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设计)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大北产业园区项目
金额
43440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2/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本项目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大北产业园区项目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宁审批政投[2022]9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津冀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344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和申请地方政府性专项债券:4344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6.82公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宁投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津冀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 项目概况: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大北产业园区项目,建设规模为26.82公里,项目实施内容包括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平台建设。 (1)基础设施建设 道路与随路设施:新建道路16条,道路长度26.82公里,道路面积57.78万平方米;新建桥梁16座,桥梁面积8532平方米;交通设施26.82公里,道路照明工程26.82公里;随路敷设DN200-DN400给水管线34.54公里,DN150-DN300再生水管线33.09公里,d400-d800污水管线34.35公里,d300-d2200雨水管线52.59公里,排水方涵3.12公里,De160-De315燃气管线11.08公里,10-20孔电力排管26.82公里,8-12孔通信排管26.82公里。 场站工程:新建公交首末站1处,用地面积3841平方米;新建社会停车场1处,用地面积3861平方米;新建给水泵站1座,规模10200吨/日;再生水泵站1座,规模5500吨/日;新建污水泵站3座,规模分别为0.06立方米/秒、0.19立方米/秒、0.38立方米/秒;新建雨水泵站3座,包括规模8.2立方米/秒泵站2座、10.8立方米/秒泵站1座;新建垃圾转运站1处,公厕10座;新建消防设施1处。 河道绿化工程:实施河道工程5.13万平方米;新建公共绿地3.98万平方米,防护绿地14.88万平方米,城市广场0.51万平方米。 (2)产业平台建设 新建标准厂房建筑面积42.45万平方米,作为产业承接平台引导转移产业向平台集中,促进产业转移精准化、产业承接集聚化、经济区建设专业化。,总投资额43440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大北产业园区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勘察,招标范围:包含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大北产业园区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与随路设施:道路最高级别为主干路,最大管径约为d2200,场站工程中泵站最大规模为10.8立方米/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不含燃气管线)、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由中标单位完成该项目全部岩土工程勘察及配合工作。总投资额500.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03月20日 至 2023年04月20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其他资质要求:(1)项 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员工; (2)领取招标文件时除按招标公告 6.1 项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领取人近 30 日内由社保部 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7日 至 2023年02月23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3日16时00分。 |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2月2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通过网络(发邮件到nt15222419410@163.com并致电代理,邮件注明标段名称+单位名称,提供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投标确认单和授权委托书)与招标代理联系获取文件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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