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集电线路施工-2023年8月大唐吉林新能源、燃机一体化项目前郭一期20万千瓦风电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文博010-6877753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1
公告正文
集电线路施工—2023 年 8 月大唐吉林“新能源+燃机”一
体化项目前郭一期 20 万千瓦风电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吉林“新能源+燃机”一体化项目前郭一期 20 万千瓦风电工程已由吉 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2>331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吉林发 电有限公司长山热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3:7,招标人 为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山热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集电线路施
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
2.2 建设规模:大唐吉林“新能源+燃机”一体化 200MW 风电项目集电线路安装工程,集电线路总长约 129 公里,具体长度以实际施工图为准。建设安装 30 台单机容量 6.7MW 风机。本期工程建设容量为 200MW,对查干湖生态小镇综合能源服务项目 220kV 升压站进 行扩建,新建 1 回 220kV 线路“T”接至已建闲置的乌兰敖都牵引站~富强变双回 220kV 线 路中的另一回,新建线路长度约 3KM。风电场布置在乌兰敖都乡南侧,距离乌兰敖都乡政 府所在地约 2.5km。具体工程量以实际施工图为准。
2.3 计划工期:2023 年 9 月 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5 日,91 日历天(工期暂定,具体开 工及竣工时间由发包人确定)。
2.4 招标范围:大唐吉林“新能源+燃机”一体化 200MW 风电项目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 程,集电线路总长约 88 公里。包括土石方挖填、电缆敷设、电缆中接头及终端制作安装、电缆环网柜,中接箱,转接箱安装及基础承台制作、电缆接线、电缆顶管、电缆防火涂料、
光纤敷设、光纤熔接、全部电气试验、线路敷设材料运输、保管、基础及设备接地、工程用
地征占用、工程竣工后配合发包人进行资料归档,组卷整理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
单。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 上资质;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100MW 及以上风电施工总承包工程或 2 个及以上同等及
以上等级的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投运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 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1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并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具备并提 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 1 个及以上 100MW 及以上风电 施工总承包工程或同等及以上等级的输电线路工程投运业绩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 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 性文件等)。
3.2.2 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二级和承试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 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6 号令)相关要求。3.3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 查 询 网 址 为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至 2023
年 8 月 14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电子商务平台,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 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 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商务平台。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 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 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 件的,请拨打客服电话,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 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4.4.2 客服电话:400-888-626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8 月 21 日 9:00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 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北楼三层“招标采购大厅”。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均以电子商务平台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 标人请勿前往北京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5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6 本次招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 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 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 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中国大唐集 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 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山热电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山镇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银河财智中心北楼 4 层
邮编:100040
联系人:文博、傅晟
电话:010-68777531
电子邮件:wenbo@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投诉邮箱:cgts@cweme.com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燃料物资部
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投诉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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