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镇商贸大道(二期)K0+680-K0+954路面工程(施工)
金额
674.83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1210102802092001
预算金额674.8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招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工0591-2224926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通镇商贸大道(二期)K0+680-K0+954路面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E3501210102802092001
地区:
闽侯县
来源平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建立时间:
2024-10-29 15:21:48

业主单位:

招标代理:
福州招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


项目编号:
E3501210102802092

项目建立时间:
2024-10-29 15:21:48

项目名称:
南通镇通洲路(二期)道路工程

项目地点:
闽侯县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农业

建设项目规模:
项目线路长1.84公里(其中桥梁1座,计长105米),路基宽20米,沥青砼路面宽20米,按城市支线的标准。

项目联系人姓名:
林工

联系方式:
0591-22249264

资金来源:
1

出资比例:
无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3501210102802092001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4-10-29 15:21:48

招标项目名称:
南通镇商贸大道(二期)K0+680-K0+954路面工程(施工)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福州市闽侯县

招标人名称: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代码:
1135012100364176X7

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福州招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100MAC5X0E02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工程北起规划路1,南至规划民通路,工程范围为南通镇商贸大道(二期)K0+680-K0+954,道路长度274m,道路规划红线宽度40m,内容包括:道路路面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标段



标段1:
南通镇商贸大道(二期)K0+680-K0+954路面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E3501210102802092001001

标段(包)分类:
公路

标段(包)名称:
南通镇商贸大道(二期)K0+680-K0+954路面工程(施工)

标段(包)内容:
本工程北起规划路1,南至规划民通路,工程范围为南通镇商贸大道(二期)K0+680-K0+954,道路长度274m,道路规划红线宽度40m,内容包括:道路路面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类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工程类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作为牵头人与优质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市政工程类)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674.83

计划开工日期:
0001-01-01 00:00:00

工期(日历天):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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