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市同仁医院精麻药品配备、取药、回收区域保存监控信息时长相关...
金额
5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5/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上海市同仁医院精麻药品配备、取药、回收区域保存监控信息时长相关规定及增加监控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2 发布者:应急管理办公室(保卫科) 浏览量: 109
一、招标说明
上海市同仁医院精麻药品配备、取药、回收区域保存监控信息时长相关规定及增加监控设备项目经医院审批后批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5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同仁医院。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根据《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13号)要求,“门急诊药房,住院药房、病房、手术室、内镜室等配备麻精药品基数的重点部门,要采用双锁保险柜或麻精药品智能调配柜储存,储存区域设有防盗设施和安全监控系统。加强手术室药品安全防范,安装视频监控装置,以监控取药及回收药品等行为。相关监控视频保存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80天”,因此拟对监控系统存储方案进行扩容,视频存储录像时间由原30天延长至180天,即增加150天存储空间。本次拟扩容相关点位:
1号楼门诊药房(专用窗口);
2号楼(地下1楼药库,1楼住院药房、6楼手术室药房);
3号楼(手术室药房);
7号楼(手术室药房,急诊药房);
哈密路药库;
1号楼日间手术室;
2号楼手术室;
3号楼手术室;
7号楼手术室。
三、参加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具有从事计算机硬件、网络科技领域内的项目经验;
3、近三年业绩良好且有在医院类似服务的项目业绩;
4、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5、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施工及相关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一经发现即取消投标和中标资格);
四、报名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一份);
3、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投标报名时间
2024年 5月22日- 5月28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资料恕不接受。 六、投标报名地点
上海市仙霞路1111号6号楼二楼,上海市同仁医院应急管理办公室(保卫科)。 七、开标评标时间 电话通知。 八、开标评标地址
上海市同仁医院,6号楼二楼后勤保障部会议室。
九、评标方式及开标结果
由医院招标工作小组进行评标,中标结果仅在上海市同仁医院官网公示。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52039999-7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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