要求外,不作调整。七、其他要求车辆配置:1辆清扫车、1辆洒水车、1台除雪设备、4辆电动液压挂桶式垃圾分类清运车及10辆人力三轮车的标准。上路作业机动车必须购买车辆交强险。六、机械化车辆配置人员配备不得低于31人,其中含1名项目经理、2名驾驶员、20名清扫工、3名垃圾清运工、5名中转场操作工;
8、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供派入服务人员花名册。在服务期间内,中标企业必须对员工做好安全教育,并承诺进行安全生产,制定好详细操作规范制度,发生安全事故,中标人须承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7、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开展各类创建活动,配合属地开展的有关活动。必须无条件完成节假日、重大检查、重要保障任务及突击任务时的清扫保洁工作,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6、中标人须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服务期内发生的一切员工安全问题,由中标人承担。5、所有人员须符合采购需求标准,并应进行岗前安全、技能、工作规程培训、取得相应的上岗证才能上岗。4、由于项目开工、各类活动、节假日期间等因素导致的费用,无论这些因素是可预测或不可预测的,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政策性调整(如人工、材料、机具设备、规费、保险、税金的调整,其它费用的调整或出现新的费用等),除甲方要求外,投标总价不作调整;3、中标人必须合理安排服务区域的作业人员(正常作业人员数不得低于采购人核定人数),保证作业时段内服务质量达到本采购文件要求。拟配备作业服务人数全部为一线作业人员,合理安排各个时段各路段的作业人员(满扫时作业人员数不得低于规定人数,分班时作业人员数不得低于规定人数的1/2,实行机械化作业的项目标段,按投入机械量减少人员,但应将方案提前报园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保证作业时段内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达到《道路清扫保洁考评细则》要求。
14、中标人不得私自收取服务费用,不得将工业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进入中转站,不得将辖区外的垃圾收运至中转站。13、果壳箱、厢房、有害垃圾收集箱和护栏等为目前配置数,今后如有调整,合同总价不变。果壳箱的基本维护含在各包的服务范围内,费用不另算或增加。12、作业包内环卫设施(果壳箱、垃圾桶(池)、护栏、分类收集站台、取水消防栓等)、路政设施(窨井盖、雨水篦子、路面开挖面等)等损坏,应在2小时内口头向园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汇报,8小时内书面汇报。11、少量垃圾杂物必须及时清理,大量的垃圾杂物、装潢垃圾或发现正在装修的住户,必须及时上报社区和园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10、电瓶车作业人员需戴头盔。另投标人必须为环卫工人投保意外伤害险,中标期内发生一切员工安全问题,由中标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9、中标人的服务人员须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以及统一调配的要求。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挂牌服务,文明作业,不得野蛮作业、破坏性作业。
一、日常市容环境卫生考核(70分)考核基本要求:清扫保洁全覆盖,保洁范围到边到墙,道路定期冲洗,道路、绿化等干净整洁,无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容器干净整洁,垃圾收运及时,路面见本色,可视范围内无“牛皮癣”小广告。考评细则实行百分制考核:日常市容环境卫生考核70分;月度市容环境卫生考核与重大活动保障30分;上级检查考核、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等情况单项扣分。服务考评细则16、本项目服务质量应按照本项目需求中作业服务要求细则及考评细则中相关要求执行;合同结束后人员安排应合理,提前做好与后续单位及业主单位的无缝衔接、交接,不影响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不留后续问题。15、投标人漏报、少报部分,采购人视为此部分费用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5、道路两则可视范围内(向沿街巷道内延伸30米)有牛皮癣小广告、小广告不顺色清理,每处扣0.5分;4、行道树穴保洁不干净,有垃圾、烟头、飘浮物、杂物、狗屎等,每处扣0.5分;3、绿化带捡拾不干净,有垃圾、飘浮物、杂物、狗屎等,每处扣0.5分;2、道路清扫不干净,有垃圾、烟头、飘浮物、杂物、尿迹、狗屎等,每处扣0.5分;1、保洁员工作服穿戴不整齐,工作期间内未着工作服和安全背心或穿拖鞋的,每人每次扣0.5分;考核计分方法:业务科、督查科每日督查,每月累计总扣分,除以当月天数,乘70%,得当月日常考核分。
11、垃圾、边脚淤泥不得扫入绿化带、河道、窨井,发现一处每例扣3分;10、保洁工、清运工不遵守中转站排队秩序,作息时间大声喧哗,或装卸垃圾时未轻拿轻放造成扰民的,每次扣1分;9、垃圾清运车和保洁三轮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车体不整洁,未密闭运输,抛撒滴漏,每次扣1分;8、垃圾容器不整洁,有破损未报告的,每处扣1分;新建箱房小区,质保期内箱房冲洗不及时,每次扣2分;7、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容器清掏不及时,造成垃圾容器满溢的,每处扣1分;被上级检查到垃圾容器满溢的,每处扣2分;6、垃圾不分类收运,每次扣2分;撤筒道路,定时收运不及时,每次扣2分;巡回保洁不及时,每次扣2分;垃圾容器周边地面、墙面清理不干净,有垃圾、有油污;垃圾容器未消杀,有蚊蝇滋生,每处扣0.5分;
2、洗扫车、清扫车作业时发生扬尘现象,每次扣1分;1、数字化案件、网络案件和上级督办案件未及时处置,每次扣1分;考核计分方法:总分30分,在月度考核汇总时,从30分中直接扣除,扣完为止。二、月度市容环境考核(30分)13、洗扫车未达到规定的清扫趟次,每趟次扣3分;12、洒水车未达到规定的洒水趟次,每趟次扣3分;
考核扣分方法:不在总分100分内,每次单项直接扣分(扣款)。三、重点保障考核7、隔离护栏每月清洗一次,未清洗的每次扣2分。6、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每月未全面冲洗,每次扣5分;4、保洁工焚烧、乱倒垃圾,每次扣1分;3、标段内无主垃圾未及时清理,渣土污染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1分;
2、灾害性天气保障有力,单项另行奖励1、好人好事,媒体报导或受表扬的,每次加2分四、加分项3、媒体曝光、上级批评、群众举报属实的,每次扣2分。2、灾害性天气灾害保障不力,铲雪除冰不到位,排除积水不到位等,每处扣5分。1、重大活动保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10分。
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4、中标人在承包期内连续2次或一年内有3次考评结果在80分(含80分)以下的,或中标人在重大活动期间因清扫保洁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3、考核95分(不含)以下的,每分扣1000元保洁经费;2、月考核达95分(含)以上的,经费全额拨付;1、根据本考评标细则进行“天天查”考核,按每天考核情况(结合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等情况)采取加权平均法来计算当月考评成绩。凡在区月度检查考核情况计入考核月度考评成绩。五、对中标人的考核办法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分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一、评标方法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2017〕141号)。
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不做相应扣除。
三、评标标准7、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项目 | 评分标准 |
报价(10分) |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10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报价)×10×100%。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技术部分(53分) | 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提供其为本项目所制定的具体作业实施方案,作业实施方案应与招标项目的服务要求各项条款相对应。专家评委组根据投标人制定的相关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审。1、按标段人员配备方案,合理配备工作人员,包括人员数量、年龄、专业等符合项目要求,完全响应招标要求,配备合理的得5分,基本响应招标要求,配备基本合理的得3分,响应招标要求一般,配备合理性一般的得1分,不提供则不得分。2、机械化作业措施(应编制所投包合理可行机械化作业方案、检查方案,作业方案应与投入机械设备车辆相吻合):方案细致、合理且可行性强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全面,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得3分;方案简单有明显的不合理项、不可行项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3、项目分析、管理服务目标(服务设想是否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方案细致、合理且可行性强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全面,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得3分;方案简单有明显的不合理项、不可行项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4、组织架构,机构运作及制度管理,包括监督机制、信息反馈处理机制、录用与考核及淘汰机制、培训计划等,方案细致、合理且可行性强得8分;方案基本合理全面,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得5分;方案简单有明显的不合理项、不可行项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5、合同结束后人员安排计划方案合理,可行性强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基本可行的得3分;方案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6、安全作业保障措施包括:安全制度、安全预案、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设施配备、安全检查及记录;方案细致、合理且可行性强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全面,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得3分;方案简单有明显的不合理项、不可行项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7、节假日、迎接重大活动和检查评比的保障措施:方案细致、合理且可行性强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全面,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得3分;方案简单有明显的不合理项、不可行项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8、恶劣天气应急预案(有机械化除雪铲):方案细致、合理且可行性强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全面,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得3分;方案简单有明显的不合理项、不可行项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9、针对本作业工艺分,包括:进退场交接措施、工作流程、清扫保洁管理措施 、垃圾分类、运输的措施、针对主次干道专项保洁措施(应编制所投包合理可行作业方案、检查方案,作业方案应与承诺的人员、设备配备计划相吻合):方案细致、合理且可行性强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全面,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得3分;方案简单有明显的不合理项、不可行项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10、安全事故处理措施包括意外伤害赔偿措施、工伤赔偿措施、风险规避措施,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具体服务要求,制定合理、完善的安全事故处理措施:方案细致、合理且可行性强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全面,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得3分;方案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方案不合理或不提供,不得分。 |
车辆和设备配置(12分) | 1、具备重型洗扫车1部,每部得 3分,满分3分。2、具备重型洒水车1部,每部得2分,满分2分。3、具备小型高压冲洗车1部, 每部得1分,满分1分。4、具备电动液压挂桶密闭式垃圾清运车(侧上料或后上料)4部,每部得0.25分,满分1分。5、具备重型新能源洗扫车1部,每部得5分,满分5分。注:(1)投标人提供的作业车辆可自有、可租赁、可作出配备到位的承诺函。(2)以上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协议及车辆行驶证(车辆行驶证应与租赁协议相符);作出承诺配置的须在取得中标通知书至签订合同前将所有承诺的车辆设备配置到位,并提交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有及租赁的车辆设备也须在取得中标通知书至签订合同前配置到位。 |
企业资质(13分) |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2、投标人提供通有效期内的环境认证证书的得2分。3、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的得2分。4.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5.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履约能力评价服务认证证书,得2分。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物业项目经理证书,得3分。(需提供近三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企业业绩(6分) |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业绩,每有1个得2分,满分6分。(同一项目不累计得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服务承诺(6分) | 投标人提供该片区原清扫保洁人员和工具的安置方案:服务方案合理性高、规范性强、可行性高得6分,较为合理、规范、可行得3分,仅合理可行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6分。 |
日期:投标人:项目编号:JSHCZC-2023004号项目名称:新甘泉片区道路环境保洁项目投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投标主要文件目录评分索引表对本章所有的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说明:
评分项目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项目需求响应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四、分项报价表三、开标一览表二、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九、主要标的信息(中标后将公示)八、拟投入人员一览表
序号 | 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 |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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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1.2资格声明(原件);1.1投标函(原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1.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代理机构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1.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5投标人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投标函格式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注一:若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不能提供1.5-1.7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gov.cn/zwgk/2011-07/04/content_1898747.htm)。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的JSHCZC-2023004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致: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将被列入不良行为名单。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行号:账户:投标人开户行:传真:电话:邮编:
(1)投标人名称:1、名称及其它情况:资格声明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年12月31日)(5)实收资本:(4)法定代表人:(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电话:传真:(2)地址:邮编:
2、近三年同类投标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4>短期负债:<3>长期负债:<2>流动资金:<1>固定资产: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 项 目 名 称 |
(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中标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政府采购市场。3、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HCZC-2023004号新甘泉片区道路环境保洁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法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日期:地址: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
供应商名称(公章):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主体名称: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日期:______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承诺单位(签章):(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4、中小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成交)后将公示。3、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作如下处理:①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投标(响应)文件无效;②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物业管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gov.cn/zwgk/2011-07/04/content_1898747.htm)1、从业人员(根据国家统计局《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定义)、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项目编号:JSHCZC-2023004号项目名称:新甘泉片区道路环境保洁项目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三、开标一览表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此声明函,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作如下处理:①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投标(响应)文件无效;②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投标服务名称 | 投标总报价(元) |
大写:小写: (人民币) | |
备注 |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四、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2、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1、开标一览表需密封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填写说明:日期:年月日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超出、符合或偏离 | 原因 |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五、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服务期限 | |||
服务要求 | |||
交付时间 | 合同签订后 天内 | ||
交付方式 | |||
付款方式 | |||
投标货币 | |||
其他 |
项目编号:JSHCZC-2023004项目名称:新甘泉片区道路环境保洁项目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七、拟投入人员一览表六、项目需求响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序号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证书 | 备注 |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JSHCZC-2023004项目名称:新甘泉片区道路环境保洁项目八、主要标的信息(中标后将公示)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本单位将参加贵单位组织的于2023年02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的采购编号为JSHCZC-2023004号的新甘泉片区道路环境保洁项目。本单位已按规定领取了招标文件,特发函确认。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投标人地址:
服务类 |
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
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872543509@qq.com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18252789178)。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备注:供应商联系表附:年月日
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开户行名称 | |||
银行账号 |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邮 编 | ||
单位电话 | 传真号码 | ||
项目联系人 | 邮 箱 | ||
联系人固定电话 | 联系人手机 | ||
所投项目名称 | |||
所投分包(如有) |
进行,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将被列为一般失信行为。4.已响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故意迟到或无故不参加,影响正常开标等采购活动正常3.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2.确认函原件在开标现场单独交代理公司工作人员。
江苏蓝航
新甘泉片区道路环境保洁项目投标文件
11、《中小企业申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汇
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的新甘泉片区道路环境保洁项目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
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新甘泉片区道路环境保洁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
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蓝航环境管理有限
公司,从业人员87人,营业收入为526万元,资产总额为180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
万元,
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
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
管
责任。
镜
企业名称(盖章):江苏蓝航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2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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