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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TD2024(GM)WP0059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合水)小洞工业区纬十三路以北、经十六路以西地块《国有建设用地投资开发监管协议》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d2024(gm)wp0059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拍挂类型 网上拍卖出让
项目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合水)小洞工业区纬十三路以北、经十六路以西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供应方式 招拍挂出让
交易机构名称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

接委托方通知,现需将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合水)小洞工业区纬十三路以北、经十六路以西地块[交易编号TD2024(GM)WP0059号]中原《国有建设用地投资开发监管协议》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将原《国有建设用地投资开发监管协议》第七条第二款 “科技指标”中的“乙方承诺自宗地交付之日起 36 个月内成为国 家高新技术企业……”调整为“乙方或其关联方须自宗地交付之 日起 36 个月内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将原《国有建设用地投资开发监管协议》第七条第四款 “总部企业”中的“乙方承诺自约定竣工之日起 36 个月内成为总 部企业……”调整为“乙方承诺自约定竣工之日起 48 个月内引进 一家总部企业……”。
三、将原《国有建设用地投资开发监管协议》第十条“环保 及安全生产”中的“……须履行和落实安全生产和环保管理的主 体责任”调整为“……须履行和落实安全生产和环保管理的主体 责任。同时,甲方统筹相关部门单位(如环保、发改、安全等) 协助乙方办理生产许可证的相关手续”。
调整后的《国有建设用地投资开发监管协议》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
附件:国有建设用地投资开发监管协议(调整后).pdf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附件:国有建设用地投资开发监管协议(调整后).pdf
  • 附件名称 2

    关于调整TD2024(GM)WP0059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合水)小洞工业区纬十三路以北、经十六路以西地块《国有建设用地投资开发监管协议》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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