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穴市中心】武穴市沿湖大道西段(玉湖路-环湖路)、36号路(民主路-明珠路)、粮食路(沿湖大道-36#路)道路工程EPC工程(HBWX-202303SZ-005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26878.5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3/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wx-202303sz-005001001
预算金额26878.57万元
招标公司武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兰先生0713-627283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游工177861855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4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武穴市沿湖大道西段(玉湖路-环湖路)、36号路(民主路-明珠路)、粮食路(沿湖大道-36#路)道路工程EPC工程(HBWX-202303SZ-005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WX-202303SZ-005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武穴市沿湖大道西段(玉湖路-环湖路)、36号路(民主路-明珠路)、粮食路(沿湖大道-36#路)道路工程EPC工程已由武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武发改【2023】40号、武发改【2023】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武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穴市城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有三个路段:武穴市沿湖大道西段(玉湖路-环湖路)、36号路(民主路-明珠路)、粮食路(沿湖大道-36#路),是规划武穴市育才高中迁建项目周边配套道路。沿湖大道西段工程位于武穴市中心城区内北部,沿湖大道西段西起玉湖路,设计起点桩号K0+000,中间在桩号K0+754.698与民主路相交,在桩号K1+703.741与粮食路相交,东止于环湖公路,设计止点桩号K2+400.381,道路红线宽40米。采用双向6车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与绿化工程等。36号路和粮食路均为新建项目,36号路起于民主路,向东延伸经粮食路,止于明珠路,全长1609.37米,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30米;粮食路起于沿湖大道,向南延伸到规划36号路,全长390.158米,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24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与绿化工程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武穴市沿湖大道西段(玉湖路-环湖路)、36号路(民主路-明珠路)、粮食路(沿湖大道-36#路)道路工程EPC工程。本次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建设,中标人负责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的设计并施工,涵盖从工程勘察设计开始至工程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含图审)等前期工作、工程施工等,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勘察设计部分:项目的勘察部分(包括项目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工作,出勘察成果报告)、设计部分(包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及建设全过程相关设计技术服务(含设计前期工作、补充设计和变更设计)等的费用;2)施工部分: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图纸为准,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所确定的工程内容和目标,进行项目施工,完成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并达到验收标准;3)完成其他与该项目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自检、移交及质保期内的有关全部工作,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文件,建立和移交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4)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及文明施工。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600日历天(其中设计60日历天,施工540日历天) ,施工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具体时间已开工令为准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5-22 合同估算价:26878.57万元 | |||||||||||||||||||||||||||||||||||||||||
2.3其他:合同估算价: 估算总投资26878.57万元:武穴市沿湖大道西段,总投资为14414.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543.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59.03万元,基本预备费611.62万元。;36号路总投资为10234.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8416.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30.28万元,基本预备费 477.35万元,专项费用210万元;粮食路总投资为2230.27万元,其中工程费1767.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4.65万元,基本预备费102.63万元,专项费用75万元 。其他:项目设计费控制价为项目工程建安费财评价的1.8% ,设计服务内容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前期工作、施工图审查费用);施工工程建安费控制价按财评价固定下浮率为5%。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资质(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施工资质):设计的要求:①设计资质:需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市政)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或道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其以上职称;施工要求: ①施工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则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所要求的资格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主管单位发放的B证。2、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业绩要求: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设计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任意一方至少承接过一项工程投资金额 18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设计业绩或合同金额 18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注:设计业绩投资额以项目批复文件或该项目施工招标公告网页截图证明,其批复文件证明材料不限于可研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合同。 3、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 2019 年、2020、2021 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财务状况良好; 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4月03日至2023年04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请各投标人将《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加入到投标文件,《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已作为附件上传到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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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31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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