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桂语未央项目售楼部及展示区景观园林工程施工 | ||||||||||||||
招标项目编号 | E6101123506C1UhGAyd7 | ||||||||||||||
标段名称 | 桂语未央项目售楼部及展示区景观园林工程施工 | ||||||||||||||
标段编号 | E6101123506C1UhGAyd7001 | ||||||||||||||
招标人名称 | 西安泱辰置业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姓名 | 王真、郑婧婧 | 联系电话 | 15686038853 | ||||||||||||
开标时间 | 2024年2月8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319 | ||||||||||||
评标情况 | 正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浙江亚设市政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7800535.39 | 达到 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60 | |||||||||||
2 | 陕西盛安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7826447.83 | 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60 | |||||||||||
3 | 中升建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824764.56 | 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60 | |||||||||||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 | 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 ||||||||||
1 | 浙江亚设市政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卢小峰 | 工程师 | ZC3301202305409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2 | 陕西盛安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王钰 | 高级工程师 | 0062309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3 | 中升建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鲍春光 | 高级工程师 | 0161295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 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 相关证明材料;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 疑函不再受理。 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 9 号怡景花园酒店 A 座二层),联系电话 029-88489979-8104。 | ||||||||||||||
其他公示内容 |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8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2月18日 |
中标
桂语未央项目售楼部及展示区景观园林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780.0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6101123506c1uhgayd7
预算金额780.05万元
招标公司西安泱辰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真15686038853
中标公司浙江亚设市政景观工程有限公司780.05万元
中标联系人卢小峰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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