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红寺堡区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三期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xjy2023-009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百兴嘉业工程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永江1336959102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6
公告正文

2023年红寺堡区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三期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XJY2023-009)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红寺堡区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三期供水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37.7,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公益性水
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招标项目2023年红寺堡区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三期供水工程己由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2023年红寺堡区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三
期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红发改审【2023】19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来自2023-
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链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
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
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08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13日 23时59分
井1座,检查井3座,电磁流量计井1座,排气补气井2座,镇墩6座;管道桩31处
过路1处。
2.3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
2.3.1首部枢纽工程:新建500m³调蓄水池2座(清水池1座、原水池1座);新建3×
3×3m钢筋混凝土结构管道水泵井1座,设计流量70m³/h,泵站设计扬程36.5m;铺
设PE管道1211m,其中铺设DN200PE管111m;铺设DN160PE管1100m.
2.3.2配套建筑物工程:配套各类建筑物14座,其中放空排水井1座,分水井1座
检查井3座,电磁流量计井1座,排气补气井2座,镇墩6座;管道桩31处,过
路1处。
2.4
计划工期:28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3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
年07月31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一标段:承担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
清单内规定的相关内容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
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5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
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
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08日至2023年10月13日,持单位介绍信到
百兴嘉业工程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上海
西路韦司德商务中心1-2号楼四层413室)领取招标文件。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本项目有可能进行
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
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
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根据《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
法规<2022>506号),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但须按招标文件规定附投标单位
加盖公章的基本账户信息表。
5.2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采用线下见面纸质开标方式,各潜在投标人须携带投标文件到现场参加
开标活动。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3年10月16日09时00分。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世e招(银川
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递交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
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红寺堡区燕然北路综合大楼3楼306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953-50904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百兴嘉业工程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韦司德商务中心1-2号楼四层
联系人: 张永江
电 话: 13369591029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稼网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2023年红寺堡区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三期供水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红寺堡区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三期供水工程己由吴忠市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2023年红寺堡区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三期供水
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红发改审【2023】19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
23-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链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
0%,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
施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5号文件第十条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属于
采购标准通用设备、材料或者施工技术简单、工期较短、季节性强的小型工程
可将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期限压缩至不少于7日。本项
目属于小型工程,可按照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期限压缩
至不少于7日的规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庄集乡;
2.2建设规模:新建500m³调蓄水池2座(清水池1座、原水池1座);新建3×3
×3m钢筋混凝土结构管道水泵井1座,配套各类建筑物14座,其中放空排水井1
座,分水井1座,检查井3座,电磁流量计井1座,排气补气井2座,镇墩6座;管
道桩31处,过路1处。
2.3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
2.3.1首部枢纽工程:新建500m³调蓄水池2座(清水池1座、原水池1座);新
建3×3×3m钢筋混凝土结构管道水泵井1座,设计流量70m³/h,泵站设计扬程36.
5m;铺设PE管道1211m,其中铺设DN200PE管111m;铺设DN160PE管1100m。
2.3.2配套建筑物工程:配套各类建筑物14座,其中放空排水井1座,分水
井1座,检查井3座,电磁流量计井1座,排气补气井2座,镇墩6座;管道桩31处
过路1处。
2.4计划工期:28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3日;计划完工日
期:2024年07月31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一标段:承担本项目招标文件及
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相关内容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
能力。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
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
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
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O
3.5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
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
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08日至2023年10月13日,持单位介
绍信到百兴嘉业工程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
区上海西路韦司德商务中心1-2号楼四层413室)领取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本项目有可能进
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
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
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根据《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
改法规<2022>506号),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但须按招标文件规定附投标单
位加盖公章的基本账户信息表。
5.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采用线下见面纸质开标方式,各潜在投标人须携带投标文件到
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6日09时
00分。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世e招(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
名座20层)递交投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
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红寺堡区燕然北路综合大楼3楼306
邮编:7519999
联系人:王工
电话:0953-5090459
招标代理机构:百兴嘉业工程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韦司德商务中心1-2号楼四层
邮编:750000
联系人:张永江
联系电话:13369591029
百兴嘉业工程项目管理(守夏)有限公司
^中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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