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D-20240823021427-2882
二、合同名称:JD-20240823021427-2882
三、项目编号:DD24082112089920
四、项目名称:中共双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鸭山市监察委员会机关激光打印机电子卖场直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双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鸭山市监察委员会机关
地址:世纪大道66号
联系方式:13846955777
供应商(乙方):双鸭山华联电脑有限公司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信合大厦
联系方式:133597877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奔图打印机 BP5155DN A4黑白激光单功能打印机 自动双面 USB/有线打印 39ppm | 1(台) | 4200.00 | 4200.00 |
合同金额: 42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奔图打印机 BP5155DN A4黑白激光单功能打印机 自动双面 USB/有线打印 39ppm | 1(台) | 4200.00 | 4200.00 |
合同金额: 42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
八、验收日期:2024年09月02日
九、验收组成员:付世军 金昊
十、验收意见:通过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中共双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鸭山市监察委员会机关
2024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