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重点区域亮化提升一期项目(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金额
250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宋子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段明涛0371-6886593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8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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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重点区域亮化提升一期项目(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重点区域亮化提升一期项目(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500 万元,招标人为河南数字航空港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重点区域亮化提升一期项目(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主要包括:兴瑞办公区、迎宾大道三个节点、区内高速上下口、进出航空港区主干道(华夏大道、梁州大道、滨河西路、太湖路、黄海路、东海路等交叉口)等重点区域亮化升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重点区域亮化提升一期项目(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重点区域亮化提升一期项目(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3.3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须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3 年 1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 年 1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 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单项合同额不小于 20万元类似照明设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2)投标人须具有 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单项合同额不小于 800万元类似照明安装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开标后由招标代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并存档,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 年 02 月 08 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6 其他要求:
(1)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3 年 1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 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为本项目施工方)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3.7.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内容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
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1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1 月 25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
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数字航空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
联 系 人:宋子敏
电 话:0371-565676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 15 号楼 F 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 200 米
路南)
联 系 人: 段明涛、乔天麒、赵育妍
电 话: 0371-68865936
电子邮件: xingdadailibu@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编辑:何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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