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贺八自然资函〔2023〕1号贺州市八步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连山至贺州公路(广西段)№3标段项目(第二批)临时用地手续的批复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连山至贺州公路(广西段)№3标段项目(第二批)临时用地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贵公司临时使用八步区黄洞瑶族乡都江村的集体土地共4.9345公顷(其中:乔木林地3.7523公顷、其他林地1.1665公顷、工业用地0.0157公顷)用于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连山至贺州公路(广西段)№3标段工人驻地、弃土场的临时用地。
二、临时用地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
三、临时用地占用耕地部分达到耕地耕作层剥离条件的,用地单位须按相关规定办理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手续。
四、使用临时用地涉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职责的,应在临时用地使用前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批准手续。
五、临时用地年限为2年,以批复日期起计算。
六、用地单位在使用期满后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复垦。如因工程建设需要,继续使用临时用地的,须按规定办理续期手续。
此复。
贺州市八步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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