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PPP项目综合电源系统采购(合同编号1381)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7-440300-81-01-103189028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工0755-8374537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PPP项目综合电源系统采购(合同编号1381)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
项目编号:2017-440300-81-01-103189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PPP项目综合电源系统采购(合同编号1381)
招标项目编号:2017-440300-81-01-103189028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PPP项目综合电源系统采购(合同编号1381);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2-05-31 09:00 至 2022-06-20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2-06-10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2-06-15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港铁中铁电化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
经办人:李工
办公电话:0755-21006497
传真:
手机号码:13823663306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1A2栋A2栋31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胡工
办公电话:0755-8374537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017-440300-81-01-103189028001
标段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PPP项目综合电源系统采购(合同编号138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06-20 18:00
招标部分估价:1703.6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PPP项目16个车站、1个停车场的综合电源系统包括UPS主机、蓄电池、配电柜、电池监控系统、高频开关电源设备等,同时还需对设备进行深化设计(包含接口设计)、设计联络、设备制造、工厂测试、出厂检验、包装、供货、运输、保险、交货、进场验收、安装督导、测试、试验、完工测试、系统调试与试验、综合联调、开通、竣工验收、最终验收、人员培训、备品备件和仪器仪表及工具、缺陷通知期内设备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竣工图资料收集整理及归档等内容。并符合相关的国家和地方的强制性标准及合同条款中的相关规定。提供本合同中一切所需的劳务、设备、工具、物料和配件及临时施工措施,以妥善地完成整个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规范要求”(另卷)。
工程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逐轮票决
是否二次竞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同一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一项近五年(2017年05月01日至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UPS的供货业绩,合同金额不得少于700万元。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办事指南”。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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