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
工程施工第六合同段
施工设备(K11+456.632~K17+500路基工程)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莞深高速改扩建六标项目施工设备(K11+456.632~K17+500路基工程)租赁服务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设备(K11+456.632~K17+500路基工程)租赁服务,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采用双向十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里程桩号DK8+350~DK17+500.020,全长9.15km,包括大桥819.2m/4座,中小桥200.8m/3座;涵洞38道;互通式立交1处;服务区1处;路基挖方214.96万m3,填方约 55.98万m3,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路基、路面(改路、还建道路部分)、桥涵、互通、服务区场区平整、排水工程、挡土墙、施工便道、交通疏导。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路基工程施工设备(推土机、挖掘机、自卸汽车)租赁,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2交付时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
2.2.3交付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莞深高速改扩建六标项目
2.2.4履约保证金:无要求
2.2.5支付条件: 按招标单位租赁实际时间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每次结算按招标单位核定的投标单位实际租金的80%扣除其他应扣或扣除的费用后支付给投标人。剩余租金待机械设备退场后三个月内办理结算。
2.2.6最高限价:无
2.2.7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只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有相类似业绩。
3.2企业经营范围应包括机械租赁或建筑相关行业,在政府官方上查询近五年内无事故、诚信黑名单等不良记录,且相关证照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被否决。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报名确认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30 15:00:00至2024-08-05 15: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参与报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招标项目不收取售标费用。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评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08-05 15:00:00,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12 15: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