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潭城关第二幼儿园班级书包柜工程
金额
36.3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平潭城关第二幼儿园班级书包柜工程(项目名称)平潭城关第二幼儿园班级书包柜工程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邀请单位:福建省沐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沐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宝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耀信建设有限公司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城关第二幼儿园班级书包柜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建设资金来 源为专项债资金,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辉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363920元,下浮率10%,发包价327701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平潭城关第二幼儿园班级书包柜工程,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 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市<2016>226号)规 定,该工程为小型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贰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6392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 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 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 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录)查询。 目)。 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展有限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南门庄181号五楼 号五楼) |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K = 10%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
辉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南门庄181号五楼)递交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3号楼7层,邮编:350400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详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9 月 7 日 9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3 年 9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到福建辉硕建设发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递交,用信封形式包封,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9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福建
)采用记名方式 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
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
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
信用得分,但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则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
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
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
电子邮箱: / 电话:13950437333,传真:/ 联系人:林珍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辉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南门庄181号五楼,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 / 电话:13950393004,传真:/ 联系人:薛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3号楼7层 联系电话:0591-23167055 |
2 招标公告附件
设发
何 武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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