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27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钊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代理联系人刘钊0459-674506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大庆石化公司非标准塑料编织袋产品框架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22-10-0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公司非标准塑料编织袋产品框架采购,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费用,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是大庆石化公司塑料编织袋产品框架采购。
项目概算:4827万元(含13%增值税、含运费、包装费等)。
最高限价:本项目每项物资设定单价最高限价,任一项物资单价报价超过其单价最高限价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按买方通知时间交货。
其他交货要求:具体交货时间由买方提前3日通知,生产厂家须满足买方临时性生产调整时期特殊供货要求,保证特殊情况包装产品品种及需求量。
框架执行期限:框架协议生效后至2023年12月30日终止。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指定地点
结算方式: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数量、金额为依据,凭《出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发票到财务办理结算手续。
付款方式:按大庆石化公司财务制度付款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2个月付款。支付款项在40万元以上的,依据甲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期限不超过6个月。
大庆石化公司生产物资牌号可能随时切换,中标人要随时跟踪我厂生产情况,按照我厂要求提供相应印刷版面包装物。
售后服务:当我厂因包装物问题出现生产波动,中标单位须在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服务。
中标价格执行:固定单价(含13%增值税、含运费、包装费等)。
业务主管部门:计划处
联系人:李佳               联系电话:0459-6768298
项目承办单位: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刘钊           联系电话0459-6745069。
 
 2.2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或附物资明细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mm)
单位
评审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元)
使用单位
试用数量
1
聚乙烯三合一涂膜袋
(940~965)×(730~755) 出口石蜡包装袋

3000000
5.9
炼油厂
每批次3000条
2
聚乙烯二合一涂膜袋
(980~1005)×(590~615) 硫磺包装袋

360000
2.75
炼油厂
每批次3000条
3
聚乙烯二合一涂膜袋
(940~915)×(710~740) 石蜡包装袋

2300000
4.3
炼油厂
每批次3000条
4
编织袋(白)
1000*1000*1050

15000
57
炼油厂
每批次100条
5
聚丙烯二合一涂膜袋
(930±10)×(585±10) 硫酸铵/落地硫酸铵包装袋

230000
2.45
化工二厂
每批次1000条
6
聚丙烯二合一涂膜集装袋
(长1050±40)×(宽1050±40)×(高1250±40)  炭黑包装袋

5000
65
化工二厂
每批次50条
7
聚丙烯二合一涂膜袋
(900±10)×(570±10) T30包装袋

20000
2.45
化工三厂
每批次200条
8
聚丙烯二合一涂膜袋
(长1050±20)×(宽1050±20)×(高1250±35) 聚乙烯树脂大包装袋

160000
74
塑料厂
每批次50条
9
聚乙烯涂膜包装袋
袋盖:长1142×宽722×高350
袋底:长1142×宽722×高1000
短纤聚乙烯包装袋

100000
17
腈纶厂
每批次50条
10
聚乙烯涂膜包装袋
袋盖:长1100×宽1100×高400
袋底:长1100×宽1100×高720
长丝包装袋

5000
16.5
腈纶厂
每批次50条
 
 
备注:评审数量为暂定量,不作为供货和结算依据,每月供货数量按照使用单位实际使用量为准,持续供货。
2.3 技术要求
2.3.1.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2.3.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距离大庆石化公司运输距离200公里(含200公里)以内并且运输车程不超过10小时的200平方米及以上储存设施证明材料,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明原件扫描件,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2.3.3.中标单位第1个月提供2个月使用量(一部分根据需要分批次送达现场、剩余部分储备于临时库房),临时仓库始终储存至少1个月备用量。其中包括:聚乙烯三合一涂膜袋(出口石蜡包装袋)25万条、聚乙烯二合一涂膜袋(硫磺包装袋)3万条、聚乙烯二合一涂膜袋(石蜡包装袋)2万条、编织袋(白)1000条、聚丙烯二合一涂膜袋(硫酸铵包装袋)2万条、聚丙烯二合一涂膜集装袋(炭黑包装袋)500条、聚丙烯二合一涂膜袋(T30包装袋)1500条、聚丙烯二合一涂膜袋(聚乙烯树脂大包装袋)13000条、聚乙烯涂膜包装袋(短纤聚乙烯包装袋)8000条、聚乙烯涂膜包装袋(长丝包装袋)500条。2.4其他须说明事项
2.4其他须说明事项(含专用合同条款)
2.4.1试用要求:中标人中标产品如果首次在大庆石化公司使用,在接到物资供应中心通知后,提供样品上线试用,试用期限为接到物资供应中心通知当日至第三十日(最长不能超过投标有效期)。试用前由使用单位配合试用。试用单位按照物资明细表中的试用数量提供样袋,经检验合格(检验标准按招标技术要求标准执行)后开始试用。试用合格后由用户出具《试用总结报告》,双方签订框架采购协议。若《试用总结报告》判定产品不合格,将顺延招标结果或重新招标同时注明不合格原因。试用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承担,试用期间所用到的产品产生费用投标方自理。
2.4.2中标人签订合同前须递交履约保证金100万元
开户行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石化支行
收入户:26902000055150000010
如果中标单位不能按合同要求按时供货,将一次性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100万元。
2.4.3所有商务条款不能出现负偏离,否则按废标处理;所有技术条款不能出现负偏离,否则按废标处理。
2.4.4资格评审要求的内容,必须全部体现,不提供或不满足任意一项,将被否决投标。
2.4.5、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中标人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若中标人没有此证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保证提供给大庆石化公司的编织袋未经买方同意禁止向第三方销售。中标人若出现向私自第三方销售行为,大庆石化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提供有效的国家或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GB/T 19001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及国际证书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国内证书评标时将在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http://cx.cnca.cn/)。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验证,同时提供查询截图。
3.4投标人须出具有以下内容承诺书: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2)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3)无知识产权纠纷;
(4)无正在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及不良业绩。
(5)投入使用的产品没有发生过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
3.5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今在销售聚乙烯/聚丙烯塑料编织袋业绩至少1份,聚乙烯/聚丙烯塑料编织袋业绩总数量不低于100万条,提供业绩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3.6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今一种或一种以上招标货物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的规格型号可以与招标物资明细不一致。检验依据为GB/T8946的检测报告检验项目至少涵盖经向拉伸负荷、纬向拉伸负荷、缝底向拉伸负荷、剥离力,检验依据为GB/T10454的检测报告检验项目至少涵盖纵向抗拉强度、横向抗拉强度、纵向伸长率和横向伸长率。
3.7企业信誉,投标人被中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
3.8 投标人须具有完整的生产工艺及设备,提供拉丝机、圆织机、印刷机、翻袋机等设备的购买发票扫描件。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2年 12月 05 日 19:00:00 时至  2022 年 12 月 10日 19:00:00 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20万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2 年 12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邮政编码:163714
联 系 人:刘钊                   电 话:0459-6745069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室
联 系 人:汪林                 电子邮件:wanglin6-ds@petrochina.com.cn
电 话:0459-6703302/13936970616
 
 
9.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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