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2-14742]增城开发区新民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增城开发区新民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设计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图初步设计图香港工程建设工程物探管线探测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基本资料电力管沟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地形图测量总平面布置图岩土勘察地下埋藏物即进行钻探原状取土原位测试钻孔深度勘探孔波速试验修改勘察勘察测量补充测量修改资料方案修改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现场交付测量控制点工程变更的项目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编制工程概算配合施工图预算财政评审协助审查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现场指导与监督协助编制竣工图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施工设计图扩大初步设计说明书原图初步设计概算相应的电子设计文件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计算书专项设计整体设计方案资料图纸基础数据计算软件专利技术设计资料设计协调专家费用伙食差旅办公费设计输入条件计算原理方法计算成果设计审查设计交底参加竣工验收设计咨询设计监理设计进度控制设计质量控制设计组织设计配合设计分包管理施工图报建设计成果文件驻场设计限额设计设计投资控制设计优化技术经济分析论证主体结构选型截面方案大宗建材主要设备设计变更设备国产化应当做到选型设计科研开发设计建筑材料设计标准化模数参数标准构配件标准设计标准化设计标准平面标准断面标准设备设计进度计划材料准备各专业的出图计划关键点控制设计图纸设备系统调试设备试车技术确认施工现场现场巡查图纸会审设计问题编写工程总结对外谈判技术考察建筑构配件展示图纸基础资料总体设计功能和造型运行和维护费用资格审查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电子文件展示板开标文件光盘技术文件光盘分析示意图总平面图设计方案编号审查交叉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4742
预算金额218.74万元
招标联系人冯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20-62701974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增城开发区新民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增城开发区新民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2-1474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8月9日 0时0分~2022年8月29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18.74
- 投标人资格条件: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以上);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④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2.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 注: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道路或路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以上,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2.6 申请人委派的其他专业负责人(含相近专业)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联合体不超过2名并以 具备第1.2.3条第(1)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道路或路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以上,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8月29日 10时0分 - 2022年8月29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8月9日 0时0分 - 2022年8月29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8月29日 9时45分 - 2022年8月29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冯工
- 代理联系人:李工
- 联系方式:020-62701974
- 代理联系方式:020-83560819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020-32821156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新民路用地红线(国家2000坐标系).rar新民路用地红线(国家2000坐标系).rar
- 1招标公告.pdf1招标公告.pdf
- 勘察、设计合同(增城开发区新民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定稿).doc勘察、设计合同(增城开发区新民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定稿).doc
- 增城开发区新民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定稿).doc增城开发区新民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定稿).doc
- 增城开发区新民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定稿)盖章版.pdf增城开发区新民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定稿)盖章版.pdf
- 增城开发区新民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定稿)有时间.doc增城开发区新民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定稿)有时间.doc
- SL202207190007-202208081630.GZZB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增城开发区新民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市政工程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增城开发区新民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 | JG2022-14742 |
招标单位 | 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 |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市政工程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点击查看全部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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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2-08-09 0:00:00 | 2022-08-29 10:00:00 | |
投标登记 | 2022-08-09 0:00:00 | 2022-08-29 10:0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08-09 0:00:00 | 2022-08-29 10: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08-09 0:00:00 | 2022-08-29 10:0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08-09 0:00:00 | 2022-08-11 12:00:00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2-08-29 9:45:00 | 2022-08-29 10:00:00 | 第2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一阶段开标 | 2022-08-29 10:00:00 | 2022-08-29 11:00:00 | 第2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2-08-29 10:00:00 | 2022-08-29 10:3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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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
没相对应数据! |
增城开发区新民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自管理理
建设监
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
目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
日期:2022年8月
增城开发区新民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项目概况
1.1.1工程名称:增城开发区新民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1.1.2工程位置:增城区新民路。
1.1.3设计范围:本次招标增城开发区新民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和配
合评审,施工图设计和报建,施工图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
备案,现场交付测量控制点现场指导与服务。
1.1.44专业内容:口道路工程、口桥梁工程、口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口城镇燃气工程、
口热力工程、绿化工程、口管线综合工程、电力管沟工
程。
1.1.5项目批准文件:穗增发改函[2022]1133号。
1.1.6资金来源:增城区财政资金。
1.1.7建设规模:新民路位于增城开发区西北侧,路线呈南北走向,南起与现
状创优路十字平交,北至永宁大道,路线全长约530m,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
干路,红线宽度30m,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km/h。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
10209.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96.11万元。
1.1.8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各项目需达到招标文件要求且不低于相关规范作出
的要求。
1.1.9招标范围:口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口工程测量、口工程物探(含
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口编制施
工图预算、现场服务、口编制竣工图、口工程变更。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
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
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且在有效期内,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以上);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
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
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
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
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勘察资质
标准》(建市[20131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
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
(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
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
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
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和《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
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
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3137220.html)
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
料复印件。
④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
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
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2.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如联
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
2
注: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
的一部分,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1.2.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道路或路桥专业(含相近专业)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以
上,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
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
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
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2.6申请人委派的其他专业负责人(含相近专业)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
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
工作10年以上。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
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
确定。
1.2.7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未
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
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
用广州”https://creditl.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
单”为准)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1.2.8
投标中请人自年_丹_=(近3年或以上))至今(头合同签订日期
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
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S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
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
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
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
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
3
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年丹中(近3年或以上)至今(头合同
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
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一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
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
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
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
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联合体不超过2
名并以具备第1.2.3条第(1)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
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
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3.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年月_日_时_分至2022
月
年月日_时_分。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
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1.3.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
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
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及
其他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
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
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
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1.3.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2022年月日_时_分至2022
4
年月日时分,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
南进行操作。
(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月日_时_分
截止时间:2022年月_日时分;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
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
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
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系统帮助-【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
(3)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2年月_日_时_分至2022
年月日时_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
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
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
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时间:2022
年月日时_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
开标室。(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
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
指引。
1.4费用218.74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机构的审核意见为准)。投标人报价
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当无效标处理。
1.4.1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4.96万元。投标人在附录4中对应的工程
勘察费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1.4.1.1工程测量费的各项费用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
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0~20%计算。工程测量费的各项费用
仅作为分期付款的依据,最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和合同所述的取费标准
结算,并以广州市增城区财政评审机构或招标人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委托
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1.4.1.2工程物探费的各项费用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
5
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0~20%计算。工程物探费的各项费用
仅作为分期付款的依据,最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和合同所述的取费标准
结算,并以广州市增城区财政评审机构或招标人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委托
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1.4.1.3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
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0~20%计算。岩土工程勘察费的各项费用仅
作为分期付款的依据,最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和合同所述的取费标准结
算,并以广州市增城区财政评审机构或招标人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
位审定金额为准。
1.4.2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63.78万元。投标人在附录4中对应的工
程设计费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1.4.2.1工程设计费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
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0~20%计算。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
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设计费最终结算以广州市增
城区财政评审机构或招标人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1.4.3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
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
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
算的原则。
1.4.4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中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
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
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
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
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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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内容。
1.5工期
1.5.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且收到方案修改意见后,20天内
完成初步设计(不含招标人对初步设计的审查时间),初步设计审查批准
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
问题后5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如果延误工期,承
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
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勘察工期:虫标通知书发出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
的通知起计_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
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
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其他事项
1.6.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
1.6.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
票。
1.6.4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6.5有关招投标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6.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
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020-62701974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乡路81号13楼
1.6.7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www.gdzbtb.gov.cn/)、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
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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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1.6.8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日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
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
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
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7招标人
1.7.1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增城区荔乡路81号13楼
1.7.3联系人:冯工
1.7.4电话(手机)号码:020-62701974
1.7.5传真号码:020-62701974
1.7.6电子邮箱:
1.8招标代理机构
1.8.1名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8.2邮政编码、地址:510031/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20楼北向
1-10房
1.8.3联系人:李工
1.8.4电话(手机)号码:020-83560819
1.8.5传真号码:020-8356438
1.8.6电子邮箱:2
1.9交易服务机构
1.9.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1.9.2邮政编码、地址:511300/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1.9.3电话(手机)号码:020-8262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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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传真号码:020-82622131
1.9.5网址:http://www.gzggzy.cn/
1.10招标管理机构
1.10.1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邮政编码、地址:511300/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
1.10.3电话(手机)号码:020-32821156
1.10.4传真号码:020-32821156
1.10.5网址:
一、协议书2022年月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增建管办[]号//勘察、设计合同增城开发区新民路建设工程
(4)设计合同;(3)勘察合同;(2)协议书;(1)中标通知书;一、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与勘察、设计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发包人执一份,勘察设计人执一份,副本四份,发包人执二份,勘察设计人执二份。四、本合同自发包人及勘察、设计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及勘察、设计人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三、如本合同需缴纳合同印花税,勘察、设计人需在有关税务部门规定期限及结清本合同费用前,代缴按规定属发包人缴纳的部分,代缴后发包人按代缴金额实报实销。二、工程总投资约10209.63万元,本合同暂定价款万元,其中勘察合同暂定价款万元,设计合同暂定价款万元。(5)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发包人: | (公章) | 设计人: | (公章) | 勘察人: | (公章) |
住所: | 住所: | 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电话: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传真: | |||
邮政编码: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任务。勘察人:。发包人: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第一部分:勘察部分二、勘察、设计合同订立时间:年月,签订地点:广州市增城区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最终以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1.3工程规模、特征:新民路位于增城开发区西北侧,路线呈南北走向,南起与现状创优路十字平交,北至永宁大道,路线全长约530m,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30m,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1.2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民路。1.1工程名称:增城开发区新民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第一条: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1.7预计勘察工作量:。1.6承接方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包括不限于: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满足设计要求。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壹拾伍份、电子文件一套,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具体费用由双方自行约定。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2.5如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自行收集,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基本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控制标高。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总平面布置图。
4.2.1该收费含岩土工程勘察费、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费,其中,地质钻探费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计取,工程测量费及工程物探费按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下浮%计取(其中用于办理规划报建用地预审、规划国土等手续的1:500地形测量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国家测绘产品价格收费标准下浮%计算),旧路路面调查及检测费按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下浮%计取。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4.1.1本工程的具体勘察工作开工日期为本合同签订生效且发包人对该项目勘察工作大纲批复之日,勘察人进场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展勘察工作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第六条约定办理。4.1勘察工作开工及提交成果资料的时间。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因发包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当发包人向财政部门进行申请财政支付时,则视为已对勘察人支付。4.2.2.4剩余的勘察费待工程竣工验收且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备案后发包人一次结清(不计利息)。以上勘察费必须待财政拨款到位后方能支付。4.2.2.3完成概算评审后且本项目施工图技术交底完成后,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至审定后勘察费的90%。4.2.2.2提交勘察和物探成果文件后5天内,并提交勘察费用清单,经发包人审核,支付实际完成勘察量的费用50%;4.2.2.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勘察费暂定价的30%。4.2.2本工程勘察费(含测量费用)暂定为万元(大写:整),结算时,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不含因承包人原因增加工作量),但费率浮动幅度及综合单价不变,最终结算以增城区行业主管部门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4.2.3在签订合同或结算阶段,如发包人发现勘察人的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可进行修正,勘察人不得有异议。注:所有勘察项目(含物探、检测)均需报发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计算依据表:(根据项目实际填)测量费计算依据表:(根据项目实际填)岩土勘察费计算依据表:(根据项目实际填)
5.1.5本合同有关条款中约定的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5.1.4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5.1.3由于发包人原因或规划调整原因造成的勘察人停、窝工,工期顺延。停工6个月以上的,双方同意按已实际完成的勘察工作量对应勘察费的90%进行支付。5.1.2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签证,经办理正式变更签证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约定提供文件资料。5.1发包人责任
5.2.5钻探过程中原状取土过程封存过程、取水过程、原位测试、钻孔深度、现场勘探孔波速试验过程等要经发包人或监理人员现场确认,资料须留档备查,岩土原始样本须密封完好,完整无损,以备发包人、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校验。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责采取补救措施,按勘察收费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勘察人所提交的地形图测量等成果资料需满足规划报建、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及规划国土部门的审批要求,否则勘察人应将地形图测量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并能办理上述手续的勘察测量单位负责实施,如果因为资料不合格而导致的返工测量、补充测量、完善资料、修改资料等工作及费用由勘察人承担。5.2勘察人责任
6.2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或其他发包人责任,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按勘察人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及支付勘察费。6.1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期限返工,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第六条:违约责任5.2.8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5.2.7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勘察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勘察单位未探明地下埋藏物即进行钻探的,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勘察人承担民事责任。5.2.6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2)由于勘察原因造成工程变更并引起工程费用(即施工中标价)增加5%-10%(不含5%,含10%)的,发包人将扣除勘察单位勘察中标价的10%作为违约金;(1)由于勘察原因造成工程变更并引起工程费用(即施工中标价)增加3%-5%(不含3%,含5%)或累计达到500万以上的,发包人将扣除勘察单位勘察中标价的5%作为违约金;6.6由于勘察原因造成工程变更并引起工程费用(即施工中标价)增加的,勘察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具体如下:6.5本合同签订后,若非发包人原因,勘察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按勘察收费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6.4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三,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6.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应付未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更换人员必须履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人员变更手续,后任人员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若发包人认为工程勘察负责人不称职时,勘察单位应当在收到发包人的书面通知后5天内更换,更换人员的的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素质,且更换人员须先经过发包人确认。若勘察单位对发包人要求更换人员有异议时,可进行申诉,若申诉后发包人仍然要求更换,则勘察单位应无条件进行更换,同时按30000元的约定承担违反投标承诺的违约责任,在勘察费中直接扣减。6.7勘察单位必须保证参与本项目勘察人员的稳定性,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发包人不要求更换时不得更换。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勘察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意向(附前任和后任人员的详细履历资料),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勘察单位必须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素质。(4)发生上述情况的,均对勘察单位记录一次不良信用行为,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3)由于勘察原因造成工程变更并引起工程费用(即施工中标价)增加10%以上(含10%)的,发包人将扣除勘察单位勘察中标价的30%作为违约金。
(一)提交/仲裁;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8.3发包人不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由勘察人自行解决。8.2勘察人在勘察过程中发现地下不明物体及发生突发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人。8.1勘察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他人。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设计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设计人:。发包人: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第二部分:设计部分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5发包人提供的本项目基础资料;1.4发包人提供的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1.3本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1.2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1.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增城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第二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2.0设计人参加投标的方案,以及评标委员会的意见、发包人提出的修改意见,使用权属于发包人的其他投标方案。1.9招标文件;1.8设计中标通知书;1.7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政府审批意见,政府或发包人委托或组织的评分机构(会议)提出的及发包人发出的阶段性书面意见,双方来往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1.6合同双方签署的本合同及一切附件和补充文件;
2.5招标文件的问题澄清;2.4中标通知书;2.3合同条款;2.2合同实施期间双方签订的合同补充或修正文件;2.1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及广州市增城区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文件;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上述部分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先后排列次序为优先:
3.1工程名称:增城开发区新民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第三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设计内容及设计估算投资:2.9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8投标文件;2.7招标文件;2.6投标文件的问题澄清;
第四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3.5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10209.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96.11万元。设计专业包括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报告(如有)等专业设计。3.4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不限于: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深度需达到发包人要求)、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现场交付测量控制点、工程变更的项目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等。3.3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配合施工图预算和财政评审、协助审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现场指导与监督、协助编制竣工图。3.2规模:新民路位于增城开发区西北侧,路线呈南北走向,南起与现状创优路十字平交,北至永宁大道,路线全长约530m,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30m,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设计任务书 | 1 | 合同签订前 | |
2 | 设计基础资料 | 1 | 合同签订前 | |
3 | 政府有关批文及各阶段批复文件 | 1 | 合同签订前 |
5.2设计图纸含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图、总设计说明以及必要的设计资料和设计计算书等附件。5.1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资料、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及其电子版本。3、提供CAD图纸的同时应提供所有图纸中所使用的字体文件。如有外部引用,必须包含所有外部引用的全部文件及字体,文件名必须与图名相对应,每个文件对应一张图并注明版本号。4、效果图资料使用jpg格式的文件。5、项目电子图纸、图片及文字资料所有权归发包人,设计人不得对所提交电子文件设置加密锁、只读格式、附带专项软件启动条件,以及发包人认为不合理的限制格式。注: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电子版本的设计文件应适用如下标准:1、文字资料应当使用MicrosoftWord、pdf及Excel软件。2、图纸资料应当使用AutoCAD及pdf文件,其中AutoCAD文件格式使用dwg格式。第五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方案设计阶段 | ||||
1 | 修改方案设计图(含电子文件) | 15 | 收到中标通知书且收到方案修改意见后5日内 | |
初步设计阶段 | ||||
2 | 初步设计图(含电子文件) | 15 | 收到中标通知书且收到方案修改意见后20日内 | |
3 | 设计概算(含电子文件) | 8 | 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日内 | |
施工图设计阶段 | ||||
4 | 施工设计图(含电子文件) | 20 | 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日内提交,收到施工图审查意见后5日内完成修改。 | |
5 | 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查意见 | 3 | 收到相关文件后5日内 |
5.8设计人将设计文件交至发包人日常办公所在地或发包人临时指定的地点。设计文件的收发、传送管理按发包人有关规定办理。5.7设计人自行承担办理运输或邮寄或电传设计文件、资料所需的费用。5.6合同双方取得设计文件或资料后应办理签收手续。5.5对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5.4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说明书及附图15份,原图15份、初步设计概算8份、相应的电子设计文件及文档2份(刻制成光盘);提交设计施工图纸20份(视招标情况定,并且根据招标要求分册)、设计计算书2份、相应的电子设计文件及文档2份(刻制成光盘)。发包人要求增加设计文件份数的,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具体费用由双方自行约定。5.3设计人应按发包人制定的项目编码方式进行文件、图纸的编码,并遵守发包人制定的设计文件、图纸、资料的发放、回收和验收制度。
6.2工程设计费结算价以行业主管部门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限额,以该项工程的施工项目最高控制价为计算基数,并按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及投标下率浮动幅度进行计费。设计单位不出深化施工图的专业工程,导致发包人另行分包专业深化设计,另行分包价款由本设计合同设计费中扣除。6.1设计费按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下浮%计取。本项目设计费总额暂以工程费万元计算,暂定为万元人民币。当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有权审核部门尚未审定本合同乙方设计范围的工程概算时,则以投标工程投资估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计算出设计收费暂定价;有权审核部门审定本合同乙方设计范围的工程设计概算后,本合同设计收费金额以财政评审审定的工程概算中建安费(不含暂列金额)的累计总额为计费额按本合同有关约定相应调整。设计费总额包含本合同项目的全部设计费用(含各阶段的专家评审费)、设计文件修改费用、招标配合费用、驻场服务费用、设计调研费、配合发包人进行报建、报审、验收工作、设计人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的费用等设计人为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税金。设计费用计算表:(根据工程实际附表)第六条设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5.1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后满2年为止为服务期限(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在工程缺陷保修期内,若发现工程设计未能满足本合同的要求,设计人须继续提供服务,直至满足要求为止,对此发包方不额外支付费用。5.10分包设计费已含分包单位(主设计单位)晒图费用,设计分包单位晒图不再另行支付费用。5.9设计总说明必须于提交各阶段成果时同期交付。
6.4.4工程完工初验,且财政拨款到位后15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暂定价的90%。6.4.3设计人交付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审查,并完成概算评审,且发包人申请财政拨款到位后15天内,发包人按广州市增城区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单位审定的工程概算调整设计费的支付,累计支付至调整后设计费暂定价的85%。6.4.2设计人交付本项目的全部初步设计文件(含工程概算)并通过专家评审,且发包人申请财政拨款到位后15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累计至设计费暂定价的50%。6.4.1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累计至设计费暂定价的30%。6.4设计费的支付:6.3在签订合同或结算阶段,如发包人发现设计人的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可进行修正,设计人不得有异议。
6.4.10必要性的专项设计单位由设计人推荐,报发包人批准后承担设计任务,相应费用由设计人支付。6.4.9发包人付给设计人的款项为设计人与本项目有关的唯一报酬,设计人在与本项目有关的活动中,或在履行合同义务时,不应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类似费用,一经发现该部分款项从发包人支付给设计人的费用中扣减。6.4.8发包人支付的设计费中包括了对其他投标人的经济补偿费,该费用由设计人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支付,否则,发包人有权直接从设计费中扣减应支付给其他投标人的经济补偿费。6.4.7发包人支付的设计费中包含了设计人履行合同所需的所有支出,设计人收款时同时开据发票,税金由设计人自理。6.4.6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满,且发包人申请财政拨款到位后结清设计费。6.4.5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及工程实施过程中未发生因设计原因引起的超概算及重大设计变更等,且发包人申请财政拨款到位后15天内,累计支付至设计费结算价的95%。
7.1.2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依据仅为参考,最终以政府规划部门批复的相关文件为准,如政府批复的规划设计依据与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依据不符,由此产生的设计修改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总额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项目立项投资调整引起的设计修改除外。7.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7.1发包人义务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4.12因本项目使用财政资金,发包人按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提交付款申请视为按期支付。6.4.11设计人为联合体的,设计费的分配由其自行决定,与发包人无关。
7.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7.2.2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现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7.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7.2设计人义务7.1.4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7.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约定时间提前支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7.2.9设计人须承担确保设计协调和设计服务工作质量所必需的各种设计方案评审会议及专家费用等。7.2.8设计人应承担现场工作必要的费用,包括交通、伙食、差旅、办公费等。7.2.7对涉及安全或对投资影响重大的有关计算,在发包人提出特别要求时,设计人必须提供设计输入条件、基础数据、计算原理和方法以及计算成果,方便发包人在必要时使用其他计算程序进行验算。设计人有解释的义务,不得以专利和知识产权为借口拒绝配合。7.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7.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设计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及修改。设计人按合同约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7.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三条和第五条约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7.3.3发包人有权聘请设计咨询单位作为本合同约定项目的设计咨询和设计监理,设计人应接受该设计咨询单位按照相关设计咨询法规和发包人赋予的权利所进行的咨询和监理工作。此外,发包人还有权聘请国内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作为本合同的设计监理,设计人应接受专业监理公司提出的合理意见。7.3.2设计人在设计投资控制、设计进度控制、设计质量控制、设计组织及人员管理、设计配合、设计服务、设计分包管理等方面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发包人有追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等权利;同时,发包人还有权将设计人存在的上述违约事实公诸于众和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7.3.1享有设计人设计文件的版权、所有权和全部使用权。7.3发包人权利7.2.11若设计人编制的初步设计概算超出发包人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设计人须保证根据评审专家和发包人的意见,进行方案修改,并承诺该修改不改变有关设计和规划的原则、内容与要求,不改变原方案设计的构思,不降低使用功能与设计质量标准,不增加设计费用,并承担一切的责任和损失。如果施工图预算超出经确认的初步设计概算,设计人必须保证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对施工图进行修改,项目立项投资调整而引起的设计概算修改除外。7.2.1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非因设计人原因所引起的设计变更,需重新进行方案初步设计报审或施工图报建的,若设计变更后的方案初步设计经建设部门审批或施工图报建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则设计变更部分按设计单位投入的人员、材料成本给予补偿(但设计收费及成本补偿总额不得超过招标的规模标准,否则须按有关规定另行招标);若设计变更后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报建未经建设或规划部门批准的,则设计变更部分不另行计取设计费,费用已包含在原设计费总额内。
7.4.3在设计方案、图纸未审批之前和不影响工期的情况下,有权提出修改方案、图纸的建议。7.4.2拥有设计成果的署名权。7.4.1按时收取设计费。7.4设计人的权利7.3.5其他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属于发包人的权利。7.3.4设计变更的审批权、设计进度的监督权。
8.2承包人的违约责任8.1.3发包人违约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在承包人能够提交足够证据并经查证属实的情况下,发包人应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8.1.2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承包人设计竣工结算款的,除应支付承包人设计竣工结算款外,还应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给承包人计付该竣工结算款拖欠期间的利息。8.1.1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进度款的,除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进度款外,还应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给承包人计付该进度款拖欠期间的利息。8.1发包人的违约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
(5)解除合同。当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承包人时即生效。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同时,承包人必须在通知生效之日起三天内停止全部工作,通知生效之日起五天内配合发包人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交接,并于完成交接工作当天内离场。承包人应保证所移交的资料齐全完整且满足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接和离场或所移交的资料不完整的,引致发包人工期延误和其它方面的损失,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4)部分解除合同。当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达到部分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部分解除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承包人时即生效。承包人应在该通知生效之日起五天内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设计费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全部损失的,承包人还应予以赔偿。同时,承包人必须在通知生效之日起三天内停止被解除部分的工作,通知生效之日起五天内配合发包人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交接,所交接资料必须完整且满足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接和离场,或交接资料不完整或不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若因承包人拒交或延误交接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而引致发包人工期延误及其它方面的损失,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的要求赔偿。(3)赔偿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承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退还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按照承包人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向发包人赔偿实际损失。(2)严重违约责任。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必须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20000元/次。(1)一般违约责任。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必须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10000元/次。8.2.1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贿赂发包人人员的,视为不正当竞争并承担严重违约1次。情节特别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8.2.5设计管理、服务方面的违约责任8.2.4本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已经完成的设计成果文件全部归发包人所有,发包人有权与其他设计人签订设计协议,其他设计人有权在承包人已经完成的设计成果文件的基础上继续设计,承包人不得有异议,并不得向发包人或者其他设计人索取任何报酬。8.2.3承包人违约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索赔方式执行。必要时,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交纳。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主动交纳;逾期交纳的,发包人有权按逾期天数每天加收逾期交纳金额2‰的逾期违约金。8.2.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承包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累计达3次的,另行追加严重违约责任1次;累计承担严重违约责任达3次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6)承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应缴纳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应分别计算。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本合同设计费结算价款的25%,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1)经发包人同意的,更换一般设计人员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人次;更换专业设计负责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人次;更换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设计承包管理负责人或者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4万元/人次。(6)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承包人要求更换人员的,按以下约定处理:(5)按合同约定投入的专为本合同工程服务的承包人驻场设计人员参与其他工程工作的,每发现一人次,视为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投入人员,参照本合同第8.2.5款第(3)项的约定执行。(4)承包人纳入发包人统一管理的设计服务人员(含现场服务人员)不遵守发包人管理制度或者工作不称职的,必须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到期不更换的,视为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投入人员,参照本合同第8.2.5款第(3)项的约定执行。(3)承包人未能按本合同条款约定投入人员或投入人员没有按时到位的人员为一般设计人员的,每出现1人次,承包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如该没有投入或者没有按时到位的人员为设计专业负责人员的,每出现1人次,承包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承包人要求更换人员的,按本合同第8.2.5款第(6)项的约定执行。承包人在发包人规定的宽限期内仍未将人员投入到位的,发包人有权另请他人接替其工作,另请他人的费用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设计费中扣减,承包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2)承包人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参照本合同第8.2.1款第(5)项的所约定的标准向发包人赔偿损失。
(9)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做好设计承包管理或配合协调工作,经施工图审查单位或发包人发出限期改正通知后3天内,承包人仍未能整改至令施工图审查单位或发包人满意的,视作不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工作,参照本合同第8.2.5款第(7)项的约定处理。(8)承包人未遵守发包人所制订的各项制度、规定的,由承包人按所触犯制度、规定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所触犯制度、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视作不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工作,参照本合同第8.2.5款第(7)项的约定处理。(7)承包人应支持、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工作,对发包人的指令和书面通知,若无正当理由又未提前报告、得到认可,而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的,第一次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第二次及以后,每发生一次承担严重违约1次,情节特别严重的,发包人有权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4)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以实际工作能力较高的人员调换实际工作能力较低的现场人员,或者承包人主动要求以实际工作能力较高的人员调换实际工作能力较低的现场人员并经发包人批准且经实践证实的,承包人可不承担违约责任。3)因不可抗力事件(如重病、重伤、失踪、死亡等)造成设计人员岗位空缺的,承包人必须在出现空缺之日起五日内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的标准予以补充,但无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未予补充或补充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相关约定标准的,视作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投入设计人员,参照本合同第8.2.5款第(3)项的约定执行。2)未经发包人同意的,更换一般设计人员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人次;更换专业设计负责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4万元/人次;更换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设计承包管理负责人或者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8万元/人次。
(2)由于设计原因造成设计变更并引起工程费用(即施工中标价)增加5%-10%(不含5%,含10%)的,发包人将扣除设计人设计中标价的10%作为违约金;(1)由于设计原因造成设计变更并引起工程费用(即施工中标价)增加3%-5%(不含3%,含5%)或累计达到500万以上的,发包人将扣除设计人设计中标价的5%作为违约金;(13)发包人指定设计变更除外,由于设计原因造成设计变更并引起工程费用(即施工中标价)增加的,设计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具体如下:(12)承包人不配合做好设计服务的,每违反1次,应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未在发包人限定期限内改正的,发包人还有权暂停支付设计费。(11)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投入足够的人员、设备、设施满足发包人的信息化管理要求的,视作不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工作,参照本合同第8.2.5款第(7)项的约定执行。(10)对于发包人通知承包人(包括承包人分包单位)参加的现场问题处理会议、工程验收会议等会议,被通知人员缺席的,每缺席一人次承包人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
(2)本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的设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设计成果文件出现遗漏、错误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规定的限期内对设计成果文件及时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因此造成设计成果文件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第8.2.6款第(1)项的约定处理。(1)承包人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或发包人审核同意的设计进度各类计划要求各阶段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的。逾期10天以内(或累计达10天以上,不到10天)的,承包人按1万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继续赔偿;逾期30天以上(或累计达30天以上)的,承包人按2万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继续赔偿。8.2.6设计成果文件方面的违约责任:(5)由于设计原因引起调整工程概算的,涉及调整工程概算的所有资料的编制均由设计人完成,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费用。(4)发生上述情况的,均对设计单位记录一次不良信用行为,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3)由于设计原因造成设计变更并引起工程费用(即施工中标价)增加10%以上的,发包人将扣除设计人设计中标价的30%作为违约金。
8.2.7投资控制方面的违约责任:(7)经发包人认可的本合同工程施工投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施工图审查能力的单位审查并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确认,承包人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中存在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的,参照本合同第8.2.6条第(3)项的相关约定执行。(6)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变更并引起工程费用增加的,承包人应负责修改设计,保证工程总投资在投资控制指标内;造成实际发生的建安工程费增加的,按本合同第8.2.5款第(13)项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及因本合同所述的因新规范、新标准及新规定所引起的设计变更除外。(5)如承包人的设计成果文件中含有明显倾向于某一专门厂商生产的设备、材料的描述,或在其设计成果文件中选用了具有专一性、排他性的材料、设备而又未事先向发包人书面报告并详细说明理由的,每违反一次,承包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4)如经过发包人或施工图审查单位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对设计变更的审核,发现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对设计变更随意进行合并、分拆的,第一次时,承包人承担一般违约1次;第二次及以后,每违反一次,承包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3)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如有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的,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每发生1例,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
8.2.8设计分包、转包、违法分包方面的违约责任(5)由承包人编制工程概算的,如果在本项目施工阶段,因工程概算不准确的原因需要调整概算的,承包人除必须限期修改外,每出现一次,承包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一次。(4)因承包人对设计变更随意进行合并、分拆导致本合同工程投资失控,造成实际发生的建安工程费增加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按本合同第8.2.5款第(13)项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3)如因承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深度不够等原因导致发包人另外发包的专项施工图设计无法满足投资控制的要求,承包人应及时完善、修改相关的设计成果文件;造成实际发生的建安工程费增加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按本合同第8.2.5款第(13)项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2)承包人对承包人分包单位的投资控制方面的违约相应承担连带责任,相关违约责任参照本合同第8.2.7款第(1)项的相关约定执行。(1)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突破合同约定的投资控制要求的,承包人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1次;承包人应负责修改设计,保证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同约定的投资控制要求内;如最终因此造成实际发生的建安工程费增加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按本合同第8.2.5款第(13)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继续赔偿。
9.1.1本工程设计招标投资额度约为万元人民币(为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额,按规定不需要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则为项目立项投资额)。发包人据此制定投资分解目标,实行限额设计。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设计人应按投资限额进行设计,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确保工程概、预算不突破限额目标。9.1限额设计第九条设计投资控制8.2.9除上述约定之外,承包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其他义务的,均构成违约,应当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情节较重的,应当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2)承包人转包本合同设计,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分包本合同设计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1)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分包管理的,视同不服从发包人管理,应按本合同第8.2.5条第(7)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本合同工程设计进度款,直到承包人完成相关工作为止。
9.2.1设计方案必须进行技术经济分析。通过对设计方案、工艺、设备等进行全面的评价,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技术经济优化,可以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的方案。9.2设计优化和技术经济分析论证9.1.5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突破工程投资限额设计、视为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并从总设计费中扣除超出限额部分的设计费的两倍作为处罚。9.1.4设计人有关设计的任何修改、变动或由于修改设计所引起的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的变更如引起投资限额的突破均须经过发包人审批同意。9.1.3设计人在限额设计范围内应充分运用性价比分析、多方案(不少于2个)技术经济比较等技术手段,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在所有方案比较的过程中,必须进行相应深度的投资估算比较,确保方案的可比性,并提供相应的工程数量表、主要材料表、主要设备清单等,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投资。9.1.2设计人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在投资限额目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设计内容进一步分解投资,明确投资控制主要指标,在编制设计概、预算时逐步细化落实。
9.3.1设计人必须在方案设计审查、扩大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时提交相应深度的投资估算、概算,对投资限额目标作进一步的细化,并按设计深度提供相应的主要材料工程数量表、设备清单、数量及询价资料,概算计算书、编制说明书。9.3概预算9.2.5设计人进行经济指标分析时,应提出所采用经济分析的单项指标、综合指标及相应的依据、理由,对主要设备、材料的选用,应经过充分的询价、分析、积累技术经济资料,推荐选用的设备、材料,应注明规格、型号、性能、技术指标等,并提出质量、功能方面的要求,确保投资概算的合理与稳定。对特殊情况需追加投资的,应遵循合理、经济、科学、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无确切、合理理由的,并未经发包人审批,不得随意突破限额。9.2.4为确保设计优化和投资控制,设计人必须对整体设计方案、主要基础形式、主体结构选型、截面方案、大宗建材(单项总投资额200万以上)使用、主要设备(单价投资额50元以上或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上)选型等对建成使用和建设投资有重大影响的因素进行经济技术多方案比选和性价比分析,并提交正式的书面报告报发包人确认。9.2.3设计人必须对设计方案进行多方案比较和优化,比较方案应具有可比性。方案比较必须通过技术经济分析,完成单位或单项工程的估算编制,确保设计深度能够满足编制工程概算的需要。对于超投资限额的,应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自行修改,如确实需要增加的,必须报发包人审查,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修正。9.2.2在保证方案的可实施和可操作性前提下,设计中凡能进行定量分析的设计内容,应通过计算,用数据说明其技术经济的合理性。同时向发包人提供技术经济分析资料,以力求设计成果能充分体现设计优化的原则。
9.4.1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所发生的设计变更,按广州市增城区及发包人相关规定执行。设计人在办理设计变更手续时,应明确设计变更的原因、种类、责任认定等。9.4设计变更9.3.6发包人有权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审查设计人造价文件的客观性、准确性。如果工程概算超出限定的工程造价,设计人必须对初步设计进行修改,并承诺修改不改变有关设计和规划的原则、内容与要求,不改变原方案设计的构思,不降低使用功能与设计质量标准。发包人对此修改不支付附加设计费用。9.3.4设计概算应结合工程招投标的需要编制,单位、单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原则必须统一,编码必须一致,便于投资分析和验工计价时的检索。编制单元及章节划分应符合投资控制的需要,方便发包人根据工程招标的标段灵活组合。9.3.3设计人应对概算的准确性负责,认真分析可能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如自然条件、生产工艺和施工条件等),准确选用定额、费用和价格等各项编制依据,使概算能够完整地反映设计内容,合理地反映施工条件,准确地确定工程造价。9.3.2设计概算的计算指标分析应提供依据,计算数据应经有关部门或人员确认,确认后不得随意修改。没有定额的指标必须进行指标分析,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合理确定,杜绝机械性地套用广州其它类似工程指标的做法。
10.3本合同有效期内,设计人员明确分工各负责的基础上,设计人承诺为本项目指定的项目负责人为以上职务,职称,其设计经历年以上,且担任过专业(含相近专业)工程的设计总负责人。10.2在设计高峰或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设计人必须集中设计人员确保设计进度,凡因人员不到位而影响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减设计费直至解除合同等。10.1设计人应根据设计任务建立项目组,从组织上保证投入的人力、物力能满足设计开展的需要,保证不同设计时段、阶段设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外部接口衔接的连贯性。第十条设计质量的组织保证与人员管理制度9.4.3由于设计原因造成设计变更并引起工程费用(即施工中标价)增加的,设计人应按本合同第8.2.5款第(13)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9.4.2设计人应承诺能够根据工程需要修改设计,对所承担项目设计的完整性负责,且修改设计完成时限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并符合本合同要求。
10.9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驻场设计代表的经验、能力和健康状况应能够胜任所承担任务的设计、组织、计划、协调工作。10.8设计人承诺随项目的推进,除10.3、10.4、10.5条所指定人员外根据业主要求另委派各专业设计代表常驻现场,每专业至少1人。10.7设计人承诺应发包人要求,委派承担本项目设计的其它专业的设计负责人作为设计代表驻现场,提供专业齐全的配套服务。10.6设计人承诺项目主要专业专业的设计负责人作为设计代表常驻现场,服务于项目建设的始终。10.5设计人承诺为本项目指定的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之一,职称,其设计经历在年以上,担任过专业(含相近专业)工程的设计总负责人。设计人保证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能够全权代表设计人,并向发包人出具相应的授权文件。10.4设计人承诺为本项目指定的各专业设计负责人为及以上职称,设计经历在年以上,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名高级工程师。
10.13设计人必须加强设计人员职业操守的教育,本项目设计人员需共同遵守设计人员职业道德守则,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更换人员必须履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人员变更手续,后任人员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若发包人认为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和驻场设计代表不称职时,设计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的书面通知后5天内更换,更换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素质,且更换人员须先经过发包人确认。若设计人对发包人要求更换人员有异议时,可进行申诉,若申诉后发包人仍然要求更换,则设计人应无条件进行更换,否则视设计人该人员从发包人发出更换通知的时间开始擅自离岗。并对设计人按以下约定承担违反投标承诺违约责任:1、更换或空缺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承诺的违约金额为50000元,在设计费中直接扣减;2、更换或空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设计人承诺的违约金额为每人30000元,在设计费中直接扣减。10.12设计人必须保证参与本项目设计人员的稳定性,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发包人不要求更换时不得更换。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设计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意向(附前任和后任人员的详细履历资料),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设计人必须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素质。即使征得发包人同意更换的,设计人仍应按以下的约定承担违反投标承诺的违约责任。10.11设计人须报送驻场设计代表负责人,驻场设计代表人员的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职务、相关经历和主要技术成果以及驻场授权工作范围、驻场时间安排等资料。10.10设计人须报送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其它参与设计工作的人员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职务、相关经历和主要技术成果以及在本项目中负责的设计任务等资料。
10.13.6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对材料用量、工程量进行虚假签认。10.13.5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对不合格材料、设备、产品、工程进行包庇及验收。10.13.4禁止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串通,在材料、设备的监造或调试过程中对不合格材料、设备产品进行包庇或以次充好,提高产品验收级别。10.13.3禁止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串通,设计中选用价高质次的材料、设备。10.13.2禁止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推销材料、设备,或以倾向性、排他性设计变相推销。10.13.1严防重产值、轻质量倾向,确保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
11.2设备国产化应当做到选型设计而不是科研开发设计,原则上要求所采用的设备和系统技术是成熟的,对于新技术、新成果的运用设计人必须有把握,并有相应的工程实践和实际应用经验供参考。11.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考虑工程实施时的可操作性,对方案的实施工序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特别是关键工序,应明确提出工艺要求、质量控制要求。超越目前国内施工单位平均技术水平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法,设计人应提出合理理由和可行的实施方案,报发包人同意后方可采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修改设计。第十一条设计质量控制10.15设计人需提供本单位参与本项目设计人员的管理制度,作为设计合同附件。10.14凡违背以上规定者,一经查实,发包人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追究设计人及有关责任人相关责任,要求赔偿相关损失,并将上述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公诸于众,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10.13.7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不合理提高施工难度及增加材料用量,以增大施工费用,获取不正当收益。
12.1设计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及设备(包括各专业选用的材料、设备),在进行性能价格比的分析后,原则上优先选用国内的产品。但对一些关系到建筑物的形象、功能档次的建筑材料、设备,国内没有的或国内材料、设备性能(功能)不能达到设计要求或价格高时,应选用进口材料、设备。设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均须按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提供明确的技术资料(包括性能指标、规格、型号等方面的资料)。第十二条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选用11.6对设计创优完成情况发包人满意的,取得一定实际绩效,并表现突出的,发包人给予设计方通报表扬。11.5发包人重视处理好投资、设计费和设计质量之间的关系,充分重视发挥设计人员积极性在保证项目质量、投资控制方面的作用,使设计费与设计工作量匹配,尽量避免各系统、工点项目在设计取费上的不均衡。11.4如果设计人交付的文件或图纸不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和要求,发包人有权拒收,设计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5天内免费将所有符合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给发包人,且文件交付时间仍应符合本合同要求,否则承担相关违约责任。11.3设计人应加强设计标准化工作,组织采用统一的模数、参数和标准构配件,推广标准设计的运用,针对本工程的特点提出标准化设计建议,如标准平面、标准断面、标准设备选用等,将设计人积累的经验加以总结,提高设计水平和工作效率。
13.3设计进度计划应体现事前、事中、事后进度控制,应有工作流程、进度控制措施、组织措施、及时措施等内容,必须考虑工程招标、设备采购、材料准备等因素,提供满足上述工作所需要的有关设计文件。13.2设计人根据合同约定及工期总体策划的要求编制各阶段设计进度计划和各专业的出图计划,各阶段中间检查内容、时间、次数和提交的设计文件、图纸,经设计咨询单位审核和发包人审查、平衡后执行。设计人根据设计进展编制短期设计计划,以使设计进度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同时便于发包人及时与设计人协调。13.1设计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期限内按发包人要求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二阶段开始和完成设计,但根据合同约定的延期除外。第十三条进度计划12.3从国外进口的建筑材料、设备等,设计人原则上须向发包人推荐三家以上可供货的国外厂商名称、产品质量标准、价格资料等,并提出评估意见(必要时还须提供推荐的供应厂商以往业绩)。推荐材料不能含有任何倾向性和排他性,设计人不得推荐或选用具有唯一知识产权特征的独家产品,如确有必要,设计人应提前取得发包人或设计咨询方的认可。12.2对于由发包人推荐的候选建筑材料和设备,设计人须帮助发包人鉴别其优劣并提供相关咨询意见,发包人不需为此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14.4对于设计人书面反映的重大技术问题和重大原则问题,发包人应在10日内予以确认或反馈意见,需要发包人协调的,由发包人组织协调。14.3设计人根据设计开展情况编制月工作汇报和下月进度计划,提供有关设计信息,协调发包人掌握设计工作的整体进展情况。设计人每周按要求向发包人报告进展情况。发包人有权要求修改、调整进度计划并要求设计人执行。14.2设计人严格按照进度计划开展和组织设计工作,接受发包人根据合同和进度计划进行的各种设计跟踪、工作检查和协调要求。14.1发包人按进度计划检查设计完成情况,检查内容包括设计进展、设计质量、限额设计落实情况、设计成果提交情况等,发现问题,有权督促设计人采取组织、经济及技术措施予以纠正。第十四条进度控制的要求和办法13.4设计人编制的设计进度除合同附件要求的内容外,应确定项目总进度目标与详细的分进度目标。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提交相应的设计成果。
15.5无论何种原因影响关键点设计进度的,发包人关于消除影响、保证进度的措施、指令,设计人必须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予以执行,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15.4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的进度指定工作计划、组织保证措施,确保投入的人力、物力能满足设计工作的需要,确保关键点的设计工作按时完成。15.3设计人应当根据设计行为指定设计工作整体的季度网络图,确定其中的关键点,加强过程控制确保关键点设计按进度计划完成,使整个设计工作处于受控的状态。15.2发包人对关键点的关注而提出的要求、措施或决策,不因此承担设计人应负的责任,如由此而影响设计工作的正常进行,设计人应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属发包人决策不合理的,设计人有责任告知发包人,发生合同外费用的,需事前提交发包人确认。15.1发包人对关键点的设计工作重点检查,根据设计进展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意见、要求,发现偏离,及时要求设计人调整人员、调整计划和调整工作部署。第十五条关键点控制
17.1.1参与设计的技术协调会,做好设计交底工作。17.1设计人的主要工作如下:第十七条设计服务16.2设计要考虑工程实施的需要,在计划、工期上要根据工程总体策划考虑工程招投标、设备采购、施工组织所需要的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16.1除发包人已批准的设计文件组成清单内容外,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补充完成增加工程实际所需要的相关的设计图纸。第十六条设计为用户服务,为工程服务
17.1.7协助指定设备系统的调试计划和参与设备试车调试。17.1.6对设备、材料订货有关性能、参数、规格的技术确认,以及协助参与对已定设备、材料的验收工作。17.1.5提供设备、材料订货清单,同时原则上须向发包人公正推荐三家以上供应商及提供相关资料,所提供的供应商和相关资料不能有倾向性和排它性。17.1.4配合发包人进行施工招标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工作,其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由设计人负责编写,并配合发包人进行合同技术条款的谈判工作。17.1.3现场服务:指派设计人员常驻施工现场,按设计人分工责任分别组织进行,配合发包人进行现场巡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当建设过程中对设计文件有疑问,设计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出专业工程师解决。属于一般设计问题,若无特殊情况,应在1天内解决。属于重大设计问题,可在5天内书面提出解决意见。对设计图纸与现场不符之处,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17.1.2各施工阶段开始前,按设计人员的设计分工,参与图纸会审,解答有关设计问题。
17.4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止为服务期限。工程投入使用后,若发现工程设计未能满足本合同的要求,设计人必须继续提供服务,直至满足要求为止。上述延期服务,发包人不额外支付费用。17.3如按广州市工程档案资料备案相关规定,需设计人在工程竣工图纸上盖章的,设计人应按规定盖章,不另行向发包人计取费用。17.2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需要,对一些特殊工程,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的书面建议,编写工程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作业指导书),对设计各部分所应满足的规范、标准进行总说明,对各条文进行摘录汇编。若对超规范(标准)之处,应初拟技术标准,以供专家论证后执行。17.1.10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发包人召开的协调会、例会、调度会。17.1.9对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协助审核。17.1.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参与编写工程总结。
18.5任何一方不得泄露对方的技术资料和商业秘密。18.4设计人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本项目所做的全部设计文件,不再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设计,否则,视为设计人严重违约,设计人应返还本合同所有已付费用,发包人有权追究设计人因此引起的其他法律责任。18.3发包人拥有设计人为本项目设计且按本合同要求所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的所有权及完全使用权。18.2设计人保证本项目设计文件未侵犯其他方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并保证发包人可无障碍的使用相关设计文件,如发包人不同意使用侵权设计文件的,设计人应负责按相同设计质量及标准予以重新设计并不增加设计费用。18.1本项目设计的署名权归设计人所有,其它著作权和使用权归发包人所有;发包人、设计人双方均不得将此项目的设计文件(资料)用于其它工程项目,否则视为侵权;对署名权或其他版权产生侵害的一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第十八条知识产权
20.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二十条不可抗力19.3在诉讼过程中,除接受诉讼的部分之外,其他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均须继续履行。对发包人按约定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协商解决争议;无法协商而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的,乙方除应及时移交材料和退场外,不得防碍甲方另行委托他人实施本建设项目的工作。19.2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9.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第十九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第二十三条其他发包人、设计人双方均应保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经济、技术保密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否则,责任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二条保密责任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第二十一条合同终止20.2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日内提供证明。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3.6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3.5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差旅费用由发包人支付。23.4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差旅费由发包人承担。23.3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23.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设计人应无条件服从。23.1设计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清楚该广州市增城区相关规定。设计人违反合同约定及广州市增城区相关规定,本合同其他条款未约定相关责任的,设计人应按广州市增城区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3.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授权代表:冯工招标人(章):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招标文件增城开发区新民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代理(章):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传真:020-62701974电话:020-62701974邮政编码:511300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乡路81号13楼
电子邮箱:/传真:020-83564381电话:020-83560819邮政编码:510031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20楼北向1-10房授权代表:李工
第二章招标说明┈┈┈┈┈┈┈┈┈┈┈┈┈┈┈┈┈┈┈┈┈┈┈┈┈2第一章招标公告┈┈┈┈┈┈┈┈┈┈┈┈┈┈┈┈┈┈┈┈┈┈┈┈┈1目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范本格式编制招标文件。如果修改,范本被删除的内容应标注删除线,新增内容应标注下划线。修改的内容请填在下表中,以便管理机构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作出的改动进行评估,避免因不恰当的改动而引起纠纷造成不良后果。与范本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范本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gzzbb.gz.cn)下载查阅。招标文件修改申报表
序号 | 章节、条目 | 范本原文 | 拟删改的内容 |
1 | 第一章 | 招标公告 | 详见招标公告 |
2 | 2.2.1 | 招标文件在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 删除 |
3 | 2.3.1 | 招标人安排投标人代表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目的是使每个投标人查看现场并获得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一切资料。 |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在考察前需提前通知招标人,招标人不另行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 |
4 | 2.3.2~2.3.5 | 2.3.2 每个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的人数不宜超过3人,外国投标人代表应自带中文翻译。2.3.3 现场考察期间招标人将召开一次会议,接受投标人代表的提问。2.3.4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2.3.5 现场考察集合地点:。 | 删除 |
5 | 2.4.2 |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文件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意见,或者向招标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投诉,逾期视为无异议。 |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6 | 2.4.3 | 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5日内将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上传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答疑(或应尽快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10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中公开登载(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 | 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3日内将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招标答疑专区中提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18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者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回答,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业务 “建设工程”专栏的 “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中发布,输入项目编号在本项目的“答疑纪要”环节即可查看。澄清及补充材料一旦发出,视为已发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查询。澄清及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 |
7 | 2.4.4 | 2.4.4投标人收到书面补充材料后,应该在首页上签名盖章,并立即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说明收到有关资料。 | 澄清及补充材料一旦发出,视为各投标人已收到,请各投标人及时自行查询。投标人应及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答疑纪要专区中查询 |
8 | 2.4.5 | 新增: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投标人登录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标人(供应商)”->“我的投标”->“招标答疑提问”查询项目并提问。 | |
9 | 2.6 | 投标时间和地点 | 投标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
10 | 2.6.1 | 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地点为。 | 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最新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留意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
11 | 2.6.2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12 | 2.6.3 |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应自行离开投标地点,不得逗留及影响他人递交投标文件。 |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
13 | 2.6.4 | 新增:如按招标公告要求需要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备用光盘不得加密。如使用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 | |
14 | 2.6.5 | 新增: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 |
15 | 2.6.6 | 增加: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从招标文件发布起始日计: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 | |
16 | 2.7 | 投标文件编号 |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7 | 2.7.1 | 技术文件(设计方案、电子文件、展示板)接收时不得启封,送达评标地点后,由招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人员,或者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启封并编号,参与开标、评标的其他人员应当回避。评标结果揭晓前,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编号的情况。 |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
18 | 2.7.2 | 2.7.2如果实行网上投标,投标文件由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随机编号。 |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布确认回执通知。 |
19 | 2.7.3 | 2.7.3技术文件的正本、副本、展示图纸、模型、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 | 修改后再次递交的,按2.6的规定执行。 |
20 | 2.7.4 | 增加: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更换投标文件。 | |
21 | 2.8.1 | 2.8.1按招标文件规定获得补偿的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 | 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 |
22 | 2.8.2 | 2.8.2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 | 删除 |
23 | 2.9.2 | 2.9.2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向提交方案的投标人付给招标文件规定的补偿费后,该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招标人、中标人可以在本工程使用该方案。 | 删除 |
24 | 2.10.1 | 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被使用部分的方案使用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 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 |
25 | 2.11 | 增加: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状况的补救 | |
26 | 2.11.1 | 增加: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包括“开标文件光盘”1个、“商务文件(含资审文件)光盘”1个、“技术文件光盘”1个。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分别密封在不透明的密封袋并作标记,其中1、“开标文件光盘”应在密封袋上写明(1)招标人名称;(2)“[工程名称][开标文件光盘]”字样;(3)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商务文件(含资审文件)光盘”应在密封袋上写明(1)招标人名称;(2)“[工程名称][ 商务文件(含资审文件)光盘]”字样;(3)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技术文件光盘”应仅在密封袋上写明(1)招标人名称;(2)“[工程名称][ 技术文件光盘]”字样;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备用)不得加密。备用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 |
27 | 2.11.2 | 增加:补救方案 | |
28 | 2.11.2.1 | 增加: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
29 | 2.11.2.2 | 增加: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未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
30 | 2.11.2.3 | 增加: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31 | 3.1.13.1.1.13.1.1.2 | 3.1.1 设计深度要求3.1.1.1 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文件应达到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3.1.1.2设计独特具有独创性的节点位置,应该提供示意图。 | 删除 |
32 | 3.1.2 | 3.1.2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各自独立包装。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的总页数建议不超过_页。 | 投标文件由下列部分组成:(1)开标文件;(2)商务文件(含资审文件);(3)技术文件;(4)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注: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
33 | 3.1.3 | 3.1.3投标文件一式4份(若涉及到保密信封、计算机文件、展示图纸、模型时,保密信封、计算机文件、展示图纸、模型仅各提供一份即可),其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3份,封面标注“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清晰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本人手签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
34 | 3.1.6 | 增加: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余资料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资料中“投标人”、“投标申请人”、“投标人名称”等此类位置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 (成)XXX 】。 | |
35 | 3.1.7 | 增加:投标文件加密要求: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36 | 3.2.1 | (3)投标书(格式见附录7)及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果有)(格式见附录8); 勘察设计费报价表(格式见附录) | (3)投标书(格式见附录5)及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果有)(格式见附录6);勘察设计费报价表(格式见附录4)。注:本项资料要求投标人在“开标文件”和“商务文件”中同时提供,但评标委员会应根据“开标文件”中的“投标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果有)、勘察察设计费报价表进行评审。如两者不一致,以“开标文件”中的为准。) |
37 | 3.2.1 |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7)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8)各专业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9)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0)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7)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扫描件。(8)各专业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扫描件。(9)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10)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
38 | 3.2.1 | (12)提供勘察、设计优质服务的保证措施和设计周期以及保证设计进度的措施,与各相关部门及当地政府协调措施,代办设计报建的措施;提出工程施工期间设计配合措施。(13)满足第一章第1.2条(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评审要求的资料。 | (1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
39 | 3.2.2 | 3.2.2商务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闭封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商务文件”字样。 | 删除 |
40 | 3.2.3 | 3.2.3接收投标文件时,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志,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 删除 |
41 | 3.3.1 | 3.3.1 技术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a) 保密信封。(b) 设计方案。(c) 计算机文件。(d) 展示图纸。(e)。 | 3.3.1 技术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a) 设计方案。 |
42 | 3.3.2 | 3.3.2 保密要求技术投标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除保密信封内的分辨投标人身份的文件外,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文件的设计方案、计算机文件、展示图纸、设计模型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 | 3.3.2 保密要求技术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文件的设计方案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 |
43 | 3.3.3 | 保密信封(1)设计投标保密信封,内附A3规格制作的表现图1张,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负责人署名。表现图内容应与设计方案一致(并注明表现图在设计方案中的页码或图号),用于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2)保密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保密信封”字样。 | 删除 |
44 | 3.3.4 | (1)设计方案以A3(297mm×420mm) 规格编排装订成册 (含封面及封底建议不超过 页)。…如本项目含勘察,则需增加如下内容: | (1)设计方案文本文件内容: (a)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年月; (b) 目录。 (c) 设计说明书(含本项目的难点、建议和工程创新)。 (d)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2)勘察部分内容: (a) 针对项目场地及工程性质采用的勘察方案及建议,本次勘察的重点、难点及建议。 (b) 勘察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工期进度计划。 (c) 勘察报告综合评价深度,勘察成果文件内容目录。 (d) 投标人掌握的勘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 (e) 需要建设单位配合的事项。 (f) 投标人参与施工验槽,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问题的服务承诺、响应时间。注:技术文件文件大小不宜超过500M。 |
45 | 3.3.5 | 3.3.5 计算机文件(1)计算机文件包括内容:(a) 一张用于识别投标方案的JPG格式的图型文件。(b) 一套PDF格式或PPT格式制作的电子版文本文件。(c) 一套WORD格式的电子版文本文件。(d) 一套AutoCAD格式的设计图形文件。(2)计算机文件应从网上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同时还要刻录光盘1套,随纸质文本文件一起提交。 | 3.3.5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备用)的封装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11.1款的规定。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
46 | 3.3.6 | 3.3.6 展示图纸(1)设计方案展示图纸制作一套,不宜超过幅,内容为表现图、分析示意图、总平面图等,可以水平或垂直展示,图纸规格不宜大于A0(约1189mm×841mm),图纸比例由投标人根据视觉效果自行决定,展示图纸宜裱在轻质板上。(2)展示图纸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展示图纸”字样。 | 3.3.6 展示图纸不单独提供展示图,所有展示图编入投标文件。 |
47 | 3.4.1 | 3.4.1 投标人□需要/□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元,投标保证金于年月日前交到。 | 3.4.1投标人■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
48 | 3.5 | 增加:3.5开标文件编制要求3.5.1开标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1)《投标书》(格式见附录5,填妥并签名盖章)。(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格式见附录6,联合体投标时递交,填妥并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签名盖章)。(3)勘察设计费报价表(格式见附录4)。 | |
49 | 4.1.1 |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a) 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b)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c) 项目负责人未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收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d) 在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代表未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的。 |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光盘: (a) 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拒绝接收其电子投标文件。 (b) 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光盘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如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安排变更,时间和地点按照最新规定)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或电子光盘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封装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
50 | 4.1.2 | (b)商务文件封面未盖投标人公章 | (b)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 |
51 | 4.1.2 | (i)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删除 |
52 | 4.1.3 | (a)投标人在设计方案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 | (a)投标人在设计方案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 |
53 | 5.1.1 | 5.1.1评标委员会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名和业主代表名组成,共名。 | 5.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54 | 5.2.5 | 5.2.5如果少数投标人超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模型、演示动画、特殊规格展示图纸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可以对超越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不进行评审,只评审该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内容。 | 5.2.5如果少数投标人超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模型、演示动画、特殊规格展示图纸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对超越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不进行评审,只评审该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内容。 |
55 | 5.3 | 5.3评标办法 采用 | 评标办法 采用办法一办法一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5.3.1 开标评标程序5.3.1.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开标文件、商务文件等。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5.3.1.2.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5.3.1.3备用光盘的读取按2.11.2的规定执行。5.3.1.4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3.1.5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5.3.1.6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1.7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5.3.1.8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5.3.1.9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其为废标。5.3.1.10技术文件开标时不得开启,在评标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评标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文件暗标编码后开启,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编码所对应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不得告知评标委员会、交易平台工作人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5.3.1.11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不参与下一程序,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1)未成功递交或因投标人原因未成功导入投标文件的;(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5.3.2 技术文件开标时不得开启,在评标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评标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文件的暗标编码后开启,交由评标委员会以暗标形式进行评审,不需要投标人派代表介绍投标方案。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每个项目的权重分值详见“综合评分表”(格式见附录12、14)。评委必须严格按照“综合评分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议、打分。(a) 评标委员会专家首先按附录10《资格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废标。(b) 评标委员会专家首先按附录11《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商务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废标。(c) 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录12《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对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文件进行综合评分。(d) 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录13《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废标。(e) 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录14《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f) 评标委员会专家评出各投标人商务和技术文件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算术平均分,得出每个投标人商务和技术文件的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g)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评标系统自动揭晓技术文件的暗标编码,列出各编码技术文件所对应的投标人。(h) 计算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满分100分)=商务文件得分×30%(招标人确定)+技术文件得分×70%(i) 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三名中标候选方案(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k)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
56 | 5.3 | 办法二 采用投票法评标 | 删除 |
57 | 5.4.2 | 5.4.2 招标人采用下面方法确定中标人:□(a)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b)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也发生上述问题,则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5.4.2 招标人采用下面方法确定中标人:□(a)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b)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也发生上述问题,则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58 | 5.5(a) | (a) 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五人; | (a) 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人; |
59 | 附录4 | 正式投标人名单 | 附录4 勘察设计费报价表 |
60 | 附录5 | 勘察设计费报价表 | 附录5投标书 |
61 | 附录6 | 增加:附录6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 |
62 | 附录7 | 投标书 | 附录7投标人已完成项目情况 |
63 | 附录8 |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 附录8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 |
64 | 附录9 | 投标人已完成项目情况 | 附录9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 |
65 | 附录10 | 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 | 附录10资格审查表 |
66 | 附录11 | 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 | 附录11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
67 | 附录12 | 资格审查表 | 附录12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 |
68 | 附录13 | 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 附录13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
69 | 附录14 | 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 | 附录14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 |
70 | 附录15 | 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 附录15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
71 | 附录16 | 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 | 删除 |
72 | 附录17 | 投票汇总表格 | 删除 |
73 | 附录18 | 市政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 | 删除 |
74 | 附录19 | 投票表格 | 删除 |
附录2投标申请表(投标人的业绩)┈┈┈┈┈┈┈┈┈┈┈┈┈┈┈┈17附录1投标申请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16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15第五章开标评标定标┈┈┈┈┈┈┈┈┈┈┈┈┈┈┈┈┈┈┈┈┈┈┈11第四章废标条款┈┈┈┈┈┈┈┈┈┈┈┈┈┈┈┈┈┈┈┈┈┈┈┈┈10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6
附录8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26附录7投标人已完成项目情况┈┈┈┈┈┈┈┈┈┈┈┈┈┈┈┈┈┈┈25附录6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23附录5投标书┈┈┈┈┈┈┈┈┈┈┈┈┈┈┈┈┈┈┈┈┈┈┈┈┈┈22附录4勘察设计费报价表┈┈┈┈┈┈┈┈┈┈┈┈┈┈┈┈┈┈┈┈┈┈19附录3投标申请表(关键人员配备)┈┈┈┈┈┈┈┈┈┈┈┈┈┈┈┈18
附录14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34附录13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表┈┈┈┈┈┈┈┈┈┈┈┈┈┈┈┈┈┈┈33附录12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30附录11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29附录10资格审查表┈┈┈┈┈┈┈┈┈┈┈┈┈┈┈┈┈┈┈┈┈┈┈┈28附录9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27
2.1.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调整本次招标活动的细节及保留最终解释权。2.1免责条款第二章招标说明(另册)第一章招标公告附录15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36
2.2招标文件效力2.1.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承担其参加评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除提供评标酬金和因请外地专家而发生的差旅费用外,对其他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1.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失误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投标事务负责人,专门负责跟踪、接收、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质疑,检查投标文件,协助有关人员尽力克服各种投标失误。2.1.4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1.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2.1.2招标人不受将合同授予任何投标人的约束,招标人有权接受任何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2.3.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在考察前需提前通知招标人,招标人不另行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2.3现场考察2.2.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服务机构公开登载的文件,与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2.2.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通过交易中心网站传送的电子文件(电子邮件)是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与公开登载的文件或者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2.2.2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2.2.1招标文件在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4.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尽力澄清一切疑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2.4质疑和澄清2.3.5现场考察集合地点:。2.3.4现场考察集合时间:。2.3.3现场考察期间招标人将召开一次会议,接受投标人代表的提问。2.3.2每个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的人数不宜超过3人,外国投标人代表应自带中文翻译。
2.5.1如果招标过程出现招标管理机构要求暂停、重新评标等意外情形,招标投标各项期限相应延长。2.5延期2.4.5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投标人登录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标人(供应商)”->“我的投标”->“招标答疑提问”查询项目并提问。2.4.4澄清及补充材料一旦发出,视为各投标人已收到,请各投标人及时自行查询。投标人应及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答疑纪要专区中查询。2.4.3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3日内将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招标答疑专区中提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18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者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回答,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中发布,输入项目编号在本项目的“答疑纪要”环节即可查看。澄清及补充材料一旦发出,视为已发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查询。澄清及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2.4.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6.4如按招标公告要求需要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备用光盘不得加密。如使用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2.6.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2.6.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2.6.1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最新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留意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2.6投标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2.5.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2.7.3修改后再次递交的,按2.6的规定执行。2.7.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布确认回执通知。2.7.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2.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6.6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从招标文件发布起始日计: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2.6.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2.9.1授予合同并支付定金后,中标方案的一次性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2.9知识产权转移2.8.2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2.8.1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2.8公开展示2.7.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更换投标文件。
2.10.4本次招标由交易服务机构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成果和评标过程、评标结果予以见证,若有纠纷,将按现行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2.10.3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合同条款。2.10.2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2.10.1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2.10其他2.9.2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向提交方案的投标人付给招标文件规定的补偿费后,该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招标人、中标人可以在本工程使用该方案。
2.11.2.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未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11.2.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11.2补救方案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包括“开标文件光盘”1个、“商务文件(含资审文件)光盘”1个、“技术文件光盘”1个。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分别密封在不透明的密封袋并作标记,其中1、“开标文件光盘”应在密封袋上写明(1)招标人名称;(2)“[工程名称][开标文件光盘]”字样;(3)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商务文件(含资审文件)光盘”应在密封袋上写明(1)招标人名称;(2)“[工程名称][商务文件(含资审文件)光盘]”字样;(3)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技术文件光盘”应仅在密封袋上写明(1)招标人名称;(2)“[工程名称][技术文件光盘]”字样;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备用)不得加密。备用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2.11.1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2.11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状况的补救
3.1.1.2设计独特具有独创性的节点位置,应该提供示意图。3.1.1.1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文件应达到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3.1.1设计深度要求3.1投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2.11.2.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3.1.7投标文件加密要求: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3.1.6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余资料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资料中“投标人”、“投标申请人”、“投标人名称”等此类位置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成)XXX】。3.1.5每个投标人报送一个投标方案,投标文件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深度,满足评审需要。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3.1.4投标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图纸规格应当尽量统一。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宜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尺寸齐全、准确,所有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以中文为准,报价均为人民币,时间均为北京时间。3.1.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清晰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本人手签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3.1.2投标文件由下列部分组成:(1)开标文件;(2)商务文件(含资审文件);(3)技术文件;(4)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注: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4)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格式见附录1、2、3)。(3)投标书(格式见附录5)及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果有)(格式见附录6);勘察设计费报价表(格式见附录4)。注:本项资料要求投标人在“开标文件”和“商务文件”中同时提供,但评标委员会应根据“开标文件”中的“投标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果有)、察设计费报价表进行评审。如两者不一致,以“开标文件”中的为准。)(2)目录。(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商务文件、投标人单位及年月日;加盖投标人公章。3.2.1商务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3.2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编制要求
(10)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9)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8)各专业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扫描件。(7)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扫描件。(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3技术文件编制要求3.2.3接收投标文件时,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志,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3.2.2商务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闭封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商务文件”字样。(13)满足第一章第1.2条(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评审要求的资料。(1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11)为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力量。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主要设计人员的资格、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工程勘察人员的资格、业务能力和工程经验,参加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等,对资格、获奖及经历等内容必须附上有关的证明材料,并能保证材料的真实性;(格式见附录8)。
(1)设计投标保密信封,内附A3规格制作的表现图1张,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负责人署名。表现图内容应与设计方案一致(并注明表现图在设计方案中的页码或图号),用于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3.3.3保密信封技术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文件的设计方案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3.3.2保密要求(a)设计方案。3.3.1技术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
(c)设计说明书(含本项目的难点、建议和工程创新)。(b)目录。(a)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年月;(1)设计方案文本文件内容:3.3.4设计方案(2)保密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保密信封”字样。
(d)投标人掌握的勘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c)勘察报告综合评价深度,勘察成果文件内容目录。(b)勘察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工期进度计划。(a)针对项目场地及工程性质采用的勘察方案及建议,本次勘察的重点、难点及建议。(2)勘察部分内容:(d)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3.6展示图纸投标文件光盘(备用)的封装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11.1款的规定。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3.3.5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注:技术文件文件大小不宜超过500M。(f)投标人参与施工验槽,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问题的服务承诺、响应时间。(e)需要建设单位配合的事项。
3.5开标文件编制要求3.4.3招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时间,投标人可以拒绝投标,招标人对退出的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在延长期内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仍然适用。3.4.2投标有效期9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3.4.1投标人□需要/■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1)不单独提供展示图,所有展示图编入投标文件。
4.1废标第四章废标条款(3)勘察设计费报价表(格式见附录4)。(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格式见附录6,联合体投标时递交,填妥并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签名盖章)。(1)《投标书》(格式见附录5,填妥并签名盖章)。3.5.1开标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
(b)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a)投标人与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4.1.2商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其为废标:(b)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光盘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如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安排变更,时间和地点按照最新规定)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或电子光盘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封装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备用)。(a)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拒绝接收其电子投标文件。4.1.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光盘:
(h)不按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g)证明材料有弄虚作假者。(f)《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e)《投标书》包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偏差,并且投标人拒绝书面撤回偏差。(d)《投标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c)《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公章。
(a)投标人在设计方案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4.1.3技术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其为废标:(l)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未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k)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j)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i)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1评标委员会第五章开标评标定标(e)不按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d)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c)有明显抄袭行为。(b)有互相雷同或串通投标的。
5.2.3开标、评标过程发现的问题和产生的纠纷,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裁决。裁决前,评标委员会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规定。除非符合废标条件,否则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缺陷和失误,由评标委员会在评估时综合考虑,不作废标处理。5.2.2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主要对投标方案的总体设计、可行性、经济性、优越性、功能和造型、运行和维护费用、对环境的影响等进行比选、评价和裁定,确定方案的优劣和分值。5.2.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5.2评标原则5.1.2评标委员会随机产生1名负责人,主持评审工作,负责人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在评标分数统计结束后,如果有得分相同的投标方案,则评标委员会对得分相同的投标方案进行投票表决。5.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5.3.1.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开标文件、商务文件等。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5.3.1开标评标程序办法一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5.3评标办法采用办法一5.2.5如果少数投标人超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模型、演示动画、特殊规格展示图纸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对超越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不进行评审,只评审该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内容。5.2.4评标讨论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投标文件发表专业、客观、公正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应作进一步核实和讨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任何一个投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讨论或现场讲解时提出,表决结果公布后才提出的质疑,不可作为改变表决结果的依据。
5.3.1.7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5.3.1.6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1.5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5.3.1.4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3.1.3备用光盘的读取按2.11.2的规定执行。5.3.1.2.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1)未成功递交或因投标人原因未成功导入投标文件的;5.3.1.11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不参与下一程序,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5.3.1.10技术文件开标时不得开启,在评标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评标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文件暗标编码后开启,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编码所对应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不得告知评标委员会、交易平台工作人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5.3.1.9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其为废标。5.3.1.8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
(e)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录14《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d)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录13《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废标。(c)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录12《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对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文件进行综合评分。(b)评标委员会专家首先按附录11《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商务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废标。(a)评标委员会专家首先按附录10《资格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废标。5.3.2技术文件开标时不得开启,在评标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评标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文件的暗标编码后开启,交由评标委员会以暗标形式进行评审,不需要投标人派代表介绍投标方案。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每个项目的权重分值详见“综合评分表”(格式见附录12、14)。评委必须严格按照“综合评分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议、打分。
5.4定标(k)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i)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三名中标候选方案(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h)计算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满分100分)=商务文件得分×30%(招标人确定)+技术文件得分×70%(g)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评标系统自动揭晓技术文件的暗标编码,列出各编码技术文件所对应的投标人。(f)评标委员会专家评出各投标人商务和技术文件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算术平均分,得出每个投标人商务和技术文件的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a)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人;5.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b)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也发生上述问题,则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a)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5.4.2招标人采用下面方法确定中标人:5.4.1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但是,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依法重新招标。
5.6.3中标人必须签署并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件,如中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条件(报价、工期、估算工程造价)比其他投标异常低,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对遵守参加投标的各项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作出保证。5.6.2联合体中标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指定牵头人或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5.6.1招标人一般将合同授予中标人,合同在投标有效期或投标人接受的延长期内授出。5.6授予合同(b)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人;
(e)中标人实质上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d)擅自将任务转包其他单位。(c)在招标、投标、评标、定标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交易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利诱、欺诈或者施加影响。(b)弄虚作假骗取中标。(a)不能兑现投标承诺。5.6.4招标人提供证据证明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确认,该中标无效,招标人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附录1(另册)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5.6.5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拟派的设计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否则每人次扣合同金额1%。(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投标申请表(投标人的业绩)附录2申请人:申请日期:年月日投标申请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
序号 | 内容 | 申请人(牵头人) | 联合体成员 | 联合体成员 |
1 | 名称(盖章) | |||
2 | 法定代表人 | |||
3 | 总部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 |||
4 | 总部电话号码 | |||
5 | 总部传真号码 | |||
6 | 总部联络人、手机号码 | |||
7 | 本地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 |||
8 | 本地电话号码 | |||
9 | 本地传真号码 | |||
10 | 本地联络人、手机号码 | |||
11 | 电子邮箱 | |||
12 | 法人营业执照号、营业范围 | |||
13 | 工程设计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 |||
14 | 工程勘察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 |||
15 | ISO9000认证号、范围 | |||
16 | 简介(宜300字以内) | |||
17 | 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宜200字以内) | |||
18 |
序号 | 投标人(联合体成员) | 作品、业绩、著作名称 | 简介 | 合同额(万元) | 完成日期 |
申请人:申请日期:年月日注:总负责人和负责人按本工程的实际需求填写。投标申请表(关键人员配备)附录3申请人(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
序号 | 姓名 | 专业分工 | 职务 | 专业职称 | 工龄(年) | 主要负责过的项目名称及规模 |
项目负责人 |
工程勘察费用报价表(表2)注释:投标人根据《勘察设计费报价表》、《工程勘察费用报价表(表2)》、《工程设计费用报价表(表3)》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勘察设计费进行报价,下浮率范围为0%-20%,投标人报价应不高于限价。勘察设计费报价表附录4
序号 | 分项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 | 下浮率 | 勘察设计费报价 | 备注 |
1 | 勘察费 | % | 万元 | 勘察费下浮率=(勘察费限价-勘察费)/勘察费限价*100% | |
2 | 设计费 | % | 万元 | 设计费下浮率=(设计费限价-设计费)/设计费限价*100% | |
3 | 勘察设计费合计 | % | 万元 | 勘察设计费下浮率=(勘察设计费限价-勘察设计费)/勘察设计费限价*100%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工程勘察费报价 | 备注 |
1 | 岩土工程勘探费 | 万元 | |
2 | 工程测量费 | 万元 | |
3 | 工程物探费 | 万元 | |
…… | |||
勘察费小计 | 万元 |
投标书附录5注:投标人根据《工程设计费用报价表》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设计费进行报价,并对各专业工程分别填报对应的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投标人报价应不高于限价。工程设计费用报价表(表3)注:投标人根据《工程勘察费用报价表》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勘察费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应不高于限价。
序号 | 分项名称 | 估算建安费 | 工程设计费报价 | 备注 |
1 | 道路工程 | 万元 | 专业调整系数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 | |
2 | 交通工程 | 万元 | 专业调整系数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 | |
3 | 电力工程 | 万元 | 专业调整系数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 | |
4 | 照明工程 | 万元 | 专业调整系数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 | |
5 | 给排水工程 | 万元 | 专业调整系数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 | |
6 | 绿化工程 | 万元 | 专业调整系数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 | |
…… | ||||
设计费小计 | 万元 |
我方认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规则,遵守评标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并且不会采取妨碍项目进展的行为。我方遵守本投标书直至投标有效期满,在投标有效期满前,本投标书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随时可接受中标。我方承认所附投标文件资料为本投标书的一部分。我方愿以人民币元(大写:元)[(其中:勘察费元;设计费元)]的投标总报价(均填写已经下浮后的报价),承包本次招标所包含的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责任。我方项目负责人是。我方已收到并研究了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招标人要求、资料表、附件、补充文件和技术规范等文件。我方已检查和核对了这些文件,未发现他们有错误或其他缺陷。据此,我方愿按这些文件的规定,按照本投标书,包括一并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所附建议书,承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我方保证投标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若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除非制定正式合同协议书并生效,本投标书以及你方中标通知书,应构成你我双方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提供规定的履约担保,将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开工,并在竣工时间内,按照上述文件完成项目。
开户银行名称、帐号:电子邮箱:电话/传真:/FAX邮政编码:地址:项目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投标项目名称:。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附录6(如果招标人接受联合体,则与投标书一起递交)日期:年月日开户行地址/电话:
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投标牵头人:(盖章)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联合体成员:(盖章)分工内容: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签订日期:年月日分工内容: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第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第号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兹授权 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 有效期限: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名或盖章)授权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②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等级、规模、建安费或总投资。注:①投标人应将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填入本表中,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类似业绩是指达到招标公告第1.2.3条所述设计资质方能承接的设计项目;勘察类似业绩是指达到招标公告第1.2.3条所述勘察资质方能承接的勘察项目(同一项目含设计和勘察的按分别满足上述要求各计算一次类似设计业绩和类似勘察业绩)。投标人已完成项目情况附录7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
合同签订时间 | 项目概况 | 业主单位 | 完成情况 | 备注 |
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附录8⑤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如实反映出各勘察设计项目的建设规模,如里程、等级、桥梁跨径、长度等相关数据及履约评价。④投标人应随本表出具所填设计项目的合同文本、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或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或项目业主对其履约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清晰扫描件);勘察业绩须提供合同文本或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或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或项目业主对其履约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清晰扫描件)。获奖业绩、职称证、注册证须提供证明资料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否则,招标人将不考虑投标人所填项目的业绩。合同文本应含: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甲、乙方单位签约人签名及单位公章等内容。③完成情况: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或已竣工。
人员安排 | 姓 名 | 年龄 | 所学专业 | 已完成类似的项目 |
项目负责人 | ||||
道路专业负责人 | ||||
道路专业设计人 |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 | ||||
照明专业负责人 | ||||
照明专业设计人 | ||||
电力管沟专业负责人 | ||||
电力管沟设计人 | ||||
交通专业负责人 | ||||
交通专业设计人 | ||||
绿化专业负责人 | ||||
绿化专业设计人 | ||||
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 | ||||
工程造价专业设计人 | ||||
勘察专业负责人 | ||||
勘察专业设计人 | ||||
...... |
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附录9(本页接收投标文件时使用,结束时收回存档备查)③提供本表所列人员投标截止前1个月(2022年7月)参保的社保证明(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社保缴纳记录)。(社保缴纳期限包含新冠病毒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②投标人应按本表所列的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填写资历表。注:①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列出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如道路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照明专业、电力管沟专业、交通专业、绿化专业、勘察专业负责人、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等设计专业负责人。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文件接收情况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手机号码 |
项目名称:资格审查表附录10代理机构代表:见证人:日期:年月日为方便联络,请投标人代表的手机保持开启状态。
序号 | 投标人名称审查项目 | |||
1 |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
2 |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按国家法律经营。 | |||
3 | 投标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规定 | |||
4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规定 | |||
5 | 投标人拟派的各专业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规定 | |||
6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 | |||
7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广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
8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组成符合要求,并已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附录11评委签名:日期:4、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表中全部评审结果为“是”,视为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表中出现一个或以上“否”,即该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否”,即该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备注:1、根据本表的审查项目,填“是”或“否”。
3、表中全部评审结果为“是”,视为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表中出现一个或以上“否”,即该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否”,即该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备注:1、根据本表的审查项目,填“是”或“否”。项目名称: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序号 | 投标单位审查项目 | |||||
1 | 未发现投标人与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 |||||
2 | 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情况。 | |||||
3 | 《投标书》已盖投标人公章 | |||||
4 | 《投标书》已有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 |||||
5 | 《投标书》没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偏差(或出现偏差时已同意书面撤回偏差) | |||||
6 |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没有出现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 |||||
7 | 未发现证明材料弄虚作假 | |||||
8 | 按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 |||||
9 | 按照要求(必要时)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 |||||
10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价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附录12(适用于综合评分法)评委签名:日期:4、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 项目 | 分值分配 | 内 容 | 得分 |
一 | 投标形式 | [5] | 投标人为独立投标的得5分,联合体投标的得4分。 | |
二 | 企业类似业绩 | [30] | 近 5 年内勘察对应类似业绩:有类似业绩的,每项得 2.5 分,最多得 5 分。近 5 年内设计对应类似业绩:有类似业绩的,每项得 5 分,最多得 25 分。注:勘察业绩最多得分权重≤勘察费/(勘察费+设计费)。 | |
三 | 企业业绩获奖 | [20] | 近 5 年内类似勘察或市政设计项目获国家级奖项每项得 5 分;获行业级奖项,每项得 4 分;获省级奖项,每项得 3 分;获市(副省级)奖项,每项得 2 分。以上奖项合计最多得 20 分。 | |
四 | 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 | [25] | 1、项目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1)设计经历在 20 年或以上,具有高级职称得1分;正高级技术职称得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得1分。最高得 4分。(2)近 5 年内设计的市政项目获国家级奖项每项得 2 分;获行业级奖项,每项得 1.5分;获省级奖项的,每项得 1 分;获市(副省级)奖项,每项得 0.5 分,最多得 3 分。(3)近 5 年内主持过类似业绩每项得 1 分,最多得 2 分。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 9 分。 (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以提供的社保证明为准)。 | |
四 | 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 | [25] | 各专业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1)道路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得1分,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加1分。最多得3分(2)交通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得1分,没有不得分,最多得2分(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得1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1分,没有不得分,最多得 2 分(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得1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1分,,没有不得分。最多得 2 分(5)绿化专业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得2分,没有不得分,最多得 2 分。(6)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得1分,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得1分,,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工程技术经济)得1分,没有不得分,最多得3分(7)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高级职称及以上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得1分,没有不得分,最多得 2 分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16分。(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以提供的社保证明为准)。 | |
五 | 服务及措施 | [10] | 有针对本项目所制定的设计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协助业主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规模、降低工程造价、减少设计变更等措施的得 10 分。 | |
六 | 信誉 | [10] | 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任何一个证书的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 | |
六 | 信誉 | [10] | 有省级或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得 4 分,无得0分。(高新技术企业由科技行政部门认定) | |
总计 | 100 | 100 | ||
评审人员 |
6、企业业绩:5、工作经验(设计经历)按毕业时间起算,需提供毕业证。4、近5年内是指: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业绩获奖的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2、获奖奖项是指与本次招标专业内容相对应的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省级(含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含副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级(含副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省(含副省级)科学技术奖。国家级(国家科学技术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分值>行业级(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分值>省级(省科学技术奖、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分值>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市工程勘察设计奖)分值,各级奖项的一等(金)奖、二等(银)奖、三等(铜)奖具体分值可不再细分,也可由建设单位细化。注:1、设计类似业绩是指达到招标公告第1.2.3条所述设计资质方能承接的设计项目;勘察类似业绩是指达到招标公告第1.2.3条所述勘察资质方能承接的勘察项目(同一项目含设计和勘察的按分别满足上述要求各计算一次类似设计业绩和类似勘察业绩)。
项目名称: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表附录137、提供本表所列人员投标截止前1个月(2022年7月)参保的社保证明(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社保缴纳记录)。(社保缴纳期限包含新冠病毒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2)勘察业绩须提供合同文本或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或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或项目业主对其履约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清晰扫描件)。获奖业绩、职称证(若职称证无法证明专业,则以毕业证专业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为准)、注册证须提供证明资料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1)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文本、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或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或项目业主对其履约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清晰扫描件)。获奖业绩、职称证(若职称证无法证明专业,则以毕业证专业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为准)、注册证须提供证明资料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
序号 | 设计方案编号审查项目 | |||||
1 | 未发现投标人在设计方案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或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 | |||||
2 | 未发现互相雷同和串通投标 | |||||
3 | 未发现明显抄袭行为 | |||||
4 | 未发现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 | |||||
5 | 按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附录14(适用于综合评分法)评委签名:日期:4、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表中全部评审结果为“是”,视为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表中出现一个或以上“否”,即该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否”,即该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备注:1、根据本表的审查项目,填“是”或“否”。
一、项目概况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附录15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
投标方案编号 | 评标专家(签名) | |||||
序号 | 项 目 | 分值分配 | 内 容 | 得分 | ||
一 |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 | 10 | 整个设计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全面,设计总说明书文字表达清楚、思路清晰、重点和难点突出、图纸及文卷质量高。优得10-8分,良得8-6分,中得6-4分,差得4-0分。 | |||
二 | 设计方案及勘察大纲 | 80 | 1、正确理解并执行规划建设意图,与周边路网、管网规划协调一致;对区域内路网的交通组织完善合理,总体思路清晰;路线平、纵、横等设计科学合理;道路、桥涵、排水之间的关系处理得当。优得8-6分,良得6-4分,中得4-2分,差得2-0分。 | |||
二 | 设计方案及勘察大纲 | 80 | 2、交叉节点功能定位合理;平、纵、横等设计指标符合规范且标准较高,技术措施优良。综合考虑现状路网以及近远期结合的要求对交叉口进行设计。优得8-6分,良得6-4分,中得4-2分,差得2-0分。 | |||
二 | 设计方案及勘察大纲 | 80 | 3、路基路面、不良地基处理、护坡(包含高边坡防护与加固)、支挡(结合道路沿线用地性质)等基础工程的设计安全、合理、经济且能满足工期的要求;土方平衡合理。优得8-6分,良得6-4分,中得4-2分,差得2-0分。 | |||
二 | 设计方案及勘察大纲 | 80 | 4、综合管线的布置形式系统、合理、经济、实用;管理模式先进合理;能充分考虑与市政道路的衔接与协调。优得6-4分,良得4-3分,中得3-2分,差得2-0分。 | |||
二 | 设计方案及勘察大纲 | 80 | 5、充分考虑已建排水设施,结合现状及规划污水处理需求,综合考虑近远期结合的要求;排水管道系统总体布局充分利用地形,尽量采用自流,尽量避免穿越河道,缩短管线长度,减小主干管管径,充分考虑其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优得6-4分,良得4-3分,中得3-2分,差得2-0分。 | |||
二 | 设计方案及勘察大纲 | 80 | 6、支护结构及管井等构造物设计方案合理,满足安全性、经济性、工艺可行、有所创新、造型优美;各构件体量比例恰当、景观与功能协调统一。优得6-4分,良得4-3分,中得3-2分,差得2-0分。 | |||
二 | 设计方案及勘察大纲 | 80 | 7、周边现状道路绿化景观调研充分,绿化景观方案符合与周边环境协调、生态保护原则,布置科学合理,贯彻海绵城市指导思想。优得6-4分,良得4-3分,中得3-2分,差得2-0分。 | |||
二 | 设计方案及勘察大纲 | 80 | 8、道路公用设施(公共交通站点布置、照明、无障碍通道、行人过街、道路元素等)设计科学合理、处理得当、特点鲜明。优得6-4分,良得4-3分,中得3-2分,差得2-0分。 | |||
二 | 设计方案及勘察大纲 | 80 | 9、现状树木的树种、分布调研充分,保护、迁改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8-6分,良得6-4分,中得4-2分,差得2-0分。 | |||
二 | 设计方案及勘察大纲 | 80 | 10、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施工实施方案切合实际。优得6-4分,良得4-3分,中得3-2分,差得2-0分。 | |||
二 | 设计方案及勘察大纲 | 80 | 11、工程建设和使用的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解决措施合理。优得6-4分,良得4-3分,中得3-2分,差得2-0分。 | |||
二 | 设计方案及勘察大纲 | 80 | 12、勘察方案合理可行,勘察的重点、难点理解准确,建议合理可行;勘察工作流程规范,工期进度计划合理可行。 优得6-4分,良得4-3分,中得3-2分,差得2-0分。 | |||
三 | 投资控制 | 10 | 工程总投资合理,节约工程总投资的措施及理由合理、可信、可行。优得5-4分,良得4-3分,一般得3-2分,差得2-0分。 | |||
三 | 投资控制 | 10 | 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达到相应的深度要求,编制质量高。 优得5-4分,良得4-3分,一般得3-2分,差得2-0分。 | |||
总计 | 100 | 100 |
1、设计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二、技术经济指标4、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10209.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96.11万元。3、项目概况:新民路位于增城开发区西北侧,路线呈南北走向,南起与现状创优路十字平交,北至永宁大道,路线全长约530m,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30m,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km/h。2、项目位置:增城开发区新民路1、项目名称:增城开发区新民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1、本工程设计依据本项设计项目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行业的一切法规、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三、设计依据和标准4、设计计算行车速度:40km/h。3、设计道路长度:约530M;2、道路标准红线宽:30米;
(1)《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55011-2021本工程设计的各阶段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行业的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2、本工程的设计标准及主要设计规范:3)规划及国土提供的用地红线图;2)本工程的设计任务书;1)本工程的立项批复文件;
(7)《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194-2013)(6)《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5)《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0647-2011)(4)《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193-2012)(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住建部
(13)《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试行)(12)《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11)《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10)《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9)《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8)《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
(19)《印发〈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水〔2013〕10号)(18)《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17)《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16)《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1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一部分~第三部分)GB5768-2009(14)《广州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系统实施技术指引》
(25)《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划》GB50947-2014(24)《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2003(23)《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22)《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2014.10)(21)《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引及标准图集(试行)》(2017.01)(20)《井盖设施建设技术规范》(DBJ440100/T160-2013)
(31)《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30)《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2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8)《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GB50086-2015)(27)《岩土锚杆(索)技术规程》(CECS22:2005)(26)《城市用地竖向规划教程》(CJJ83-99)
(37)《埋地给水钢管道水泥砂浆衬里技术标准》(CECS10:89)(36)《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35)《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8-2002)(34)《城市排水工程规范规范》(GB50318-2000)(33)《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市政规划篇)(2005.12.15实施)(32)《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11836-1999)
(43)以及其他有关的国家及地方强制性规程、标准(42)《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755-2001(41)《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50260-2013(4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39)《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11836-2009)(38)《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备注:若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新规范则按新规范执行。(46)施工图设计符合建设部建质[2003号]《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实行)以及各种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技术要求。(45)设计中的市政、水、电等用量及标准就符合国家、建设部及广东省有关设计标准及规定。设计深度需符合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中有关的要求及甲方的其他要求。(44)其他符合国家、建设部及广东省现行有关设计标准的规定;
增城开发区新民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
自管理
长建设项目
自管理服务
共
中
增城区公共建设项
标代理(章):省城规建理有
务中心限公司省
东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李工
马工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乡路81号13楼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
邮政编码:51130020楼北向1-10房
电话:020-62701974邮政编码:510031
传真:020-62701974电话:020-83560819
电子邮箱:/传真:020-83564381
电子邮箱:
招标文件修改申报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范本格式编制招标文件。如果修改,范本被删除的
内容应标注删除线,新增内容应标注下划线。修改的内容请填在下表中,以便管理机构
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作出的改动进行评估,避免因不恰当的改动而引起纠纷造
成不良后果。与范本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范本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
(网址:http://www.gzzbb.gz.cn)下载查阅。
序号 | 章节、条目 | 范本原文 | 拟删改的内容 |
1 | 第一章 | 招标公告 | 详见招标公告 |
2 | 2.2.1 | 招标文件在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 删除 |
3 | 2.3.1 | 招标人安排投标人代表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目的是使每个投标人查看现场并获得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一切资料。 |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在考察前需提前通知招标人,招标人不另行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 |
4 | 2.3.2~2.3.5 | 2.3.2每个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的人数不宜超过3人,外国投标人代表应自带中文翻译。2.3.3现场考察期间招标人将召开一次会议,接受投标人代表的提问。2.3.4现场考察集合时间:。2.3.5现场考察集合地点:。 | 删除 |
5 | 2.4.2 |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文件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意见,或者向招标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投诉,逾期视为无异议。 |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6 | 2.4.3 | 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5日内将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上传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答疑(或应尽快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10日停止质疑。招标人 | 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3日内将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招标答疑专区中提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18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招标 |
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中公开登载(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 | 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者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回答,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中发布,输入项目编号在本项目的“答疑纪要”环节即可查看。澄清及补充材料一旦发出,视为已发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查询。澄清及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 | ||
7 | 2.4.4 | 2.4.4投标人收到书面补充材料后,应该在首页上签名盖章,并立即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说明收到有关资料。 | 澄清及补充材料一旦发出,视为各投标人已收到,请各投标人及时自行查询。投标人应及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答疑纪要专区中查询 |
8 | 2.4.5 | 新增: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投标人登录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标人(供应商)”->“我的投标”->“招标答疑提问”查询项目并提问。 | |
9 | 2.6 | 投标时间和地点 | 投标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
10 | 2.6.1 | 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地点为。 | 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最新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留意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
11 | 2.6.2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12 | 2.6.3 |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应自行离开投标地点,不得逗留及影响他人递交投标文件。 |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
13 | 2.6.4 | 新增:如按招标公告要求需要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备用光盘不得加密。如使用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 | |
14 | 2.6.5 | 新增: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
15 | 2.6.6 | 增加: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从招标文件发布起始日计: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 | |
16 | 2.7 | 投标文件编号 |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7 | 2.7.1 | 技术文件(设计方案、电子文件、展示板)接收时不得启封,送达评标地点后,由招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人员,或者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启封并编号,参与开标、评标的其他人员应当回避。评标结果揭晓前,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编号的情况。 |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
18 | 2.7.2 | 2.7.2如果实行网上投标,投标文件由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随机编号。 |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布确认回执通知。 |
19 | 2.7.3 | 2.7.3技术文件的正本、副本、展示图纸、模型、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 | 修改后再次递交的,按2.6的规定执行。 |
20 | 2.7.4 | 增加: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更换投标文件。 | |
21 | 2.8.1 | 2.8.1按招标文件规定获得补偿的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 | 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 |
22 | 2.8.2 | 2.8.2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 | 删除 |
23 | 2.9.2 | 2.9.2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向提交方案的投标人付给招标文件规定的补偿费后,该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招标人、中标人可以在本工程使用该方案。 | 删除 |
24 | 2.10.1 | 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被使用部分的方案使用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 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 |
25 | 2.11 | 增加: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状况的补救 | |
26 | 2.11.1 | 增加: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包括“开标文件光盘”1个、“商务文件(含资审文件)光盘”1个、“技术文件光盘”1个。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分别密封在不透明的密封袋并作标记,其中1、“开标文件光盘”应在密封袋上写明(1)招标人名称;(2)“[工程名称][开标文件光盘]”字样;(3)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商务文件(含资审文件)光盘”应在密封袋上写明(1)招标人名称;(2)“[工程名称][商务文件(含资审文件)光盘]”字样;(3)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技术文件光盘”应仅在密封袋上写明(1)招标人名称;(2)“[工程名称][技术文件光盘]”字样;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备用)不得加密。备用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 |
27 | 2.11.2 | 增加:补救方案 | |
28 | 2.11.2.1 | 增加: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 |
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
29 | 2.11.2.2 | 增加: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未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
30 | 2.11.2.3 | 增加: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31 | 3.1.13.1.1.13.1.1.2 | 3.1.1设计深度要求3.1.1.1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文件应达到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3.1.1.2设计独特具有独创性的节点位置,应该提供示意图。 | 删除 |
32 | 3.1.2 | 3.1.2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各自独立包装。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的总页数建议不超过_页。 | 投标文件由下列部分组成:(1)开标文件;(2)商务文件(含资审文件);(3)技术文件;(4)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注: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
33 | 3.1.3 | 3.1.3投标文件一式4份(若涉及到保密信封、计算机文件、展示图纸、模型时,保密信封、计算机文件、展示图纸、模型仅各提供一份即可),其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3份,封面标注“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清晰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本人手签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
34 | 3.1.6 | 增加: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余资料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资料中“投标人”、“投标申请人”、“投标人名称”等此类位置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成)XXX】。 | |
35 | 3.1.7 | 增加:投标文件加密要求: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 |
相关操作指引。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36 | 3.2.1 | (3)投标书(格式见附录7)及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果有)(格式见附录8);勘察设计费报价表(格式见附录) | (3)投标书(格式见附录5)及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果有)(格式见附录6);勘察设计费报价表(格式见附录4)。注:本项资料要求投标人在“开标文件”和“商务文件”中同时提供,但评标委员会应根据“开标文件”中的“投标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果有)、勘察察设计费报价表进行评审。如两者不一致,以“开标文件”中的为准。) |
37 | 3.2.1 |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7)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8)各专业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9)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0)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7)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扫描件。(8)各专业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扫描件。(9)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10)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
38 | 3.2.1 | (12)提供勘察、设计优质服务的保证措施和设计周期以及保证设计进度的措施,与各相关部门及当地政府协调措施,代办设计报建的措施;提出工程施工期间设计配合措施。(13)满足第一章第1.2条(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评审要求的资料。 | (1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
39 | 3.2.2 | 3.2.2商务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闭封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商务文件”字样。 | 删除 |
40 | 3.2.3 | 3.2.3接收投标文件时,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志,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 删除 |
41 | 3.3.1 | 3.3.1技术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a)保密信封。(b)设计方案。 | 3.3.1技术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a)设计方案。 |
(c)计算机文件。(d)展示图纸。(e)。 | |||
42 | 3.3.2 | 3.3.2保密要求技术投标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除保密信封内的分辨投标人身份的文件外,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文件的设计方案、计算机文件、展示图纸、设计模型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 | 3.3.2保密要求技术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文件的设计方案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 |
43 | 3.3.3 | 保密信封(1)设计投标保密信封,内附A3规格制作的表现图1张,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负责人署名。表现图内容应与设计方案一致(并注明表现图在设计方案中的页码或图号),用于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2)保密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保密信封”字样。 | 删除 |
44 | 3.3.4 | (1)设计方案以A3(297mm×420mm)规格编排装订成册(含封面及封底建议不超过页)。„如本项目含勘察,则需增加如下内容: | (1)设计方案文本文件内容:(a)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年月;(b)目录。(c)设计说明书(含本项目的难点、建议和工程创新)。(d)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2)勘察部分内容:(a)针对项目场地及工程性质采用的勘察方案及建议,本次勘察的重点、难点及建议。(b)勘察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工期进度计划。(c)勘察报告综合评价深度,勘察成果文件内容目录。(d)投标人掌握的勘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e)需要建设单位配合的事项。(f)投标人参与施工验槽,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问题的服务承诺、响应时间。注:技术文件文件大小不宜超过500M。 |
45 | 3.3.5 | 3.3.5计算机文件(1)计算机文件包括内容:(a)一张用于识别投标方案的JPG格式的图型文件。(b)一套PDF格式或PPT格式制作的电子版文本文件。(c)一套WORD格式的电子版文本文件。(d)一套AutoCAD格式的设计图形文件。(2)计算机文件应从网上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同时还要刻录光盘1套,随纸质文本文件一起提交。 | 3.3.5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备用)的封装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11.1款的规定。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
46 | 3.3.6 | 3.3.6展示图纸(1)设计方案展示图纸制作一套,不宜超过幅,内容为表现图、分析示意图、总平面图等,可以水平或垂直展示,图纸规格不宜大于A0(约1189mm×841mm),图纸比例由投标人根据视觉效果自行决定,展示图纸宜裱在轻质板上。(2)展示图纸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展示图纸”字样。 | 3.3.6展示图纸不单独提供展示图,所有展示图编入投标文件。 |
47 | 3.4.1 | 3.4.1投标人□需要/□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元,投标保证金于年月日前交到。 | 3.4.1投标人■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
48 | 3.5 | 增加:3.5开标文件编制要求3.5.1开标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1)《投标书》(格式见附录5,填妥并签名盖章)。(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格式见附录6,联合体投标时递交,填妥并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签名盖章)。(3)勘察设计费报价表(格式见附录4)。 | |
49 | 4.1.1 |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a)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光盘:(a)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拒绝接收其电子投标文件。(b)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密封的。(c)项目负责人未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收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d)在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代表未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的。 | 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光盘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如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安排变更,时间和地点按照最新规定)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或电子光盘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封装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 ||
50 | 4.1.2 | (b)商务文件封面未盖投标人公章 | (b)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 |
51 | 4.1.2 | (i)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删除 |
52 | 4.1.3 | (a)投标人在设计方案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 | (a)投标人在设计方案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 |
53 | 5.1.1 | 5.1.1评标委员会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名和业主代表名组成,共名。 | 5.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54 | 5.2.5 | 5.2.5如果少数投标人超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模型、演示动画、特殊规格展示图纸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可以对超越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不进行评审,只评审该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内容。 | 5.2.5如果少数投标人超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模型、演示动画、特殊规格展示图纸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对超越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不进行评审,只评审该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内容。 |
55 | 5.3 | 5.3评标办法采用 | 评标办法采用办法一办法一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5.3.1开标评标程序5.3.1.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开标文件、商务文件等。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5.3.1.2.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5.3.1.3备用光盘的读取按2.11.2的规定 |
附录11
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投标单位审查项目 | |||||
1 | 未发现投标人与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 |||||
2 | 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情况。 | |||||
3 | 《投标书》已盖投标人公章 | |||||
4 | 《投标书》已有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 |||||
5 | 《投标书》没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偏差(或出现偏差时已同意书面撤回偏差) | |||||
6 |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没有出现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 |||||
7 | 未发现证明材料弄虚作假 | |||||
8 | 按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 |||||
9 | 按照要求(必要时)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 |||||
10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价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备注:1、根据本表的审查项目,填“是”或“否”。
2、表中出现一个或以上“否”,即该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否”,即该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表中全部评审结果为“是”,视为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评委签名:,日期:
附录12(适用于综合评分法)
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
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序号 | 项目 | 分值分配 | 内容 | 得分 |
一 | 投标形式 | [5] | 投标人为独立投标的得5分,联合体投标的得4分。 | |
二 | 企业类似业绩 | [30] | 近5年内勘察对应类似业绩:有类似业绩的,每项得2.5分,最多得5分。近5年内设计对应类似业绩:有类似业绩的,每项得5分,最多得25分。注:勘察业绩最多得分权重≤勘察费/(勘察费+设计费)。 | |
三 | 企业业绩获奖 | [20] | 近5年内类似勘察或市政设计项目获国家级奖项每项得5分;获行业级奖项,每项得4分;获省级奖项,每项得3分;获市(副省级)奖项,每项得2分。以上奖项合计最多得20分。 | |
人员配备四及技[25]术水平 | 1、项目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1)设计经历在20年或以上,具有高级职称得1分;正高级技术职称得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得1分。最高得4分。(2)近5年内设计的市政项目获国家级奖项每项得2分;获行业级奖项,每项得1.5分;获省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获市(副省级)奖项,每项得0.5分,最多得3分。(3)近5年内主持过类似业绩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9分。(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以提供的社保证明为准)。 |
,30
2、各专业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1)道路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得1分,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加1分。最多得3分(2)交通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得1分,没有不得分,最多得2分(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得1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1分,没有不得分,最多得2分(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得1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1分,,没有不得分。最多得2分(5)绿化专业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得2分,没有不得分,最多得2分。(6)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得1分,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得1分,,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工程技术经济)得1分,没有不得分,最多得3分(7)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高级职称及以上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得1分,没有不得分,最多得2分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16分。(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以提供的社保证明为准)。 | ||||
五 | 服务及措施 | [10] | 有针对本项目所制定的设计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协助业主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规模、降低工程造价、减少设计变更等措施的得10分。 | |
六 | 信誉 | [10] | 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任何一个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 |
六 | 信誉 | [10] | 有省级或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得4分,无得0分。(高新技术企业由科技行政部门认定) | |
总计 | 总计 | 100 | 100 | |
评审人员 | 评审人员 |
注:1、设计类似业绩是指达到招标公告第1.2.3条所述设计资质方能承接的设计项目;勘察类似业绩是指达到招标公告第1.2.3条所述勘察资质方能承
接的勘察项目(同一项目含设计和勘察的按分别满足上述要求各计算一次类似设计业绩和类似勘察业绩)。
2、获奖奖项是指与本次招标专业内容相对应的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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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含副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
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级(含副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省(含副省级)科学技术奖。国家级(国家科学技术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分值>行业级(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分值>省级(省科学技术奖、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分值>副省级(市科学技术
奖、市工程勘察设计奖)分值,各级奖项的一等(金)奖、二等(银)奖、三等(铜)奖具体分值可不再细分,也可由建设单位细化。
3、业绩获奖的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4、近5年内是指: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工作经验(设计经历)按毕业时间起算,需提供毕业证。
6、企业业绩:
(1)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文本、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或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或项目业主对其履约
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清晰扫描件)。获奖业绩、职称证(若职称证无法证明专业,则以毕业证专业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为准)、注册证须提
供证明资料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
(2)勘察业绩须提供合同文本或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或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或项目业主对其履约情况的证明材
料)(原件清晰扫描件)。获奖业绩、职称证(若职称证无法证明专业,则以毕业证专业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为准)、注册证须提供证明资料原
件清晰彩色扫描件。
7、提供本表所列人员投标截止前1个月(2022年7月)参保的社保证明(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社保缴纳记录)。(社保缴纳期限包含新冠病毒疫情期
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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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3
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设计方案编号审查项目 | |||||
1 | 未发现投标人在设计方案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或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 | |||||
2 | 未发现互相雷同和串通投标 | |||||
3 | 未发现明显抄袭行为 | |||||
4 | 未发现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 | |||||
5 | 按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备注:1、根据本表的审查项目,填“是”或“否”。
2、表中出现一个或以上“否”,即该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否”,即该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表中全部评审结果为“是”,视为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评委签名:日期:
附录14(适用于综合评分法)
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
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方案编号 | 投标方案编号 | 投标方案编号 | 评标专家(签名) | |||
序号 | 项目 | 分值分配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得分 |
一 |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 | 10 | 整个设计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全面,设计总说明书文字表达清楚、思路清晰、重点和难点突出、图纸及文卷质量高。优得10-8分,良得8-6分,中得6-4分,差得4-0分。 | 整个设计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全面,设计总说明书文字表达清楚、思路清晰、重点和难点突出、图纸及文卷质量高。优得10-8分,良得8-6分,中得6-4分,差得4-0分。 | 整个设计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全面,设计总说明书文字表达清楚、思路清晰、重点和难点突出、图纸及文卷质量高。优得10-8分,良得8-6分,中得6-4分,差得4-0分。 | |
2、交叉节点功能定位合理;平、纵、横等设计指标符合规范且标准较高,技术措施优良。综合考虑现状路网以及近远期结合的要求对交叉口进行设计。优得8-6分,良得6-4分,中得4-2分,差得2-0分。 | 2、交叉节点功能定位合理;平、纵、横等设计指标符合规范且标准较高,技术措施优良。综合考虑现状路网以及近远期结合的要求对交叉口进行设计。优得8-6分,良得6-4分,中得4-2分,差得2-0分。 | 2、交叉节点功能定位合理;平、纵、横等设计指标符合规范且标准较高,技术措施优良。综合考虑现状路网以及近远期结合的要求对交叉口进行设计。优得8-6分,良得6-4分,中得4-2分,差得2-0分。 | ||||
3、路基路面、不良地基处理、护坡(包含高边坡防护与加固)、支挡(结合道路沿线用地性质)等基础工程的设计安全、合理、经济且能满足工期的要求;土方平衡合理。优得8-6分,良得6-4分,中得4-2分,差得2-0分。 | 3、路基路面、不良地基处理、护坡(包含高边坡防护与加固)、支挡(结合道路沿线用地性质)等基础工程的设计安全、合理、经济且能满足工期的要求;土方平衡合理。优得8-6分,良得6-4分,中得4-2分,差得2-0分。 | 3、路基路面、不良地基处理、护坡(包含高边坡防护与加固)、支挡(结合道路沿线用地性质)等基础工程的设计安全、合理、经济且能满足工期的要求;土方平衡合理。优得8-6分,良得6-4分,中得4-2分,差得2-0分。 | ||||
二 | 设计方案及勘察大纲 | 80 | 1、正确理解并执行规划建设意图,与周边路网、管网规划协调一致;对区域内路网的交通组织完善合理,总体思路清晰;路线平、纵、横等设计科学合理;道路、桥涵、排水之间的关系处理得当。优得8-6分,良得6-4分,中得4-2分,差得2-0分。 | |||
4、综合管线的布置形式系统、合理、经济、实用;管理模式先进合理;能充分考虑与市政道路的衔接与协调。优得6-4分,良得4-3分,中得3-2分,差得2-0分。 | 4、综合管线的布置形式系统、合理、经济、实用;管理模式先进合理;能充分考虑与市政道路的衔接与协调。优得6-4分,良得4-3分,中得3-2分,差得2-0分。 | 4、综合管线的布置形式系统、合理、经济、实用;管理模式先进合理;能充分考虑与市政道路的衔接与协调。优得6-4分,良得4-3分,中得3-2分,差得2-0分。 | ||||
5、充分考虑已建排水设施,结合现状及规划污水处理需求,综合考虑近远期结合的要求;排水管道系统总体布局充分利用地形,尽量采用自流,尽量避免穿越河道,缩短管线长度,减小主干管管径,充分考虑其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优得6-4分,良得4-3分,中得3-2分,差得2-0分。 | 5、充分考虑已建排水设施,结合现状及规划污水处理需求,综合考虑近远期结合的要求;排水管道系统总体布局充分利用地形,尽量采用自流,尽量避免穿越河道,缩短管线长度,减小主干管管径,充分考虑其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优得6-4分,良得4-3分,中得3-2分,差得2-0分。 | 5、充分考虑已建排水设施,结合现状及规划污水处理需求,综合考虑近远期结合的要求;排水管道系统总体布局充分利用地形,尽量采用自流,尽量避免穿越河道,缩短管线长度,减小主干管管径,充分考虑其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优得6-4分,良得4-3分,中得3-2分,差得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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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周边现状道路绿化景观调研充分,绿化景观方案符合与周边环境协调、生态保护原则,布置科学合理,贯彻海绵城市指导思想。优得6-4分,良得4-3分,中得3-2分,差得2-0分。 | ||||
8、道路公用设施(公共交通站点布置、照明、无障碍通道、行人过街、道路元素等)设计科学合理、处理得当、特点鲜明。优得6-4分,良得4-3分,中得3-2分,差得2-0分。 | ||||
6、支护结构及管井等构造物设计方案合理,满足安全性、经济性、工艺可行、有所创新、造型优美;各构件体量比例恰当、景观与功能协调统一。优得6-4分,良得4-3分,中得3-2分,差得2-0分。 | ||||
9、现状树木的树种、分布调研充分,保护、迁改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8-6分,良得6-4分,中得4-2分,差得2-0分。 | ||||
10、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施工实施方案切合实际。优得6-4分,良得4-3分,中得3-2分,差得2-0分。 | ||||
11、工程建设和使用的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解决措施合理。优得6-4分,良得4-3分,中得3-2分,差得2-0分。 | ||||
12、勘察方案合理可行,勘察的重点、难点理解准确,建议合理可行;勘察工作流程规范,工期进度计划合理可行。优得6-4分,良得4-3分,中得3-2分,差得2-0分。 | ||||
三 | 投资控制 | 10 | 1、工程总投资合理,节约工程总投资的措施及理由合理、可信、可行。优得5-4分,良得4-3分,一般得3-2分,差得2-0分。 | |
三 | 投资控制 | 10 | 2、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达到相应的深度要求,编制质量高。优得5-4分,良得4-3分,一般得3-2分,差得2-0分。 | |
总计 | 总计 | 100 | 100 |
,35
附录15
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增城开发区新民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2、项目位置:增城开发区新民路
3、项目概况:新民路位于增城开发区西北侧,路线呈南北走向,南起与现状创优路十字平
交,北至永宁大道,路线全长约530m,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30m,双向4车
道,设计速度40km/h。
4、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10209.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96.11万元。
二、技术经济指标
1、设计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
2、道路标准红线宽:30米;
3、设计道路长度:约530M;
4、设计计算行车速度:40km/h。
三、设计依据和标准
本项设计项目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行业的一切法规、规范要
求,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设计依据
1)本工程的立项批复文件;
2)本工程的设计任务书;
3)规划及国土提供的用地红线图;
2、本工程的设计标准及主要设计规范:
本工程设计的各阶段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行业的相关法规、规范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
(1)《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55011-2021
(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住建部
(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
(4)《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193-2012)
(5)《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0647-2011)
(6)《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
,36
(7)《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194-2013)
(8)《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
(9)《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
(10)《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11)《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12)《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
(13)《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试行)
(14)《广州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系统实施技术指引》
(1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一部分~第三部分)GB5768-2009
(16)《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
(17)《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
(18)《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19)《印发〈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水〔2013〕10号)
(20)《井盖设施建设技术规范》(DBJ440100/T160-2013)
(21)《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引及标准图集(试行)》(2017.01)
(22)《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2014.10)
(23)《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24)《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2003
(25)《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划》GB50947-2014
(26)《城市用地竖向规划教程》(CJJ83-99)
(27)《岩土锚杆(索)技术规程》(CECS22:2005)
(28)《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GB50086-2015)
(2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30)《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31)《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32)《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11836-1999)
(33)《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市政规划篇)(2005.12.15实施)
(34)《城市排水工程规范规范》(GB50318-2000)
(35)《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8-2002)
(36)《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37
(37)《埋地给水钢管道水泥砂浆衬里技术标准》(CECS10:89)
(38)《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39)《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11836-2009)
(4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41)《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50260-2013
(42)《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755-2001
(43)以及其他有关的国家及地方强制性规程、标准
(44)其他符合国家、建设部及广东省现行有关设计标准的规定;
(45)设计中的市政、水、电等用量及标准就符合国家、建设部及广东省有关设计标准
及规定。设计深度需符合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中有关的要求及
甲方的其他要求。
(46)施工图设计符合建设部建质[2003号]《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实行)
以及各种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技术要求。
备注:若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新规范则按新规范执行。
,38
增城开发区新民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日期:2022年8月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招标公告增城开发区新民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电力管沟工程。1.1.4专业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1.1.3设计范围:本次招标增城开发区新民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和配合评审,施工图设计和报建,施工图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现场交付测量控制点,现场指导与服务。1.1.2工程位置:增城区新民路。1.1.1工程名称:增城开发区新民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1.1项目概况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1.9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编制竣工图、■工程变更。1.1.8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各项目需达到招标文件要求且不低于相关规范作出的要求。1.1.7建设规模:新民路位于增城开发区西北侧,路线呈南北走向,南起与现状创优路十字平交,北至永宁大道,路线全长约530m,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30m,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km/h。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10209.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96.11万元。1.1.6资金来源:增城区财政资金。1.1.5项目批准文件:穗增发改函[2022]1133号。
注:①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1.2.3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以上);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1.2.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按国家法律经营。1.2.1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1.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道路或路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以上,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注: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1.2.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④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
(2)设计合同;(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投标申请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1.2.8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1.2.7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1.2.6申请人委派的其他专业负责人(含相近专业)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设计合同;(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1.2.9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1.3.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年8月9日00时00分至2022年8月29日10时00分。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1.3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联合体不超过2名并以具备第1.2.3条第(1)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1.2.10关于联合体投标: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截止时间:2022年8月29日10时00分;(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8月9日00时00分(1)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2022年8月9日00时00分至2022年8月29日10时00分,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1.3.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1.3.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1.4.1.1工程测量费的各项费用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0~20%计算。工程测量费的各项费用仅作为分期付款的依据,最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和合同所述的取费标准结算,并以广州市增城区财政评审机构或招标人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1.4.1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4.96万元。投标人在附录4中对应的工程勘察费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1.4费用218.74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机构的审核意见为准)。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当无效标处理。(5)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时间:2022年8月29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2开标室。(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3)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2年8月29日9时45分至2022年8月29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1.4.3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1.4.2.1工程设计费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0~20%计算。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设计费最终结算以广州市增城区财政评审机构或招标人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1.4.2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63.78万元。投标人在附录4中对应的工程设计费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1.4.1.3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0~20%计算。岩土工程勘察费的各项费用仅作为分期付款的依据,最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和合同所述的取费标准结算,并以广州市增城区财政评审机构或招标人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1.4.1.2工程物探费的各项费用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0~20%计算。工程物探费的各项费用仅作为分期付款的依据,最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和合同所述的取费标准结算,并以广州市增城区财政评审机构或招标人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评审排序第4名万元;评审排序第3名万元;评审排序第2名万元;□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1.4.4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1.5.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且收到方案修改意见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不含招标人对初步设计的审查时间),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1.5工期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评审排序第5名万元;
1.6.4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1.6.3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1.6.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1.6.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1.6其他事项1.5.2勘察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7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乡路81号13楼电话:020-62701974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1.6.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1.6.5有关招投标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7招标人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1.6.8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7.6电子邮箱:/1.7.5传真号码:020-627019741.7.4电话(手机)号码:020-627019741.7.3联系人:冯工1.7.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增城区荔乡路81号13楼1.7.1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1.8.4电话(手机)号码:020-835608191.8.3联系人:李工1.8.2邮政编码、地址:510031/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20楼北向1-10房1.8.1名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8招标代理机构
1.9.3电话(手机)号码:020-826221311.9.2邮政编码、地址:511300/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1.9.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1.9交易服务机构1.8.6电子邮箱:/1.8.5传真号码:020-8356438
1.10.3电话(手机)号码:020-328211561.10.2邮政编码、地址:511300/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1.10.1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1.10招标管理机构1.9.5网址:http://www.gzggzy.cn/1.9.4传真号码:020-82622131
1.10.5网址:/1.10.4传真号码:020-3282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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