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麻城市明山水库三汊区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EPC)(HBMC-202401SL-002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MC-202401SL-002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麻城市明山水库三汊区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由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麻发改审批【202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麻城市明山水库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麻城市明山水库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江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湖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麻城市明山水库 建设规模:明山水库位于长江中游举水一级支流白果河上,承雨面积182km2,总库容1.69亿m3,兴利库容0.97亿m3,是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养殖、发电、旅游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库。(1)清挖工程:对库尾三河(磨子河、倪家河、丁家河)交汇区域进行清挖,减轻和改善库尾淤积状况。清挖量约574万立方米。(2)生态护岸:在库尾西北、东北库周建设生态护岸,保证岸坡稳定。新建生态护岸工程约3000米。(3)生态缓冲区建设:在库尾周边建设一定数量的生态缓冲区,对库周汇水进行滞留和吸附、初滤,改善入库水质,一定程度上减轻水体富营养化,并改善库周生态环境。生态缓冲区建设约10000平方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设计工作:麻城市明山水库三汊区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专题(生态影响评估报告、环境影响报告、防洪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等)。施工工作:施工图设计所包含全部建安工程、采购工作,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并依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2-08 合同估算价:19510.62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①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设计资质: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水库枢纽)专业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2)业绩要求:近5年承接过(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①具有国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含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EPC总承包业绩)或具有国内水系连通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②具有国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业绩或国内水系连通工程施工业绩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业绩(含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EPC总承包业绩)。(注:以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设计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承担相应设计任务),施工单位应提供相应的施工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承担相应施工任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须具备①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②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需由牵头单位拟派);2)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或②岩土(地质)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3)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①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②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资格;4)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拟任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检)员、资料员)须具备相应的资格(上岗)证(含培训合格证)。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0、2021、2022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
(5)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应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 (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各联合体成员的任务职责分工,分工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资质许可范围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组建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5)联合体不得超过2个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由设计单位担任,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联合体投标的需要由牵头人在系统中选择联合体成员并由联合体成员在系统中进行确认,且确认工作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1月09日至2024年01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3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等。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4年01月08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