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排污许可管理技术支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做好我市2023年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22-2024)》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需对我市2023年排污许可管理技术支持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单位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采购简要说明
(一)服务内容
1、对已发证企业进行排污许可证发证质量核查,通过对系统内企业提交资料进行线上核查,重点检查产排污节点、许可排放浓度值、许可排放总量、自行监测和管理台账等要求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约900家)。
2、对我市2023年排污许可企业新申请、重新申请等业务进行技术审核,重点审核企业填报内容与行业技术规范要求、环评批复等文件的相符性(约60家)。
3、对各县(市、区)分局2023年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质量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以及排放口信息与排污许可证的一致性。(约20家)。
4、对全市排污许可核发管理人员开展技术培训。
(二)项目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三)服务费用及报价方式
总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费用为总包干价,经费包含服务商相关人力成本、交通费、技术评审会议成本(包括专家费、餐费、资料寄送费用等)、税费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
(三)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三、报名材料清单
(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包括对本项目需求的响应情况、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见附件1)等内容。
(二)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社保证明、相关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
(三)评分表(自评分)及有关支撑材料。
(四)如投标企业是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或国家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网http://bmfw.www.gov.cn/gszjxwqymlcx/index.html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形成投标材料。如报送纸质材料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通过邮箱报送的,需提供报送材料的盖章扫描版。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四、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在我局采购工作小组成员中随机抽取若干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审标准》(详见附件)进行评分,综合得分平均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5日17:30前,把加盖公章的报价单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发至邮箱:sthjj_cw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谭小姐,0750-3502020
资料收取联系人及电话:伍小姐,0750-3988041
附件:1、报价单
2、评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3日
附件1
报价单
附件2
评分表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一、采购简要说明
(一)服务内容
1、对已发证企业进行排污许可证发证质量核查,通过对系统内企业提交资料进行线上核查,重点检查产排污节点、许可排放浓度值、许可排放总量、自行监测和管理台账等要求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约900家)。
2、对我市2023年排污许可企业新申请、重新申请等业务进行技术审核,重点审核企业填报内容与行业技术规范要求、环评批复等文件的相符性(约60家)。
3、对各县(市、区)分局2023年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质量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以及排放口信息与排污许可证的一致性。(约20家)。
4、对全市排污许可核发管理人员开展技术培训。
(二)项目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三)服务费用及报价方式
总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费用为总包干价,经费包含服务商相关人力成本、交通费、技术评审会议成本(包括专家费、餐费、资料寄送费用等)、税费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
(三)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三、报名材料清单
(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包括对本项目需求的响应情况、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见附件1)等内容。
(二)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社保证明、相关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
(三)评分表(自评分)及有关支撑材料。
(四)如投标企业是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或国家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网http://bmfw.www.gov.cn/gszjxwqymlcx/index.html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形成投标材料。如报送纸质材料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通过邮箱报送的,需提供报送材料的盖章扫描版。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四、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在我局采购工作小组成员中随机抽取若干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审标准》(详见附件)进行评分,综合得分平均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5日17:30前,把加盖公章的报价单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发至邮箱:sthjj_cw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谭小姐,0750-3502020
资料收取联系人及电话:伍小姐,0750-3988041
附件:1、报价单
2、评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3日
附件1
报价单
报价单位(盖公章)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公告日期 | |
投报总价 | ¥ 元 (大写: ) |
附件2
评分表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得分 |
一、商务评分(50分) | ||||
1 | 同类业绩 | 近3年来,承担过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的排污许可技术服务工作的,每个得5分。(须提供有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30 | |
技术力量 | 1、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或副教授)技术职称的,得10分,高级工程师得5分; 2、拟委派的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每人得2分,中级工程师,每人得1分。(技术人员数量最多按5人计算得分)。 (注:须提供上述1、2人员相应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在该供应商单位近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0 | ||
二、技术评分(40分) | ||||
2 | 实施方案 | 1、实施方案对项目要求分析准确,具体方案全面、详细合理;服务实施流程科学、可行、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20分; 2、实施方案对项目要求分析较准确,具体方案较全面、较合理;服务实施流程较可行、满足用户需求,得15分; 3、实施方案对项目要求分析基本准确,具体方案基本全面、合理;服务实施流程基本可行、基本满足用户需求,得10分; 4、对项目要求分析一般,具体方案不够全面、合理;服务实施流程有一定可行性、基本满足用户需求,得5分; 5、实施方案对项目要求分析不准确,具体方案不合理;服务实施流程可行性低,无法满足用户需求或未提供技术方案的,得0分。 | 20 | |
进度保障 措施 | 1、项目管理、进度安排完善、具体、全面,项目管理及进度安排合理高效、可操作性强,有计划保障,得10分; 2、项目管理、进度安排较完善,项目管理及进度安排较合理高效、可操作性较强,得8分; 3、项目管理、进度安排基本完善,项目管理及进度安排不够合理、可操作性一般,得6分; 4、项目管理、进度安排不完善,项目管理及进度安排不合理、可操作性低,得4分; 5、没有项目管理、进度安排,得0分。 | 10 | ||
质量控制 措施 | 1、本项目有提供完善到位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制定质量控制方案,方案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10分; 2、本项目有提供较完善到位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制定质量控制方案,方案较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8分; 3、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不够完善,制定质量控制方案,方案基本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6分; 4、本项目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不完善,未制定质量控制方案,方案大部分无法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4分; 5、未提供得0分。 | 10 | ||
三、价格评分(10分) | ||||
3 | 项目报价 | 取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扣除后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10 (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 | 10 | |
合计 | 100 |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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