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居住项目(花山185号地块)园林景观工程(第一标段)
金额
1425.4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 42019820220429001 | ||||||||
报建名称: | 花山185号地块项目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309051417570307 | ||||||||
招标项目名称: | 居住项目(花山185号地块)园林景观工程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站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凃东 | ||||||||
招标代理机构: | 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齐女士 | 招标联系电话: | 18995537903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吴峰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7786546909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工程地点: | 花城大道以北,土吴路以西 | ||||||||
招标类别: | 工程施工招标 | ||||||||
招标内容: | 其他施工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新建八栋一至十八层住宅及配套,三栋一层配电房,一栋一层开闭所,一栋一层垃圾收集屋,一栋一至二层综合配套楼,一栋一至三层幼儿园,总建筑面65788.4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44330.35平方米,地下不计容面积19340.03平方米。 包含图纸范围内所有绿化种植工程、园林建筑(景观亭、景观墙)、地面铺装、围墙、铺装井盖及种植井盖、幼儿园园建及安装、绿化地灌溉排水、景观照明系统、果皮箱、成品坐凳、花钵、儿童游乐设施、雕塑、水景、人防出入口顶棚、小区大门装饰及岗亭、小区标识及楼栋标识牌、小区道路交通设施、海绵城市、室外给水工程、小区雨污排水、消防环管、商业给水环管、泛光照明等。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425.499 | 立项批准文号: | 2112-420118-89-01-422481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5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武汉市园林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评审制)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3-09-05 18:00 ~ 2023-09-10 18:00 | ||||||||
投资总额(万元): | 1425.498676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2023-09-05 18:00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23-09-19 12:00 ~ 2023-09-20 12:00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23-09-19 12:00 | ||||||||
评标办法: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其他要求: | 一、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施工相关经营内容),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职称证及安考B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2023.03-2023.08)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及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 二、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三、(1)业绩要求:投标人企业近五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额 1000万元以上类似园林景观工程施工业绩(注: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备案),以上所列的工程业绩应提供项目所在地的园林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财务要求:提供申请人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公告期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企业信用报告)。(3)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4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9.不围标串标承诺书:投标申请人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由投标申请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针对本项目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格式自拟,若违反承诺书中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 ||||||||
备注: | 一、参与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whzbtb.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二、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制的,当通过详细评审的申请人过多时,通过评分排名的方式,确定12 名(含)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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