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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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2023年7月18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东莞市中堂富和五金塑胶厂在东莞市中堂镇组织召开了东莞市中堂富和五金塑胶厂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中堂富和五金塑胶厂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蕉利东区六路6号(北纬23°4′55.178″,东经113°40′48.774″),主要从事电脑机箱的加工生产,生产规模为电脑机箱产品5万套/年。
(二)环评审批情况
我单位于2022年8月委托广东玮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中堂富和五金塑胶厂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11月16日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22〕11962号。企业于2023年3月27日填报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hb4419005000018749001w。项目相关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理设施也已于2023年4月16日建成,调试起止日期为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7月16日,且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情况。
(三)投资情况
本次项目总投资额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由于公司发展需要,该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目前项目(一期)建设已完成,现申请项目(一期)验收,一期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喷粉柜1台(配套喷枪2把)、面包炉1台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一期)建成后,年产电脑机箱5万套。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喷粉工序设置于密闭喷粉柜内,喷粉粉尘经喷粉柜配套的滤芯过滤后引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烤粉工序设于密闭车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以上内容均与实际建设情况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经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中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放;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粉粉尘和烤粉废气。
项目喷粉工序设置于密闭喷粉柜内,喷粉粉尘经喷粉柜配套的滤芯过滤后引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烤粉工序设于密闭车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机械生产设备以及空压机等辅助设备。
项目设备均置于隔声性能良好的厂房内,并对生产车间设备进行合理布局,车间的门窗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加强设备减震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交专业回收公司处理。
(3)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交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喷粉工序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烤粉工序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4-1993)表1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西南侧、东北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三)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扩建新增的VOCs排放量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调配;该项目职工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莞市中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达标排放。根据我国当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建设项目水污染物的总量由该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无发生重大变化,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小组同意东莞市中堂富和五金塑胶厂扩建项目(一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1、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演练。
4、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名单信息详见验收工作组人员名单表。


东莞市中堂富和五金塑胶厂


2023年7月18日


附件1: 验收意见-东莞市中堂富和五金塑胶厂扩建项目(一期).pdf 1.4 MB , 下载次数1
附件2: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东莞市中堂富和五金塑胶厂扩建项目(一期).pdf 585.5 KB , 下载次数0
附件3: 验收检测报告-东莞市中堂富和五金塑胶厂扩建项目.pdf 18.0 MB , 下载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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