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科研项目全周期全要素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CJ2022-X9-0488
2.项目名称:科研项目全周期全要素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3.预算金额:360万元
4.最高限价:360万元
5.采购需求:投标人需按照采购人目前推行“流程、制度、知识、信息化”四位一体融合的业务管理思路及解决目前业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应用软件具体的业务需求分析,基于采购人的已有信息化应用开发平台,确定业务应用功能,完成科研项目管理应用软件的方案设计和开发上线,实现科研项目全要素、全周期、四位一体融合的数字化管理。应用软件功能的基本要求包含:项目监控与分析、项目规划管理、项目立项管理、项目计划管理、项目实施管理、项目验收管理、项目成果管理、科研外协管理、科研试验件管理、协同要素管理、项目知识管理、科研综合保障。交付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采购人指定地点,其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项目的交付验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不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3.3不属于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记录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且在禁止期内;
3.4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不属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种类:①新证资质证书业务种类至少包含总体集成;②未换发新证的资质证书业务种类至少包含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
3.方式:
3.1现场获取:投标人委托经办人持下列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投标人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
(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自然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
(4)标书款转款凭证;
(5)投标人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
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
3.2远程获取:
投标人将下列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guwanqiu@xhtc.com.cn),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
(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自然人获取招标文件无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
(4)标书款转款凭证;
(5)供应商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
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
注: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4.售价:人民币300元。
获取文件的费用直接汇款到以下账户:
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银行账号:6232593799005804441
注:此账号只针对本次项目,请在汇款备注中注明缴费单位名称(单位对公账户转款的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本项目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策、《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4.本公告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http://ztbxx.caep.ac.cn/)上发布。
5.本项目任务计划号:300401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
联系方式:郭向利 0816-2490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绵阳分处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
联系方式:赖佳艺 18989289707(获取文件咨询)、林燕 18989289723(采购文件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燕
电话:18989289723
邮箱:guwanqiu@xhtc.com.cn
附件:采购需求.doc采购需求.doc 附件:供应商信息登记表.doc供应商信息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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