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xcg-2021050800772
预算金额58.7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杭州湛联科技有限公司58.7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天心区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升级改造和运维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TXCG-DY-20210508007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杭州湛联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天心区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升级改造和运维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TXCG-20210508007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天心区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升级改造和运维服务项目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按照政府数字化转型的总体要求,以天心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最多跑一次”和“放管服”改革为指引,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和信用治理体系,着重满足长沙是信用工作考核要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运维支撑服务;2、信用工作评价系统;3、信用工作平台升级。 1 587500
 合计金额小写: 587500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捌万柒仟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运维支撑服务

C02

平台运维服务

60000.00

1

60000.00

/

/

数据运维服务

60000.00

1

60000.00

/

/

应用推广服务

40000.00

1

40000.00

/

/

信用综合服务

60000.00

1

60000.00

/

/

2

信用工作评价系统

C02

评价指标管理

30000.00

1

30000.00

/

/

评价模型管理

40000.00

1

40000.00

/

/

评价报告查询

30000.00

1

30000.00

/

/

单位排名分析

30000.00

1

30000.00

/

/

指标台账管理

30000.00

1

30000.00

/

/

辅助业务报表

30000.00

1

30000.00

/

/

评价指标设计和培训服务

10000.00

1

10000.00

/

/

评价数据清洗服务

40000.00

1

40000.00

/

/

3

信用工作平台升级

C02

信用网站升级

50000.00

1

50000.00

/

/

信用承诺无纸化改造

20000.00

1

20000.00

/

/

协同应用接口升级

30000.00

1

30000.00

/

/

信用惠民应用对接服务

27500.00

1

27500.00

/

/

合计

587500.00

/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6-30 —— 2022-06-29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2.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完成。

2.2服务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指定地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62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完成,并经采购人功能需求认可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52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升级改造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6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8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平台交付采购人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总额10%,凭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无息支付。

4.2 收款账户: 杭州银行高新支行(杭州湛联科技有限公司:7850810027941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1 定期维护计划。

1.2 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1.3 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2.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2小时内响应。

2.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故障响应:

3.1 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3.2 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3 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培训: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不少于3人,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6、质保期内系统免费升级,本项目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起一年,一年内免费提供现场及远程技术支持、运维服务。

7、自终验合格之日起,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一年免费的现场及远程技术支持、运维服务。一年期满后,继续提供信用数据归集、信用数据处理以及日常运维等服务项目。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负责项目整体的协调工作,解决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2、甲方负责提供软件正常运行所需的设备和环境,软件运行所产生的数据资产全部归甲方所有;3、甲方若无正当理由须按合同约定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功能标准,完成甲方需要的软件升级改造服务,不得委托第三方施工单位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软件施工和安装;2、乙方负责甲方对业务使用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乙方提供服务培训应达到甲方相关人员能独立正常使用;3、乙方在安装部署过程中,必须保证甲方的原网络、设备、系统可正常使用,不得产生纠纷。4、乙方提供的所有的升级文件都是无病毒的,不得设置任何恶意内容。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无。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报价包含招标范围确定需要的设备及材料购置、员工工资、社保、住宿、餐饮、装备、培训费、管理费、通过验收、利润、税金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供应商应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298号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33号华领国际大厦501
法定代理人: 何海兵 法定代理人: 田友滨
委托代理人: 贺亚京 委托代理人: 郑凯
电话: 0731-85899636 电话: 0571-28895596
传真: 0731-85899636 传真: 0571-28895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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