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会商系统迁移及视频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1-09-03 14:07:00]
一、项目编号:AHNF-ZB-2021001
二、项目名称:视频会商系统迁移及视频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百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中标金额:44786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视频会商系统迁移及视频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蔡昌国、高伟、谢超、潘丽华、吕熙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5374元(不含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B3幢办1202-1203 ,联系电话:17775266150。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5、中标供应商业绩: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黄山东路10号
联系方式:189494092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B3幢办1202-1203
联系方式:17775266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工
电 话:17775266150
十、附件
中标供应商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