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六盘水市“十五五”时期推动全市林业碳汇资源培育开发利用举措研究》编制服务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许恒0858820131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调动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根据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由六盘水市林业局牵头开展《六盘水市“十五五”时期推动全市林业碳汇资源培育开发利用举措研究》编制工作,并磋商评审出第三方研究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六盘水市林业局
二、项目名称
六盘水市“十五五”时期推动全市林业碳汇资源培育开发利用举措研究
三、研究经费
课题研究经费预算为10万元以内。
四、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五、申请单位
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六、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年审计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家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相关的职称资质证明文件或书面承诺材料);
(四)信誉良好,近三年在行业内无不良记录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或诉讼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书面承诺材料);
(五)具有从事国家、省、市重大课题研究或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丰富经验(提供相关规划编制案例及相关证明文件);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七、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家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从事国家、省、市重大课题研究或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丰富经验。
(二)课题申请单位自身应具有相关领域研究优势,对课题研究组织和管理具有较强能力,须精心组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请。
(三)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课题组组成人员不少于5名(不含负责人)且专业结构合理,满足课题研究需要。
(四)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具体组织者和指导者,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须参加课题研究中期成果评估和最终成果评审,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
(五)本次公开磋商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请,必须以课题组的形式,并经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法人代表同意,方可申请。
(六)课题组承担课题研究,应按要求提交完整的课题研究成果(纸质版及电子版),该成果版权归六盘水市发展改革委、六盘水市林业局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
八、进度要求
(一)签订合同。参选单位确定为课题承担单位后,与六盘水市林业局签订编制合同,约定课题研究内容、进度安排、结题要求等相关事宜。
(二)提出研究主要内容。课题承担单位合同签订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课题研究主要内容。
(三)中期成果。课题承担单位完成初稿后,应在10月15日前完成课题研究中期成果,并采取专家评审、部门座谈或书面征求部门意见等方式开展征求意见工作。
(四)完成终稿。承担单位应根据专家、有关部门以及相关市领导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深化研究和修改完善,并于11月底完成课题研究成果报告,由六盘水市林业局提请市政府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后予以结题。
课题研究期间,六盘水市林业局将根据需要对工作进度进行调整,并不定期听取课题承担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重要进展情况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九、磋商程序
(一)参选单位在六盘水市林业局局网站自行下载《六盘水市“十五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申请书》(详见附件1),认真填写相关内容,于2024年9月25日17:00将磋商文件提交至六盘水市林业局。
(二)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形式进行磋商,且参选单位应达到三家以上(包括三家)。六盘水市林业局将成立磋商评审小组,由磋商评审小组对参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参选单位,于2024年9月25日前通知进行现场比选,并从团队组成、研究方案、研究经验、预算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高的参选单位确定为成交单位;同等综合评分情况下,优先考虑相关研究经验丰富的参选单位作为课题研究承担单位。
(三)六盘水市林业局将于2024年9月25日进行现场评审并进行综合评分,评审结束确定承担机构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十、签订合同
(一)受委托第三方在收到成交通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派代表签订合同。若受委托第三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拒签合同,则六盘水市林业局可取消其成交资格。
(二)付款方式:原则上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分两次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在双方签署的合同中明确。
十一、联系方式
磋商单位:六盘水市林业局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西路511号
联系人:许恒 戴光辉
联系电话:08588201312
邮箱:1359766598@qq.com
附件1:六盘水市“十五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申请书.doc
附件2:综合评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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